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贝聊科技 发表于 2022-12-17 16:00:39

天人互动——明代天文星变与政治变动

前言


自古先民相信“天事恒象,百代不易”,“变不虚生,由人所召”,“天垂象,现吉凶”,认为天道与人事、星变与政治有着神秘而微妙的关联,凡君臣事天不诚、赏刑不当、忠良未用、奸邪盈朝、听信谗佞、征敛掊尅、靡费天下、刑狱冤滥等,都会上干天和,招致星变。《史记·天官书》载:“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凡天变,过度乃占……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天下无之。”汉代董仲舒将其总结为“天人感应”,认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而后,这种“天人感应”“灾异天谴”学说长期被奉为神圣不变的国家意志,成为制约皇权与重塑秩序的政治规范,并与历代王朝的政治命运紧密相连,“中国天文学有一个基本特点,这就是它具有官方性质,并且同朝廷和官府有密切的关系。”缘此,对天文星变的政治性解释自然成为统治者意志的集中体现,天文历学也因而一直被官方所独揽,而私家不得私藏修习,如唐宋规定: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谶书、兵书、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等,“私家不得有,违者徒二年,私习天文者亦同”;元代规定:阴阳家、天文、图谶应禁之书,“敢私藏者罪之”。承此,明代亦有“收藏禁书及私习天文”之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天文之禁逐渐放松,时人对天文星变的认知水平、解释能力也日益改变,并深刻影响着不同时期的政治秩序。于此,学界既有研究主要集中在明代日食、月食及天象记录等问题,其中刘次沅等《明代日食记录研究》《<明实录>天象记录的统计分析》在统计明代天象记录的基础上,分析了不同天象的特性和影响。余焜《明代官方日月食救护考论》探讨了经由日、月食救护透露的明代政治生态。陈侃理《儒学、数术与政治:灾异的政治文化史》梳理了明代日食救护礼仪的演变历程,认为明代对日食已不再敬畏,救日礼仪已名存实亡。基于此,本文拟围绕明代天文星变的历史趋向,探讨天文星变与明代政局的复杂互动关系,以期换一视角观照时人认识天文、应对星变的取向。
一、天文星变与明前期政局


明初诸帝勤于星占,太祖曾言:“朕自即位以来,常以勤励自勉。未旦即临朝,晡时而后还宫。夜卧不能安席,披衣而起,或仰观天象,见一星失次,即为忧惕,或量度民事,有当速行者,即次第笔记,待旦发遣。”《前闻记》载:太祖“每夕膳后,自于禁中露坐,玩察天象,有达旦不安寐者。盖上兼善推测,于天心无不洞然也”。受其影响,成祖、仁宗皆善观天象,并将其付诸于政治实践中,“太祖精于天文,每以指训子孙,以故成祖、仁宗皆知天象。凡遣将行师,诸王出塞,遇有祲祥,手敕缄谕。”仁宗自幼“晓识天象”,年长后更是勤于探究,“或钦天监所陈有讳避者,辄见穷诰。既即位,作台禁中,时自观察,而预言休咎之应多奇中。”
星变是天垂象示警的重要标志之一,“孔子修《春秋》,凡星变必书;朱子修《纲目》,凡星变必书,所以垂万世帝王之明戒也。”然而,因“天道秘奥,推测多途,执见不同”,对同一星变,各人的解释往往不同,因而以皇帝为代表的政治集团“不欲令外人干预此事”。历史地看,当“天人感应”观在传统政治运行中发生作用时,对天人感应、灾异天谴的话语权的掌握,一定程度上与个人的政治命运和国家的政治稳定紧密关联。循此,明初统治者尤为敬天,认为“天子之礼,莫大于事天”。皇帝作为天子,天的意志尤当儆惧,“人君奉天命为天子,当常存畏敬之心。”为“体天道,顺人心”,太祖告诫官员:“凡朕事天未至,卿即以言使朕知警,治乱系焉。”他在与侍臣谈论天人关系时亦言:“吾自起兵以来,凡有所为,意向始萌,天必垂象示之,其兆先见。故常加儆省,不敢逸豫。”为牢固掌控天文星变的解释权,明初严禁官民私修天文。一方面,不许“民间妄以管窥而测妖祥,伪造历书而紊气朔”,1对私藏玄象器物、天文图谶和私习天文者“杖一百”。


太祖起兵之初,有曾氏女子,自言通晓天文,“诳说灾异惑众,太祖以为乱民,命戮于市。”洪武八年(1375年)十二月,陕州民“妄言得天书惑众者,命斩之”。洪武十七年(1384年)七月,盱眙县民“有伪造天书献者,命诛之”。同时,明初对谶纬之书“皆有厉禁”,强调“阴阳谶卜诸书,勿列学宫”;又公卿大臣权位隆盛时,常与“技艺星相等谈”,也“皆所当忌”。处此情势,明初官民不敢修习天文,不敢轻言星变。洪武八年(1375年)四月,刘基病逝前,以《天文书》授子琏,并告诫他“亟上之,毋令后人习也”。洪熙元年(1425年),仁宗问侍臣杨士奇等“见夜来星象否”?士奇等对不知,仁宗曰:“通天、地、人之谓儒,卿等何以不知天象?”士奇曰:“国朝私习天文律有禁,故臣等不敢习。”明初天文之禁,导致学习天文知识者颇少,“国初,学天文有厉禁,习历者遣戍,造历者殊死。”至弘治,始“弛其禁”,且“命征山林隐逸能通历学者以备其选,而卒无应者”。另一方面,钦天监是明代天文历法机构,“掌察天文,定历数、占候、推步之事。凡日月、星辰、风云、气色,率其属而测候焉。”为防止他人管窥天意,传布天文,钦天监官员须“密疏以闻”,且令“永远不许迁动,子孙只习学天文历算,不许习他业;凡不习学者,发海南充军”。


古代中国的天文学“披着一件魔术和占星的外衣,笼罩着极其神秘的色彩”,日月星辰的变动,常被认为是对现实政治情势的反映,也是对未来趋势的预兆。王朝初创时,统治者往往借天文星变树立皇权正统,受命于天的形象。在经史古籍中,常见天文征兆与决定新王朝建立的重大政治和军事事件同时发生。朱元璋在建立政权的过程中,通过利用天文星变作为重要军事行动的借口,制造舆论,以树立朱明天下的正统地位。明初诸帝在面对藩王构衅于内和北元强兵压境于外的困厄之境,利用天文星变劝谕藩王、诫谕边将,以巩固新兴王朝的统治稳定。尤堪一提的是,天文星变于明初政治人物命运和日常政治活动亦有重要影响。洪武七年(1374年)二月,太祖想在南京狮子山修建阅江楼,因出现日食而罢,并撰文曰:“上天垂象,责朕不急,朕心惶惧,即日念罢。”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五月,御史交章弹劾李善长不法事,太祖谓其“知谋逆不发,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但念其为“元勋国戚”,不忍诛戮。7然恰逢其时“星变”发生,“其占当移大臣”,太祖遂决心除去善长,“并其妻女弟姪家口七十余人诛之。”
二、天文星变与明中期政局


明中期诸帝天文知识相对匮乏,其原因盖有:一是明中期皇帝多怠于学习,加之经筵日讲流于形式,且“一遇寒暑,即令停止,动经数月”,“虽有经筵之设,不过稽颡,一讲辄退,讲者不能尽其余辞,听者不能悉其蕴奥”,这使皇帝很难系统学习天文知识。二是经筵讲师畏于“干私习天文之禁”,不敢修习天文之学,以致知悉天文者寥寥,即使掌察天文的钦天监官员,也因世学岁久,疏于研习,于天文之学亦不精通,时人曾言“历学之固陋,无如钦天监”。正德十二年(1517年),武宗阅览《文献通考》,见天文星名有“注张”者,询问钦天监,不知何星,再问翰林院,也“相视愕然”。三是禁中专司星象的内灵台沦为“糟粕”,明代“外设观象台,令天文生占候。内设灵台,令内臣占候用,较察异同勤惰”,至孝宗时“外台生每预报,内台官雷同附和”;“禁中大珰辈又自有内灵台,专司星象,其职任,其学业,大抵与外庭仿佛,皆土圭中糟粕耳。”中期诸帝的天文知识虽较为浅薄,但对天文星变仍心存敬畏,“自正统年间以后,每遇灾异,朝廷必降敕切责修省,咸知警畏。”同时,迫于天文人才的匮乏,这一时期逐渐放松了天文之禁,孝宗时“弛其禁,且命征山林隐逸能通历学者以备其选”,开始吸纳民间精通天文者以补官方之不足。
明中期,“天人感应”“灾异天谴”学说继续流行,时人认为“人君为治,不难于得民,而难于得天”,君主“得天”必须“奉天顺道”,遵守天的戒律。这种观点进一步突出了天的至上权威及其对君主行为的规范,即“自古圣帝明王,皆畏天变”。秉此观念,面对日益混乱的政治格局,君臣上下凡逢天文星变,便会考虑改革弊政,汰去奸臣,罢黜幸臣,以期消弭星变,“回应天心”,天文星变的政治影响更趋显著。


一是因星变惩处权臣。日食在中国古代被视为重大凶兆,“日为太阳之精,主生养恩德,人君之象也……日蚀,阴侵阳,臣掩君之象,有亡国”;日食是“臣下蔽上之象”,因此“人君当慎防权臣内戚在左右擅威者”。英宗复辟,石亨因夺门之功封忠国公,其“弟侄家人冒功锦衣卫者五十余人,部曲亲故窜名夺门籍得官者四千余人”,并公开卖官鬻爵,“以货之多寡为授职美恶”。同时,为独揽大权,石亨尽罢巡抚提督军务,以致“军官纵肆贪暴,士卒罢弊”,“边徼骚然,军无纪律。”天顺三年(1459年),“彗出星变,日晕数重,累月不息”,时人认为这是“群阴围蔽太阳之象”,是由石亨“贪恣日甚,贿赂公行,强预朝政”所致。是年冬,石亨“以谋不轨,下狱死”。
二是因星变抨击时政。明中期,官员常借星变抨击时政。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正月,宪宗因星变下诏求言,吏科都给事中李俊等上书,谓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为,“近幸干纪也,大臣不职也,爵赏太滥也,工役过烦也,进献无厌也,流亡未复也”,并认为“天变之来率由于此”。嘉靖十一年(1532年)十月,御史郭弘化借星变批评世宗大兴土木,导致山西真定等府采杂木者“劳顿万状”;应天、苏、松、常、镇五府以制造大砖使“民间耗费不赀,而窑户之逃窜过半矣”;广东以珠池之役,“激穷民为盗,攻劫屠戮,逼近会省”。


“天人感应”说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一大特色。传统史家在历史书写时常将天象与人事相对应,将天象从一种自然现象推延及道德领域和政治领域,再加以官方宣传,一定程度使星占事应标准化、权威化,这为君权的合法化、规范化以及不同政治群体日常活动的秩序化提供了一套共用政治话语和全面的君权宇宙观哲学,“并从统治者的身体、礼仪政治行为,以及他的社会和宇宙功能来对统治者进行定义。”明中期天文星变因其背后的信仰背景和政治传统成为制衡皇权、规约百官、整饬纲纪的一种力量。当然,在明中期,官员有时因星变上言会激怒皇帝,从而遭受打击。成化七年(1471年)十二月,谕德王一夔上言:“彗星之变,灾异非小。谨上五事:一曰正宫闱以端治本,二曰亲大臣以咨治道,三曰开言路以疏壅蔽,四曰慎刑狱以广好生,五曰谨妄费以裕财用。”因“言尤剀挚”,惹怒宪宗,被下旨切责。弘治元年(1488年)七月,御史曹璘因“星陨地震及金、木二星昼见”,上言“请御经筵,罢斥刘吉等”,又“请罢内史书堂以消天变”,孝宗不怿,“降旨谯让”。处此境地,一些官员“遇有灾异,多隐蔽不言,天文吉事,却详书以进”。
三、天文星变与明后期政局
明代不同时期天文记录的差异在于记录数量的多少,特别是星流、星陨的记录数量在嘉靖前后差异巨大。大体上,嘉靖以降自然星变的次数在急剧减少。二是钦天监人为漏记天象。明代后期钦天监官员日益懈怠,敷衍应付,观测与记载天象时,出现了记载不实和隐匿不奏的现象。天启元年(1621年)四月,“日中有黑气摩荡,傍晚赤星见于东方,连日久矣。钦天监不以闻,御史徐扬先陈时事及之。”与此同时,因此期天文之禁更趋开放,王公百官谈论天文历法蔚为风尚,并公然著书立说,如河南佥事邢云路作《古今律历考》《戊申立春考证》;郑世子朱载堉进献《圣寿万年历》《律历通融》,当时“其非历官而知历者”,除郑世子外,时人唐顺之、周述学、陈壤、袁黄、雷宗等“皆有著述”。


至明后期,君臣对天文星变的敬畏之心日渐淡化,甚至起了“玩天”之心。当时,西方科学技术的传入,使日食、月食的预报更加准确,徐光启《月食先后不同缘由及测验二法疏》采用西洋历算,纠正前代日食记录之误,并将日食“食限或差半分上下,加时或差半刻上下”。日食发生的原理和规律一旦被揭示出来,必将动摇日食灾异观的理论基础。与此相联系,明后期日食、月食救护也逐渐流于形式。洪武初,曾规定日、月食救护仪式:“定其日(日食)皇帝常服,不御正殿,中书省设香案,百官朝服行礼,鼓人伐鼓,复圆乃止。若月食,大都督府设香案,百官朝服,不伐鼓,雨雪风翳则免。”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三月,更定日、月食救护仪式:“礼部设香案于露台上,向日设金鼓于仪门内,设乐于露台下,设拜位于露台上下。至期,百官朝服入班……月食则百官便服于都督府,救护如仪。在外诸司,日食于布政使司府州县,月食于都指挥卫所礼亦如仪。”至明后期,日食、月食已不再神秘,这使君臣畏天之心逐渐改变,“使日食不预占,令人主卒然遇之,犹有戒惧之心。今则时刻秒分已预定之矣,不独人主玩之,即天下亦共玩之矣。予观官府之救护者,既蚀而后往,一拜而退,杯酌相命;俟其复也,复一拜而讫事。夫百官若此,何以责人主之畏天哉?
不仅如此,由于天文科学的发展和历史经验的积累,加之心学对思想界的“解放”作用,时人开始质疑星占事应。宋应星《谈天》以日食为例,论证了星占事应的荒谬:“儒者言事应,以日食为天变之大者,臣子儆君,无已之爱也。试以事应言之:主弱臣强,日宜食矣。乃汉景帝乙酉至庚子,君德清明,臣庶用命,十六年中,日为之九食。王莽居摄乙丑至新凤乙酉,强臣窃国,莫甚此时,而二十一年之中,日仅两食。事应果何如也?女主乘权,嗣君幽闭,日宜食矣。乃贞观丁亥至庚寅,乾纲独断,坤德顺从,四载之中,日为之五食。永徽庚戊迄乾封己巳,牝鸡之晨,无以加矣,而二十年中,日亦两食。事应又何如也?”缘此,人们对星变也心生质疑:“夫言灾异者莫大于日食,知日食非灾,则知孛、彗除旧更新、长星主兵革之类皆虚言也。”


帝制中国,国家治乱取决于人君德行,所谓“有乱君,无乱国”,又因在制度上缺少对皇帝的有效限制,所谓“有治人,无治法”。故灾异天谴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约束帝王行为的方式之一。明后期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思想的解放,天文星变越来越不受皇帝和官员的重视,“天所以有灾变,何?所以谴告人君觉悟其行,欲令悔过修德深思虑也”,皇帝不以星变为灾,便不再“悔过修德深思虑”,混乱的政治秩序便不能及时更正;官员也不再敬畏星变,将其作为打击政治对手和申诉己意的政治工具,导致混乱的政局更加无序。
四、结语


自古中国,“天人感应”深入人心,“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政治得失与天文星变的对应关系,经儒家经典的倡言,历代司天官员、官史作者和论天学者张扬完备,成为维护国家稳定的一个重要工具。
宋代理学家通过对“天理”的探讨,从学理上反对“天人感应”,明代天文学者从技术上证明了天文星变的规律,论证了天人感应的虚妄。但在君主专制时代,君权缺少权威性的约束,为限制君权的滥用,“天”又成为必不可少的存在,“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天人感应”说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规范君权的作用,这也是中国古代长期存在灾异政治文化的原因。孔颖达《春秋左传注疏》言:“神道可以助教,不可专以为教。神之则惑众,去之则害宜。故其言若有若无,其事若信若不信,期于大通而已。世之学者,宜知其趣焉。”认为“神道”在国家生活中有助于教化,不可以专任,亦不可舍弃。清代学者陆心源对“神道设教”的原因也有独到见解:“夫灾异占候之说,原不足凭。然《易》言天垂象见吉凶,《周礼·保章氏》以日月星辰五云十二风辨吉凶祲祥丰荒,其所由来者久矣。淳风虽以方伎名,《修德》篇屡引经传,以改过迁善为戒,《司天》篇深著隋氏之失,淳淳于纳谏、远佞,不失为儒者之言,非后世术士所能及也。”认为神道设教的目的在于其劝诫统治者“改过迁善”“纳谏远佞”。


明前期,由于天文星变在兵阴阳和神话皇权中的特殊地位,“兵阴阳家在作为统治工具和特殊武器的同时,又成为一种被历代政府着力防范的危险因素。”缘此,明前期皇帝严格掌控天文星变的话语权,使其在国家统一的军事活动和维护君主统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明中期,人们对天文星变仍持敬畏之心,但皇帝对天文学多不精通,钦天监、内灵台等对皇帝亦不能提供有效建议。为适应政府对天文学的需求,官员获得一定的天文解释权,并加以利用,使其成为约束君主权力,整肃政治秩序的工具。明后期,由于天文科学的发展和历史经验的积累,加上心学对人们思想的冲击和解放,皇帝和官员对天文星变已无敬畏之心,开始滥用其解释权以维护自己的政治利益,从而加剧了政局混乱,加速了明朝覆亡。明后期“玩天”的后果是使官员丧失了利用天文星变劝诫和教化人君的功能,即丧失了以道统约束治统、以文化权威批判政治权威的立足点。顾炎武在总结明后期官员对日食的态度时提到:“然则谓日食为一定之数,无关于人事者,岂非溺于畴人之术,而不觉其自蹈于邪臣之说乎?”官员“自蹈于邪臣之说”,又“何以责人主之畏天哉”,由此,天文星变也失去了制约人君的可能。至清初,惩明之失,重新确立“神道设教”,使人君成为其主体,反过来利用天文星变督责臣工,从而使皇权成为道统和治统的最高权威,君主专制又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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