21世纪的今天,消费者维权竟还是这么难吗?
21世纪的今天,乃是一个法制社会,消费者维权之路依旧步履艰辛,商家违法成本低廉。本人于2021年11月13日17点57分在广州市天河区总统数码港4楼D054铺的志锐通讯,购买了一台价值2550元的OPPO手机,当时商家承诺是全新正品的手机,我承认我笨,没有现场开机验证。本以为以前在该店铺买过手机,算是一名老顾客了,便没有怀疑戒备。
第二天,我打开手机,在OPPO官网查询手机编码,却发现该机器于2016年6月16日便已经激活使用,我第一时间联系到商家,商家却表示OPPO手机是怕串货,提前激活,再次保证机子是正常的,百分百全新的,让我可以去售后服务查询,并说现在机子都是这样。
所以?新手机都提前5个月激活?真是非常合理的解释。
15号,我请假一天,来到天河区正佳广场OPPO售后进行检测,没想到得到的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OPPO售后经过检测之后,出具一张检测单据,明确表示该机器属于二手机,但远远不止如此,根据售后工程师的检测,该手机的彩盒,适配器(充电头),保修卡均不是原装正品,也就是说,商家除了以此充好,用二手机当新机卖,还以假充真,重新包装销售。
当即我便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进行维权,11月17日18点27分,商家微信联系到我协商结果,我向商家出具了检测报告,商家让我把机器单据拿回去找他退款(有微信聊天截图),但是我除了要求退货之外,还提出要求法律合理之内的赔偿,商家当即表示拒绝,让我去投诉吧。
几分钟后,一个自称黄姓的公司法人电话联系到我,询问我是否有单据证据和支付截图是他家销售给我的手机,我当即把单据照片和支付截图发给黄姓法人,他看过之后当即反嘴不承认是他家销售的。
黄姓法人表示在电脑单据之上没有他公司印章,支付截图也不是他公司收款账号,我才恍然大悟,难怪商家敢如此明目张胆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惧工商执法,原来商家早就在源头之上就斩断的消费者的维权之路。
有电脑小票,电话,收款人员,商品明细,支付截图,聊天截图,电话录音等证据如此完备的情况之下,商家都可以矢口否认,轻飘飘一句话,就不想承担任何责任,商家违法成本如此之低,而消费者维权却要各方面搜集证据,投诉,等待执法处理,费时费力,真是悲哀!
但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公义的,法律是治国之本,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难道中国式维权就真的是要小事小闹,大事大闹?
----------------------------- 产品是2550元,商家本是要求支付宝付款,但本人是微信付款,商家便要求2元的手续费,故共计支付2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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