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常识普及:聊一聊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门道很多的 ...
经济社会,谈钱不俗,市场经济时代大环境之下,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有些涉及金融的相关认知和门道,非常有必要去进行提前学习和了解。高效率,甚至有些浮躁的经济环境中,不吃亏,不掉坑,不被骗,其实比如何获得更多的财富更重要。
周末时间,不谈太严肃的话题,准备在这个相对闲适的时间里面,借这篇文章,和各位读者朋友聊一个大家耳熟能详,但是套路众多,水深复杂的金融概念,那就是高利贷。
本文也参与了#所见所得,都很科学# 系列征文活动,希望能够得到大家对本期文章内容的认可和支持。
普及金融常识,提高民众认知,心存善念,广结善缘。
没有铺垫,直入主题,本文主线思路如下:
一次极简复盘高利贷的历史:经济环境中,存在了五千年的人血馒头
关于高利贷这门生意的几个本质思考,或许将颠覆很多人的固有认知
当下中国经济环境中的高利贷,有哪些套路,该如何分辨和认知?
写在最后:普通群体,应该如何看清本质,抓住关键,从而指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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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极简复盘高利贷的历史:经济环境中,存在了五千年的人血馒头
说起高利贷,大多数人听到这个词觉得挺吓人的,马上能想起港片里面,古惑仔们在垃圾巷里死揍欠财务公司巨款又还不上的穷屌丝。高利贷固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恐怖,但也确实在吃着人血馒头。说白了,高利贷就是一门生意而已,我们既不能以道德扼杀高利贷的合理性,也不能以纯粹的商业逻辑来美化它。
高利贷古已有之,但近年因暴力催收、“裸条事件”等诸多热点事件,使得这一古老行业格外受人关注。
在一般人眼里,高利贷似乎总与腐败、暴力等灰暗要素缠绕在一起。
撇开那些涉嫌以黑恶暴力手段参与的个案,即使是一些较为“规范”的高利贷,其中的资金来源、项目筛选等也隐含诸多灰色操作。
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
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以及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收取利息是相当高的。高利贷信用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
高利贷在中国古代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无论是欧洲,还是中国,都存在高利贷,且历史悠久。
在欧洲,受宗教因素影响,高利贷历史就是一部犹太人的血泪史,犹太人几乎成为高利贷者的代名词,充满悲剧色彩;
在中国,历代统治者对高利贷的态度相对宽容,许多地主阶级就是高利贷者,有些朝代的政府则直接从事高利贷业务,不过,打击高利贷,则是政治统治之需。
要聊高利贷,就要从根源上弄清楚,这东西的来龙去脉。
先看欧洲的高利贷历史:
宗教在欧洲历史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从公元4世纪开始,基督徒神职人员被禁止放高利贷;
到7世纪,禁止放高利贷的禁令,扩大到在俗的普通教徒;
公元800年,教会在查理曼大帝的统治下将高利贷禁令扩大到所有人。
基督徒无法从事信贷行业,而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不受此约束。
萨罗·巴伦及合著者1975年出版的《犹太经济史》一书中说:“从比利牛斯山到苏格兰,从大西洋到易北河,这中间各地的犹太人,大都是靠放高利贷生活的,从12世纪到15世纪都是这样的。”
犹太人的信贷业务为什么会变成高利贷呢?因为这项业务被当权者当成了压榨的工具,犹太人放贷收贷,国王再向犹太人课以重税,拿走利润的大头,而犹太人不过是取蝇头小利。
犹太人经常因为各种名目被起诉,课以巨额罚款,或者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如果公众对犹太借贷者的仇恨沸腾起来,基督教的国王又会出卖犹太人,让暴民攻击他们。
中世纪诗人但丁笔下的《神曲·地狱篇》,放高利贷者不仅作为罪人被打入地狱,而且是与犯淫邪鸡奸罪的人待在地狱的“同一环”。
《威尼斯商人》中,犹太人夏洛特是个完全的反面人物,尽管如此,这部作品通过夏洛特之口揭露了历史真相:“他(安东尼奥)骂我是异教徒……曾经羞辱我,夺取我几十万块钱的生意,讥笑我的亏损,又挖苦我的富余,侮辱我的民族,破坏我的买卖,离间我的朋友,煽动我的仇敌。他的理由是什么?只是因为我是一个犹太人。”
高利贷历史的转折,始于16世纪。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荷兰、英国先后将高利贷禁令废除。
在威尼斯这类自由商贸的城邦国家,高利贷变得普遍起来。
在此基础上,现代金融业开始萌芽。
没错,大家没看错,欧美现代金融业的鼻祖,其实就是犹太人赖以维生的高利贷生意。
为什么犹太人自古至今都备受排挤和驱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犹太人执着于放贷生意。
再看中国的高利贷历史:
在中国,基本没有过将高利贷视为非法的,但是,在中国有个大的传统——重农抑商。这是因为,高利贷的过度扩张,往往会加剧土地兼并,影响政治稳定——受高利贷迫害的贫下中农,被迫将土地交出去,在削弱中央政府财权的同时,还制造出大量流民。
春秋时期,就出现了以货币为对象的高利贷。据《管子》记载,春秋时期,齐国西部谷物借贷的半年利率高达100%,而在利息率最低的北方借贷利率也达到20%。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在其封邑薛地放债取息,作为奉养三千门客的财源。有一年,属地歉收,很多人没交利息,他派人催收,仍“得息钱十万”,可见放债规模相当之大。
不仅平常百姓需借高利贷,连政府也不例外。《史记》记载,景帝三年,为平定诸侯叛乱,需要大量经费,汉朝将领向商人借高利贷。一位母颜氏愿贷款给官府,但要求10倍利息,结果三个月后吴楚之乱得到平定,母颜氏如期收回了本金和利息,一举成为长安巨富。
不过,自商鞅变法以来,重农抑商成为历代统治者的国策: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西汉末年,王莽变法,为了抑制高利贷,推出“五均赊贷”。赊是借钱给城市居民作非生产性的消费,如祭祀丧葬的用费,不收利息,短期即还;贷是借钱给小工商业者作资金,期限较长,按借款者的纯利润额收取年利十分之一(一说是月息3%,即年利36%)。
放高利贷,自然会引起暴动。唐朝末年,农民起义领袖黄巢控制岭南,在广州大肆滥杀无辜,包括阿拉伯、犹太、波斯等穆斯林商人在内被杀者有12万。一种说法是,这些外国商人勾结唐官府,依势放高利贷,引起民愤。
就连灭佛,也与高利贷联系起来。在佛教历史上,出现过“三武一宗灭佛”,指的是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与后周世宗灭佛。一个说法是,佛教势力及寺院经济膨胀威胁到世俗统治,寺院经济靠的是向农民收地租以及发放高利贷。
北宋的王安石变法,就带有高利贷的的影子。他推出“青苗法”,将官方储粮折算为本钱,以20%的利率贷给农民、城市手工业者,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的苛政,后来被停止执行。
元代时期,蒙古贵族被明令禁止直接经商,他们通过代理阶层(斡脱商人集团)发放高利贷,年息百分之百,次年转息为本,本再生息,时称“羊羔利”、“羊羔息”。后来元朝政府设立斡脱所,管理和约束斡脱商人经营商业和放债谋利诸事。到明清时期,典当行、钱庄、票号等具有现代意义的金融机构逐渐发展成熟,信贷市场更为兴盛;
清朝末年,银行正式被引入国内,开启了中国的现代金融发展之路。
政府放高利贷,民间放贷,时刻都没停止。就连晚清重臣曾国潘收复新疆,靠的就是借高利贷的钱。左宗棠同样深受高利贷之害,在该过年时跑到他处躲避,他比其他涉高利贷者好的地方在于,放贷者碍于他的地位,不敢敲诈他。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对高利贷开始整顿,一直到改革开放前,高利贷几乎消失了。著名的杨白劳与喜儿的故事,就是以旧社会的高利贷为蓝本创作的。
而杨白劳的故事,其实就是绝大多数近现代中国人,对高利贷这个东西的认知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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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民间借贷逐渐恢复,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都都处于地下状态。
这其中,以温州为代表,成为了中国高利贷生意第一城,多次大范围的金融风险爆发事件让国家对相关资金生意的管控持续加强。
在温州,由于高利润的诱惑以及政府管控的缺失,民间集资组织“抬会”盛行,最终在80年代中后期爆发了危机。
此后,民间借贷纠纷便一直上演,乃至现在的网贷、套路贷等盛行。
自古以来,民间借贷行为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需求才会出现的,但利率过高时不仅容易加重借贷者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激化社会矛盾。历代统治者都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从规范借贷过程、打击非法行为入手制定了不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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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利贷这门生意的几个本质思考,或许将颠覆很多人的固有认知
2023年,一部连续剧《狂飙》大火,记录了黑白两道互相斗智斗勇的故事,而其中来源于现实,关于高利贷的故事,再一次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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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也好,文学小说也罢,实际上很多都是来源于真实生活和社会,谁更精彩这不好说,但是对于高利贷这个东西,实际上当绝大多数正常的普通中国人看到,都能够感到一种明显的厌恶感。
这种感觉就对了,中国是储蓄型社会,而不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种消费型社会,借贷行为,背负债务,本质上其实是透支未来的行为,几千年来下来,其实放贷这个生意,在中国的价值语境和主流认知里面,都不是一个值得推崇的事情。
但是关于高利贷这门同样存在和延续了几千年的生意,有一些本质,值得去认知,这里给大家分享梳理:
1,其实从商业活动的级别来看,收租,放贷,还有利用规则进行类似税收抽取,都算的上是极致的商业形态了。
放贷是一门需求永远存在的生意,但是高利贷一定是人血馒头和经济毒瘤。
2,中国有句古话:“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里面的牙,就是牙人,也就是现代商业环境里面从事“中介”工作的群体,高利贷生意本身没有对错可言,但是基本上所有的罪恶,都是集中在资金贩子和资金中介群体身上,看问题要看到本质。
通过欺骗,设套等不道德手段放贷的资金贩子,本质上就是逼良为娼,鱼肉百姓的性质。
3,大家都知道放贷生意门道很多,各种套路陷阱,文字游戏,霸王条款……这就让放贷这个行业,长期在很多人认知里面认为是一个“没有规矩”的灰黑生意。
其实不是这样的,这个生意是灰色生意没错,但是这个行当里面的规矩,包括对规矩遵守的原则,恐怕超出很多人的想象。
同样的还有黄赌毒这些门道,利润空间=风险程度,对于借贷生意来说,最大的风险,其实就是道德风险,所以基本上从事灰色行业的群体没有道德可言,唯一能保证这个行当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就是行规。
这里举个例子给大家一说就明白,比如有的放贷公司,玩手段,借款人到期来还钱,故意躲着让别人无法顺利还款,造成逾期,以这样的肮脏手段谋取更多的罚息和利润做法,实际上对于真正的放贷行业来说,是看不上,也是看不起的,这纯粹是下三滥的路数,而且是破格违规的做法,这种玩法除了招致相关的生意迅速毁灭,没有第二条路。
就和赌博一样,赌奸赌滑都不是问题,但是赌赖,赌骗,是行不通的。
对于经营借贷生意的群体来说,不懂规矩,不守行规,就是死路一条。
高利贷生意,没有道德可言,但是有规矩可讲,这个可能需要一定的社会阅历的朋友,会有共鸣。
4,当下高利贷,不是纯粹的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这种,很大一部分,其实是银行通过第三方,也就是影子银行,谋求高利润收益。
有个词叫做银根,这是国家掌握的,通过行政手段收紧银根,指望民间集资能搞出多大的规模?
所以,居中的资金贩子和贷款中介,是不是人性和贪婪的代表?
5,高利贷这东西,基本上针对的主要群体,都不是经济环境中的正常群体。
往往都是因为自己的人性弱点和一些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的需求,才会让人去考虑找高利贷借钱。
正常经济个体,没事谁会有借贷需求?不信大家看看身边和高利贷有关系的群体,有几个算的上正常人?
6,借贷生意,国家的银行也做,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利率变化频繁的情况下,如何看懂什么是高利贷?
根据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不用说的太复杂,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本质上是要受到宏观经济目标约束的,也就是银行利率,不能高于GDP设定太多,这个逻辑很简单,经济增长的目标可以覆盖利息,理论上是这样的,这是国家金融的底线。
比如2023年GDP目标是5%,那么全年看下来,中国国内银行的利率,也就是5%左右。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市场利率和政策利率还是有差距的,不过道理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但是民间借贷就不一样了,各种利息说法和模式令人眼花缭乱,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则来看,36%是法律规定,也就是借100元,不管怎么还,不管怎么玩,一年利息和本金加起来不能超过136元。
这其实有一个误区,那就是怎样才算高利贷这个概念,还是没有说清楚。
高利贷生意,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但是放贷这生意,本质上也不违法。
这里提供一个最简单评估高利贷的方法,外面也看不到:只要超过国家银行公开政策最高利率两倍的,都可以看作是高利贷。
比如银行借贷利率最高的品种,是年化10%,那么只要超过20%的,就是高利贷。
总的来说,高利贷这种生意的存在,实际上就是经济环境中的毒瘤和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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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经济环境中的高利贷,有哪些套路,该如何分辨和认知?
不上台面的什么躲避账期,瞄准校园学生,还有暴力催收,其实不用多说,段位太低,聊点行业有档次的门道和套路。
给大家分享几个关于当下中国经济环境中高利贷的套路:
套路一:借条有猫腻借一押一
很多人选择高利贷,无非是由于自己没有资质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者是急需钱,等不及了,所以很多人会忍受高利贷高额的利息。其实,高利贷除了吃利息十分厉害之外,在借条的本金方面,也存在猫腻。
借一押一,这是业内的一句行话,简单的举一个例子。如果你在高利贷那借款1000元,那么你要写的借条可不是1000元了。而是要打2000块的借条。这多出来的1000元,一般都是作为保证金和利息来抵扣的。虽然很多人知道这个套路,但还是不少人中招,为了借钱不惜付出巨额代价。
套路二:用周期、月息替代年预期年化利率
很多对预期年化利率没有明确概念的人,根本对周息、月息这些概念搞不清楚。不少借了高利贷的人吐槽,说当时借钱的时候认为周息10%,利息不算高。后来还钱的时候才知道,借1000块钱,一个星期就要还100元的利息了,如果一个月的话就有400多了。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周息为10%,那么月息差不多就是40%了,而年息的话就非常高了,计算方式为40%*12=480%。简单来说,如果您以10%的周利息来借款一千元,利息高达5200多了,比本金都多了四倍。
套路三:逾期就会利滚利
不管放高利贷的是不规范的公司,还是个人,只要借款人出现了逾期不还款的情况,那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一般来说,他们对逾期有着相当严苛的规定,轻则是利滚利的利息,重则是无所不用的催收手段。裸贷事件中爆出的大量裸照和视频就是高利贷催收手段的一个缩影,这种令人丧失自尊的催款方式十分让人惊骇。
很多人对于高利贷是谈之色变,面对滚雪球一样的债务,想要还清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高利贷就像吸血鬼一样,不少借款人的钱包都被榨干枯竭了。
民间借贷有“九出十三归”一说,就是借钱1万元,只能得到9千元,利息在下款前被提前扣除,但还款时却要支付1万3。
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
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
当然,贷款放出了才是第一步,高利贷的暴利可怕,暴力催收同样不遑多让。
目前的催收市场,虽已形成产业化的催收行业,但尚未出台规范化法制化的催收监管政策,这使得现实中的高利贷存在各种形式的暴力催收行为。
总结来说,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以肉体、精神折磨为主。
肉体折磨具体表现有殴打、私拘等层出不穷的法子,精神折磨具体表现有侮辱、威胁等冷暴力行为,比如某催收公司专门聘用艾滋病患者来做上门催收业务。山东辱母案中催债人对欠债人长达一小时的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等凌辱后,又用极端手段污辱于欢妈妈苏银霞,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例子。
第二类是以社交舆论压迫为主。
常见的方式是电话催收,通过日夜不停打电话的方式,骚扰借款者的诸多亲朋好友,甚至干脆就用“呼死你”软件,打到借款者手机瘫痪;此外则是散播负面舆论与流言,引起邻里邻外的广泛议论,破坏借款者的正常社交形象,通过这种社交舆论的压力去逼迫借款者主动还款。前段时间轰动一时的女生裸条借贷事件是此类典型案例。
第三类是以摧毁正常生活与工作为主。
这类债务实际上已经被高利贷当成坏账处理。他们催收的目的就是要完全摧毁借款者的正常生活与工作,或者24小时无间断盯梢目标,或者直接限制借款者的日常生活,不搞得借款者家无宁日不罢休;如果借款者想外出躲债,催债者就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周围拉起横幅催债,让借款者威严全无,根本无法正常生活与工作。
第四类是以牟取全部财产为主。
普遍运作手法是前期设套让借款者入局,然后通过利滚利让借款者无法还款,最后暴力催收,逼迫借款者交出自己的所有财产如房、车、祖业、公司等,直到借款者倾家荡产。韩国一度是放贷者的天堂,他们的套路通常是先设定一个时限,用低息甚至无息让人借贷,逾期则开展催收,直到将你榨干。无力偿还则被要求拍摄特殊节目,或者被逼迫卖心脏、视网膜、肾、肝,子宫等器官,不愿意则直接杀人抛尸。
总结来说,传统高利贷是暴利的,暴力的,非法的,残酷的,对社会治安存在很大的危害。
珍爱生命,远离高利贷,不要指望能和高利贷行业商量,讲道理,还有谈什么道德。
高利润对应的高风险,对于高利贷行业来说,是没有道德底线这种说法的。
为了自己的人生,远离一切高利贷,这是良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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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体,应该如何看清本质,抓住关键,从而指导行动?
高利贷的危害是巨大的,轻则导致借款人的经济恶化,重则威胁借贷双方的人身安全。
经过以上的分析和讨论,该说的也说到位了吧?
文章最后,回到普通人的角度和视野,分享几点个人独家,关于如何远离高利贷,规避借贷陷阱的观点和建议:
1,经济社会,谁也不保准会遇到点事,急需用钱,手头紧张的时候,但是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高利借贷。
高利贷好比一个毒瘤,碰不得!很多人以为自己可以及时还清,但更多的情况,都会被高利贷拖死,进入一个无法走出的死循环。
尽量不借钱。在生活可以过得去的话,不要沾染上赌、毒、不要去攀比、不要去打肿脸充胖子。
保持对日常人际关系和圈子以外借贷行为的本能反感,这是根源。
2,高利贷穿透下去,实际还是人性本能和经济形态的必然,所以,高利贷生意可以说永远都不会消失。
真要到了非借钱不可得地步,那么在借钱时,先要算清楚借款的年化利率,再根据自身的还款能力来借钱。
凡是低于24%的利率,法律保护,必须还贷。
凡是处于24-36%利率,我国法律对超过24%的部分不保护,也不反对,需要自己协商还不还。一旦超过36%以上的利率,那绝对就属于高利贷,法律支持不用还。
互联网时代,对于将效率和营销发挥到极致的网络信贷,更是要加以警惕。
3,远离一切和借贷有关的生意和关系,特别是居中担保。
远离高危经济活动。一些人借款是为了赌博,赌球,炒股,炒楼,二次放贷等高危活动,殊不知高危活动赢的概率小,输的概率大,容易导致本金尽失,根本无力还债,从此陷入债务泥潭,无法自拔。
4,看懂高利贷的本质和套路:
放高利贷的通常做法是:黑道加白道,先黑后白,敲骨吸髓,吃干喝尽。
赋予你救济权利的法律是事后救济手段,强盗不会和你讲理,何况充满“法律智慧”的强盗在法庭上未必会落得下风。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远离高利贷,远离这群强盗,才是上上之策。
能做高利贷生意的人,绝对比一般人懂法律。
看见深渊,不要好奇;
明知陷阱,绕路而行;
看懂套路,不玩是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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