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回收 发表于 2023-3-30 09:43:46

男子冒充房东诈骗未婚妻70万:你要的是爱,他要的是钱 ...

苗女士在一场饭局上认识了男子陶某,并很快被其表现出来的温柔体贴和事业有成所俘获。确立恋爱关系后不久,两人就订婚了。
订婚后,,陶某提出想购买两人的婚房。两人去看了一套价值一百万多万的房子,因为该房子离自己的公司近,苗女士表示很满意。陶某便下了五万定金,然后表示苗女士能够出多少就出多少,剩下的钱自己承担,并表示自己跟卖房的中介很熟,苗女士可以放心委托他处理就行了。
面对如此“殷勤”的爱人,苗女士也没多想,前后分批次打了共计70万元给到陶某提供的“房东账户”,直到近期突然联系不到陶某了,苗女士才怀疑自己可能被骗,遂报警,警方很快以陶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经调查后发现,原来陶某提供的所谓房东账户,是陶某的朋友孙某的账户。陶某由于自己已经是失信人员,自己的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这些工具已经不能使用,所以就利用了孙某的银行卡。而在收到陶女士转账的同时,陶某就将钱取出,用于偿还自己的欠款。


那苗女士为什么会受骗呢?无非就是过于轻信他人了。才在酒桌上第一次碰面,就认定人家温柔又体贴,这个装起来也基本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技术吧?还有,对方说自己事业有成,你就相信了,失信人员啊,为什么不查一查呢?
确立关系前,至少要知道人家真实的身份信息吧,名字加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出对方是否失信,是否涉及诉讼。如果对方已经失信,还装成事业有成,那大概率就是在欺骗你。连基本的经济情况都在隐瞒你,你还指望他以后跟你以诚相待呢?
所以,我也不止一次在提醒当事人,除非是知根知底的恋人,对于跟陌生人的爱恋,一定要慎之又慎,在确立感情之前,摸一下对方的底细。不要只看重对方对你的温柔体贴,那个太容易伪装太廉价了。动物之间求偶还会唱个歌跳个舞献点食物搭个窝儿什么的呢,更何况是人。那不投你所好,怎么去“狩猎”你呢?
所以,咱们能不能来点实在的。查查对方的工作单位,职务,收入,财产状况,是否涉及诉讼或者被列入失信,如果离过婚,原因是什么,能不能查到判决书之类的。


要确定他基本诚信,人品没有问题,再去看他对你的态度。因为你要找的不是一个对你好的人,而应该是本身就很好的人。
而对于钱财方面,更应该慎之又慎。苗女士只是跟人订了婚,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甚至都不甚了解,就这么放心直接跟人大额转账。买房子是大事,就算签协议也应该两个人一起出面,切不可因为怕麻烦而把事情都丢给对方处理,这无疑会增加风险。
而陶某关于买房的承诺更蹊跷,让苗女士先出钱,能出多少就多少,剩余的自己给。看似好像很大气,实际把责任先丢给了女方,女方先出价,太少了也拿不出手吧,所以还真把自己的积蓄都拿出来了。而且先出钱的一方,还把钱打给了一个自己不知情的账户,真的是一点防备心都没有。她都不考虑,如果陶某不能补齐剩余的款项,怎么办,房子一旦买不下来,会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所以说,像苗女士这样单纯的女性,确实是很多骗子的狩猎目标,给几颗糖就能哄得对方以身相许,最后落得个被骗财骗色的下场。
好在骗子也没跑多远,警方很快便将其抓获,但人可以判刑,那钱还能不能拿回来,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陶某已经取走了钱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让他还钱,估计也是希望渺茫。苗女士满心欢喜以为自己找到了如意郎君,如今却落到人财两空的下场。


而陶某的朋友孙某,是否构成诈骗罪,就要看他是否有合谋的意思。如果孙某并不知情,只是把自己的卡给陶某用,那问题还不大;如果他是知道陶某借他的卡用来诈骗或者跟陶某共谋这个事情,那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所以,这里也提醒各位,自己的卡最好不要借给他人使用,即使对他人用卡的目的不知情,一旦被查,自己也会受到影响。毕竟,警方隔三岔五通知你去配合调查,也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
而陶某的行为,确实非常令人不耻,苗女士这么信任他,绝对是出于真爱,而他却利用他人的感情,诈骗钱财,满足自己的私欲。
其实,如果他坦诚相待,跟苗女士说明自己的情况,如果苗女士不在乎这些,甚至愿意跟他一起还债,那暂时的困境不就解决了吗?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不计后果,而且很容易被戳穿的犯罪行为呢?
总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涉及到重大经济利益的问题面前,还是多留一个心眼。毕竟到了止损的阶段,付出的代价,要惨痛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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