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锋贝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极速登录

查看: 6496|回复: 20
收起左侧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

[复制链接]

1368

主题

1488

帖子

6243

积分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0-10-8 07: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键注册,加入手机圈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2

主题

102

帖子

7

积分

Rank: 1

发表于 2020-10-9 11: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希望有生之年 能够看到凶手被抓 愿刁安息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3

主题

121

帖子

0

积分

Rank: 1

发表于 2020-10-9 10: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南大碎尸案,我连续翻阅了三个月关于此案的各种资料,最终分析出了这名犯罪分子的画像:一个自律又沉默的寡居中年男人,经历了文革,依然保有与工薪阶层不符的涵养与风度……
这只是一些我的个人判断,仅供参考。
1996 年 1 月 10 日,南京一名女大学生刁爱青在校园附近消失了。九天后,她的遗体碎片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 2000 块碎片。
这个案件的残忍程度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可惜时至今日,我们只有 DNA 和一枚指纹,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网上对此案的分析有黑弥撒、女同性恋情杀、小肠移植的阴谋论等多种罔顾事实的揣测。
1996 年 1 月 10 日傍晚,卧床一天、痛经缓解的刁爱青看看时间,从床上爬了起来。虽然七点已经天黑,气温只有 0 度,但她要趁着店铺打烊前,去做几件本来白天就该做、却被例假耽误的事。她起床后没有叠被子,想着过会儿就会回来继续睡觉。她在宿舍里简单吃了点泡面一类东西。
从她的活动轨迹看,她比较从容,并不像接下来还会赴约、从事家教之类活动。她分别去不同店里买了快用完的卫生纸,记笔记用的笔芯。
当她走过一条小巷打算回学校时,凶手出现在她身边。
凶手是个什么样的人?
首先,我倾向于认为凶手是独立作案。至于他的职业身份,可以是作家、食堂员工、教师、退休工人……任何一种。
下面是我个人的一些判断,代表可能性之一,仅供参考。
凶手年龄

出生于 1950 年代,案发时 40 岁左右,正值壮年,如今若还活着 60 多岁。
理由如下:
1、一只写有上海的旅行包底部留有黑火药残留和管型印记,据警方推测,管型印记是猎枪枪管的形状。这显示凶手当时或不久前持有火药枪(猎枪)。他为了找合适装尸块的袋子,清空了曾装猎枪的旧包。
什么人会在 1996 年持有猎枪?
70、80 年代对猎枪管理是很松。1983 年严打一次,主要是针对猎枪以外的枪支。南京山多森林多,在 80 年代,应当还有不少市民持猎枪打猎(据说 80 年代紫金山还有狼)。
但到了 90 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野地、野生动物都减少,城市打猎用途明显少,枪支在偏远山村还被用于打猎,但在城市里罪恶化。如果 90 年代还新买枪支,可能用于犯罪。
1991-1995 年全国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等持枪犯罪案件 1 万多起,全国收缴各类非法枪支 105 万支。恰好是 1996 年,出台了至今最为严厉的《枪支管理法》,把猎枪一起禁了。
1996 年 1 月案发时,猎枪并没有不合法。但根据以上情况,我认为当时持有枪支的只有两类人,一类是 90 年代中期使用枪支用于犯罪或计划用于犯罪的活跃犯罪分子,购置枪而非用刀,主要还是用于团伙抢劫、帮派斗殴之类。这类人 1996 年时不过 20 岁左右,应当出生于 70 年代,人数较少,多有案底;
第二类是 80 年代时用猎枪在南京或者老家打过猎的市民,进入 90 年代虽然持有但长久没使用,这类人如果在 80 年代是 30 岁的话,应当出生于 1960 年前。
从装在一个旧包以及枪筒留下很深的印记看,猎枪放在包里长久没挪动。而且此人非团伙,无案底,有稳定独立住所,更可能属于后者。
2、抛尸用的是一个印「桂林山水」和一个印「上海旅游」的手提包,另外据说还有一个灰色/牛仔布双肩包,我没见到图片。前两者之一也是装猎枪用的。
我查了下,它们大约是从文革期间一直到 80 年代中期流行的物品,有些上面还有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字,都是旅行热门地。通常人们在旅行时购买,有点「到此一游」的意思,回家拿来当旅行包,也可以炫耀下去哪儿旅行过。到了 1996 年,这种包就显得就很老土,应当已停售。
凶手要么是年轻人,拿了父母当年的包;要么就是中老年人,自己当年(可能文革期间)购买使用,如今一直闲置在家。结合长时间放猎枪看,我认为是后者。
凶手敢于用来装尸体,肯定已经多年不用,知道身边人没见过 TA 使用过。他在获得包时(假设 1978 年),应当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才会去桂林和上海旅游,可见当时已经成年(算 25 岁吧),以此推算他出生在 1953 年。实际数字应该和这个差不多,甚至更早。
猫毛:在尸块中发现少许猫毛。在养猫和文艺还不搭边的 90 年代,养猫的单身男性年轻人极少,多半是家庭,或者独居的中老年人。
此外具有较丰富的生活经验,容易取得受害人信任,长辈类型也是符合的。对于 20 岁的刁爱青来说,凶手 40 多岁,和她父亲差不多。或许实际年龄有所偏差,但基本是这一辈人。
凶手经济状况

凶手属于工薪阶层,不是社会底层,也并非社会地位高/富人。当年市中心有独立住房,不代表有钱。1998 年以前商品房很少,人们的居住状况还不能反映收入水平。
市中心主要是自建房和公房。公房证明凶手(以前)可能国营单位员工,自建房是本地土著。房子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可能有浴缸,说明经济不差。但据说分尸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可见居住条件又不是特良好。可能为公寓楼的走道最后一间,一室一厅,内部装修陈旧,潮湿、发黄、昏暗。
我推测,他早年家境还可以,但家里存旧包,砧板旧,炊具小,棕绷床……说明经济越来越不行,家里缺少新添的物品。猜测一下,凶手可能在案发前下岗,也可以解释为何空闲时间较多(1996 年 1 月 10-12 日分别是周三-周五,一般人的上班时间)。
我特意查了下数据,90 年代中后期国企改革,光 1995 年,南京下岗职工就有 7、8 万多。他可能是其中一员。
凶手教育等经历

由于抛尸南大周边,南京警方一开始把高社会地位、高知识分子群体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像黑弥撒等人的推测中,也认为凶手应当受过高等教育。但如果我推测的年龄段正确的话,他的教育很可能被文革打断,我认为他初中或者高中/中专毕业,不会念过大学。
他老家可能是南京周边城市,在 1966-1976 之间经历过上山下乡,且这段经历时间较长,回来后在南京就业。
我也想过他会不会在这个年龄段曾去部队服役,从而培养的规则感。但我后来否定了这个想法。我认为他的这种自律应当来自于童年。文革前他的家境可以,可能较富裕,父亲有知识,但对他家教极严,导致他很自律,甚至在中老年时表现出一些与阶层不符的涵养和风度。文革前家境好,意味着文革时他的家庭成分差,必然受到冲击,应当是没有机会当兵,而是下放偏远农村。
文革结束,平反,回城,单位在南京。他工作类型应当是比较沉闷的工作,可能是技术人员。在下放农村期间,他个人掌握一门技能(手艺活),比如修电视机、木工,手艺高于同行平均,尽管在单位的上班内容可能和手艺无关。
虽然受时代局限,他没受过高等教育,但他应当比较聪明,也受童年家庭影响,喜欢读书,可能也喜欢古典诗词或外国文学。这也是他喜欢去高校附近活动,喜欢南大氛围的原因。
凶手感情婚姻

案发时独居,并且已经独居了一年以上。
他在上山下乡期间或许有过感情纠葛。回到城市后,由于长相尚可,早年分配的工作尚可,经人介绍相亲结婚。前妻文化水平不高,家务能干,性格执拗、强势。
他显得对普通的夫妻性生活没太大兴趣,对妻子没有热情,对家庭和儿子漠不关心,较少与人争执,但偶有暴力发作。
两人之间的婚姻维持时间不短,育有一子。妻子主动带儿子离开,离婚过程较平静,儿子由妻子抚养。
案发时独居,平日性幻想及黄色读物,手淫较多,喜好性暴力行为。
凶手性格:
1、沉默,孤僻。这类罪犯因为内心背负秘密,平日里以面具示人,都会回避与人交往,就怕被人看穿。他和同事往来较少,和周围邻居交流也很少。遇到了会打个招呼,但基本从不参与聚会和聊天。在大家眼中,TA 只是个安分守己、懦弱沉闷的离异男子。
2、心思重,城府深,遇事不慌乱、沉着、冷静。
3、手巧,动手能力强,自己平时做菜、煮饭、喂猫、洗衣服,照顾自己。
4、工作中办事严谨,不太强势。外表看起来有涵养,
使用 App 查看完整内容目前,该付费内容的完整版仅支持在 App 中查看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1

主题

99

帖子

83

积分

Rank: 1

发表于 2020-10-9 10: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始还怀疑是医生,我就觉得太瞧得起我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死宅们了…
我们学医解剖是拿手术刀一点一点分离组织,真的不是拿菜刀去拆人的。法医鉴定结果是在关节处切断切口整齐,讲真,没有这个水平也没这个力气。
吴谢宇案,他为什么放弃了分尸,说明对一个没这么干过体力活的人来说分尸太难了,而且声音和味道太大,在小区里生活的话很难掩人耳目,除非这家人每天都在杀猪宰羊。
所以说…经常宰杀动物的不应该在这方面做得更好吗?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4

主题

115

帖子

10

积分

Rank: 1

发表于 2020-10-9 07: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大碎尸案21周年祭
(文 KN先生)

---- 仅以此文献给《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开帖一周年。
本案帖轮到它的第一个周期,今年已经是南大碎尸案未能侦破的第21个年头了。

刁爱青的死亡不失为那段乱像丛生的社会变革时期里比较值得纪念的一个事件。 南大案发后,虽然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直到案发之后3个月,专案组才撤离南大。但是,掘地三尺的地毯式搜查,在如今我们看起来其实是时空错乱般地配错了警力资源,从而失去了找到罪案现场物证的机会,这无论怎样说也是值得我们今天继续回味的事情。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即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煮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南京警方在1月21日、22日的《扬子晚报》连续两天刊登了认尸启示,“1月19日,我市发现役无名尸体。死者女性,20岁左右,身高1.60米左右,体态中等偏壮;眉毛较浓,右面颊有一绿豆大小的黑痣”。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2016年1月19日,网传这天是“南京大学119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不过没过多久,在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在官方微博“辟谣“:“南大碎尸案”将依照刑法规定继续追查。

南大案是熟人作案,还是陌生人做案,还是与刁有着简单交集的陌生人做案,一直以来就是困扰我们的首要问题。如今,21年过去了,仍然是个巨大的迷团。首先,“刁在被害前存活过三、四天”(nxc2015:根据对未被开水处理过的尸片的勘验,确定最晚死亡于1月14日。)这条关键物证不支持“南大案熟人作案说”,只有相对的陌生人,面对刁时才会展现出这种可以让她多活几天的自信。是熟人的话,首要任务就是确保第一时间杀。其次,纵观已知所有碎尸、抛尸案,凶手碎尸时毁颅的行为大概率指向是熟人作案。我想,南大案应该不会有所例外。 最后,在南大案中,凶手并没有毁颅“剥皮”、或是简单地将刁毁容。碎都碎了2000多块,肉归肉、骨归骨,如果说他不懂得“剥皮术”,那么为何没有简单点划几刀毁刁容?因此,“南大案熟人作案说”现在基本上可以排除掉了。 南大案大概率是属于“有过简单交集”的陌生人作案。

“南大案熟人作案说”基本上可以排除。南大案凶手应当是与刁有着简单交集、或交集历史非常短暂、外人尚无法得知的那种。

南大案凶手的犯罪动机长期以来亦众说纷纭。但比较荒诞的是“军医情杀说” 、“器官移植说” (1、bvbvbv2012:军区那边不敢乱说,但至少当时是配合的,虽然军政分开,但吃的都是一碗饭,没有故意为难一说,如果真是军队内部的话不会是这个结果,硬要扛你扛不起的,96年和今天一样,命案是一个临界点,更何况是个女大学生。2、bvbvbv1232012:倒卖器官是要一条龙的,不是这个抛法,更不是这个碎法,袋子比较普通,断断续续监测出很多线索,但还是那句话,串不起来。头上顶的毕竟是国徽,不存在互相推卸责任,这案子如果是那种打通天地线的人来压不现实,你压得了头收不了尾的,更别说悠悠众口了)。

南大案凶手犯罪动机无非是“侵财”、“性侵”、“报复”、“情感”这四种。交通肇事可能基本上可以排除(1、bvbvbv1232012物证线索:衣服都是完好的,没有外力撕扯。2、nxc2015:发现的碎尸块和内脏,勘验未发现刺伤,枪击。骨骼亦无骨折或重创痕迹。无法确定死因。。。)。 报复的可能性也不大,毕竟这个案子在处罚风险程度上已经足以超过了凶手所可能试图掩饰的其它任何犯罪了。 根据刁父提供线索,案发时刁存折上仅余118元,侵财动机不太可能发生。 “情感因素”和“情杀”向来是南大案各路写手杜撰的素材和最爱,包括当年小有名气的作家张大进。在《十宗罪》中,作者也隐诲地暗喻情杀。 但根据bvbvbv1232012的物证线索,南大案基本上可以排出情杀可能(1、bvbvbv12312012:当年她用的教科书,笔记本,作业本都做了较详细的检查,希望能有新发现,有几个具名最后是卿字,有些章节后面写了一些励志格言,老家带回来的也差不多,关系确实比较简单,属于那种有事没事都装心里的,字比较娟秀,没和什么人有比较公开的矛盾。2、nxc2015:已排除老乡作案可能。)

再者,凶手将尸体切成两千多块,细心缜密,表面上看似乎表现了凶手的残忍与变态,但真正暴露出来的是凶手内心的极大惶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不得已一不做二不休的心理。而尸体分割的块数越多,留下的证据就越少,分别抛尸就越方便,越不会引人注意,如果块数无穷大,证据就接近零。(引自一米阳光5018)。

同时,凶手碎尸如此多、如此细小亦有掩饰该案死者女性性征的目的。根据案发后南京警方在《扬子晚报》的认尸启示内容,“1月19日,我市发现役无名尸体。死者女性,20岁左右,身高1.60米左右,体态中等偏壮;眉毛较浓,右面颊有一绿豆大小的黑痣” ---- 可以看出,警方当时并没有描述到死者头发长短、样式,那么就有这么一个可能,凶手有剥去死者头皮头发,推测其首要目的仍然是要掩饰死者性别。假如凶手是挑衅社会、报复变态杀人的作案动机,理应越引起恐慌越好,而不必大费周张地去掩饰死者性别,毕竟伴尸如伴虎。这样 基本上排除了南大案凶手挑衅社会、变态杀人等可能。

那么,剩下来的唯一动机就是“性侵”。根据当年专业法医给出的尸检结果是刁的死因不明,以及存活过三,四日内没进食和有饮水,我推测刁在这三天中应当是处于昏迷状态。由于在凶手性侵过程中将被害人掐成植物人的可能性很低,刁最有可能致死的原因是失血性休克,加之凶手仅以给饮水自救而不敢将刁送医,最终致被害人失血过多而亡。也就是说,南大案中凶手犯罪动机最大的可能是性侵。被害人死因是性侵所造成的失血过多而亡。 现在说到暴力性侵,这里有一个死结。 南大案有一物证是说死者衣物没有撕扯痕迹、被发现时还叠放整齐,但花边内衣上遍布血迹。我现在是作这样的理解:刁显然是被南大案凶手以某种借口骗进居所的。在当刁进入的凶手的这个居所里面后,凶手就具备了完整的控制力。那么,在凶手用明晃晃的匕首的巨大的恐吓之下,不排除被害人神情崩溃、被威逼自己除衫的可能。

南大案凶手是单独作案,亦或多人作案? 南大案是属于“分批次多点抛尸案”,凶手抛尸由1月18号晚上,陆续持续到1月底,尤其是针对南大周边,有过多次反复抛尸举止。南大案抛尸现场比较集中的分布于三个区域:1、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和华侨路某工地;2、南大天津路门口对面栏杆上、南大校医院侧门、南大体育场东南树洞;3、水佐岗15号。三处抛尸点分别属于在不同的时间、起码三次以上不同的抛尸(1、nxc2015:最早发现的并非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2、装骨骼的双肩包是在1月19日后出现,3、水佐岗附近发现的大量物证,是在南大附近发现尸块和人骨之后。证据表明,衣物等,床单等都应该是案发的19日后抛出的。4、发现水佐岗附近的尸块和物证后,在南大附近又再次出现尸块)。

综观以上物证,基本上可以否定多人作案的可能,。 假如是两人或多人以上作案,凶手出于尽快转移出去尸块的本能,应当在案发前后比较短的时间内快速完成。南大碎尸案是目前已知的案发后在警方侦查阶段凶手尚有抛尸行为的极罕见未破的碎尸案,凶手分批、多天抛尸的行为,反证该案系单人作案的概率更高。
这里需要重点纠正一下关于南大案具体抛尸点的详谬,南大案并不存在“小粉桥抛尸点”:
目前已知可考的南大案抛尸点大致可以确认是以下六个:A、大锏银巷13号;B、华侨路工地;C、天津路南大东校门对面栏杆;D、南大体育场东南树洞;E、南大校医院小侧门;F、水佐岗15号。(其中水佐岗15号是分散在相距不远的两个地点,一处在垃圾堆,一处是在某窨井盖下)。 据KN考证,南大案并不存在所谓的“小粉桥抛尸点”,这一点我已经于2016年12月向南京相关部门核实过,网传的南大案小粉桥抛尸点以及该抛尸点的两大提包人肉系网络谣言。关于网传的1月底的“珠江路公交站抛尸点”,此处未作确认。

南大案碎尸地点的寻找,从96年警方的全城搜索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停歇过。纵观此案,矛盾的地方太多(nxc2015语);不用短了,案子我可以明确告诉你,结不了!不是外力,是内因,错过了时机,一切都成空了(bvbvbv1232012语)。 但是,凶手在如此小地域内多处抛尸,证明了凶手没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也证明了凶手就在南大及附近居住。这就暴露了凶手的居住范围,排除了流窜作案的可能(引自一米阳光0518)。

但是,南大案是否南京鼓楼本地人作案却不太好说。凶手是南京人这个结论不是那么好下的。南京毕竟是省会,江苏省各地市的移民都有,全国各地的务工人员也多的是。 这类人要比南京本地居民要更难排查。从凶手首次抛尸的行为来看,抛尸点分布是比较容易发现的垃圾箱,而对于附近不远就有公共厕所存在这一点,凶手却好似浑然不知。这一点恰好说明南大案凶手并非对抛尸环境很熟悉,外来人口而非鼓楼原住民的可能性高。

我们既然推定南大案是与刁有着简单交集的陌生人做案,那么就说明刁于凶手是在偶遇的情况下建立的“临时互信”(刁在1月10号晚饭后外出时“铺平了被子”,代表其当晚不会走远)。刁刚到南大三个月,原则上南大周边区域对于此时的被害人来讲是属于“陌生环境”,其心理安全距离应当不超过其日常最主要的活动区域。 我以南大老四舍为园点,到南大北园逸夫楼的距离大约是530米。我认为这是刁潜意识里面所能够承受的最大心理安全距离。

以下是南大校园附近示意图: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1月10号晚,刁最后被人目击的地点是在南大西边的青岛路。我有理由相信这里就是刁失踪的起点。由图我们看到,北最远不超过金银街和南秀村、西最远不超过陶谷新村、西南最远不超过随园和五台山、南最远不超过干河沿街和豆菜桥小区。
假如1月10号晚刁真在此处被最后目击,那么,以上这个区域大概率就是南大案凶手的居所加碎尸地。
可是,不能排除()是故布疑阵。那么,请看下图: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我以南大老四舍为起点 东望,珠江路、丹凤街,甚至于远处的进香河路、太平北路都赫然在目。毕竟,我们无法排除南大案受害人在失踪当晚搭乘交通公具外出的可能。比如,乘坐公交车……

这里就牵涉到需要考虑南大案凶手是以何种交通工具抛尸的。无非是这么四种可能:1、他有三轮以上的机动车;2、他没有机动车,具有自行车或是人力三轮,他是骑车子抛尸;3、他是在市内步行抛尸;4、南大案凶手是乘坐公交车抛尸的。假如南大案凶手拥有机动车,那么他就有条件不在南京鼓楼区抛尸,也有条件将受害人整尸抛出从而不必大费周张地碎尸成2000那么小的块了,因此可以排除南大案凶手拥有机动车的可能。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刁尸可能是出现于南京郊野、湖泊河流。

南大案中凶手在18号当晚骑自行车抛尸的可能性有,但是概率很小。因为18号南京刚刚是大雪过后,夜晚冰冻,室外温度零下几度,抛尸的那些小路小巷必积雪路滑,骑自行车负重抛尸风险很大,目标也很大,若被人逮个现形,人脏俱获,很难解脱。因此,在南大案中可以将“凶手骑自行抛尸”排除。再来说步行,移动负重速度慢、遇上危险更很难辩解,运输途中自身人与人肉均在手无法分离……这是一种自杀式的抛尸,做一次还行。考虑到南大案有多天、分批次抛尸的特点,因此可以将凶手步行抛尸的可能性排除。

那么就只剩下4。基于此,KN先生作出如下假设:

南大碎尸案第十一假设:
  一、南大案凶手单人独狼乘坐公交车于南京市区内跨区抛尸。
  二、南大案碎尸现场大概率位于中央路 - 中山路以东的玄武区。
  推断理由:
  一、南大案凶手单人独狼乘坐公交车于南京市区内跨区抛尸。
  1、目前已知的南大案六处抛尸地点(A、大锏银巷13号;B、华侨路工地;C、天津路南大东校门对面栏杆;D、南大体育场东南树洞;E、南大校医院小侧门;F、水佐岗15号)均位于中山路的西侧鼓楼区内,很大可能是由中山路东侧的玄武区以公交车作为运载工具抛入。这叫“推死人过界”,凶案发生于玄武区某地,却在碎尸后分批远抛于鼓楼区数处,这是有预谋的“让人误认为凶案现场是在鼓口区”的设计。
  2、南大案六处抛尸地点均位于鼓楼市区内公交车的新街口交通枢纽、鼓楼交通枢纽、山西路交通枢纽三大公交交通枢纽的公交车路线附近沿线分布,且均可在下了公交车的短距离内钻小巷步行抵达。
  3、推测南大案凶手没有私家车、机动三轮车、三轮车、自行车等交通公具,碎尸成2000余块、骨肉分离、以开水烫内脏器官去腥味与血水,是为搭乘公用交通公具而设。
  4、南大案抛尸应当是由凶手单人完成,乘坐公交车 + 徒步钻偏僻街巷抛尸,一但首次抛尸确认,凶手很难再会改变其抛尸方式,或改用其他运载工具抛尸。
  5、推导出南大案凶手是乘坐公交车抛尸以后,南大案凶手“单人全程作案的判断”就是该结论的最合适推论。若是多人作案,那么18号一个晚上就能完成抛尸,更加干脆利索,活干得漂亮。 然而却没有 ,抛尸三番五次持续到月底,反推南大案是单人独狼式作案。
  二、南大案碎尸现场大概率位于中央路 - 中山路以东的玄武区(下图红框所示区域内或附近)。
  总则:玄武区与鼓楼区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地不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年以指纹排查鼓楼区常住和暂住人口时、出现零收获的原因!
  1、受害人失踪前最可能的去向指向珠江路。
  珠江路夜市在96年相当繁华,而南大学生当年许多生活必需品都在逛珠江路时采购。 受害人刁爱青在案发当晚吃完晚饭后外出,出门前并“铺平了被子”,意味着是短时外出大算,出门购买必须品的可能性相当高,而后来经青岛路至广州路公交站、搭乘6路公交去珠江路某点的可能性亦高。
  南大案碎尸现场不在南大内或南大围墙之外周边,但也并不意味着离南大就很遥远。珠江路亦与南大以一墙之隔,但却已是玄武区,对于刑案之排查,却已犹如独立王国。 碎尸现场摆在此处,1.5公里之内,显然在地理上来说并非多么远离南大。
  2、促使我相信南案碎尸地点在玄武区太平北路周边的,是下面这路3路公交车路线图: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jpg 3路公交车北向上行的路线及停靠站是:
  随家仓 - 南阴阳营 - 西康路 - 北京西路 - 莫干路 - 江苏路 - 山西路 - 玄武门 - 鼓楼 - 北极会堂 - 鸡鸣寺 - 四排楼 - 大行宫 - 新街口 - 华侨路 - 五台山 - 随家仓
  3路公交车南向下行的路线及停靠站是:
  随家仓 - 拉萨路 - 莫愁路 - 新街口 - 大行宫 - 四排楼 - 鸡鸣寺 - 北极会堂 - 鼓楼 - 玄武门 - 山西路 - 江苏路 - 莫干路 - 北京西路 - 西康路 - 南阴阳营 - 随家仓
  A、很显然,3路车它是个环线,以中央路和中山路为中轴,连接了鼓楼区和玄武区,新街口、鼓楼、山西路广场 ---- 三大交通枢纽全部在它的行驶路线上!
  B、最重要的是,在3路公交车的路线和停靠站上,我可以找齐南大碎尸案中几乎所有出现过的标志行地点:
  (1)莫愁路 ---- 有。 这个站点离大锏银巷13号抛尸点相当近。
  (2)华侨路 ---- 有。这个站点附近、现在的税务大楼那个地方就是当年的华侨路工地抛尸点。
  (3)鼓楼 ---- 有。而鼓楼离南京大学天津路校门口的那处抛尸点是近在咫尺。
  (4)山西路 ---- 有。山西路广场离水佐岗抛尸点钻小巷徒步在数分钟内脚程。
  (5)北京西路 ---- 有。从这个地方坐11路很快可达南大东校门的天津路。
  3、那么,南案凶手的家推测就在3路车沿线,他乘坐3路车抛尸,根本不需要中转换乘、可直达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南案抛尸地点的任意一点。
  如图所示: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4.jpg 4、理论上来说,
  (1)南案凶手可以是在随家仓 - 五台山这一边,因为这里离南大很近,有一说南案死者失踪于青岛路。
  (2)南案凶手更可能是在中山路以、玄武区那边。 由图具体来看,他处于3路车在玄武区的那一段路线及停靠站的概率要更大。22年了,南案排查的重点区域 ---- 鼓楼区内无见凶手踪迹,那么可以反推凶手在玄武区居住的嫌疑大幅提升。
  5、促使我断定他的碎尸地点是在玄武区太平北路这一段区域里的重要要由还是来源于3路公交车。
  请再仔细观看3路公交车的96年运行线路图,它的北向上行线路与南向下行线路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具体来说,3路车从新街口开始,由玄武区向西来到新街口以后即转向北进入中山路、旋即左拐进入华侨路,然后经五台山回到终点站随家仓。(图中紫色所示)
  然而,3路车由鼓楼区进入玄武区,却是南向下行线路经莫愁路 - 新街口 ,然后进入玄武区的。(图中绿色所示)
  假如1月18日晚,南大案凶手乘坐3路公交车由玄武区进入鼓楼区抛尸,他必然是坐太平北路上靠右行驶、南下的3路车,这样他经过新街口后刚好抵达华侨路。
  我有理由相信华侨路工地抛尸点是整个南大案的第一个抛尸地点 ---- 一个整包的文革包、500余块碎肉,少说也有15斤以上。
  因此推测,南案凶手抛完手上大包尸肉后,钻小巷沿干河沿街、来到了大锏银,并在大锏银巷13号抛下了当晚第二包碎尸、也就是那包震惊了环卫老太的三根手指抛尸。
  然后,凶手抵达莫愁路,同样搭乘南向下行的3路车、经新街口回到了玄武区的家。
  6、南案凶手第二天出门抛尸绝不可能重复上一次的抛尸路线。
  因此,19号晚,他在太平北路乘坐北上靠右行驶的3路车时,他已经是在上次乘车点的对面公交站了。 由这里,他可以轻易抵达鼓楼,在鼓楼大战下车后,旋即进入天津路,在南大东校门抛下最重的那包死者尸骨 ---- 牛仔双肩包后,他进入了南大北园。
  有理由相信在晚上6点到晚上9点,南大东校门和南大体育场时可以自由出入的。 在南大体育场东南角,他讲一包尸肉抛于路边。 随后他经南大校医院出了南大北园,并抛尸于校医院小侧门。 (有信息表明:96年时期,南大校医院对面的北园是老的校医院)
  7、1月19号当晚抛完南大之后,他可以在鼓楼坐3路车迅速返回玄武区家里。 这个时候,他需要在当晚第二次出门、将最重要的表征无件 -- 死者头颅和衣物抛出。 这个旧式体包也是整个抛尸中包裹最严密的,具说包裹了三层。
  这一趟,他坐上家门口的3路,一车直达来到了山西路。然后抛尸于水佐岗。
  8、整个3路公交,凶手乘坐公交车抛尸,可以实现专车直达三大抛尸地点、中间部需要另外换乘。 这对于凶手来说是最重要的,毕竟“伴尸如伴虎”、拎着人肉出门以后、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第一时间抛尸成功、最后安全回到家中,是为天下一等一大事。因此推测:
  (1)南案凶手乘坐公交车抛尸会尽量杜绝换乘公交。
  (2)南案凶手首次抛尸,公交车程的设计以五站以内为佳。由华侨路站到推,大约是在打行宫和鸡鸣寺之间。
  9、结合南大案死者最后的可能行进路线 ---- 珠江路的走向,也赫然指向太平北路。
  10、诚然,也不排除南案凶手居于玄武区更远一点的地域(下图中红框内区域都可),然后每次抛尸是先乘坐公交车来到太平北路、然后再换乘3路车的可能性!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5.jpg 南大凶手敢于以乘坐公交车抛尸,已类似于末路狂奔。如果他没有过前科,那么也应有大量低层生活摸爬滚打的经历。

关于南大案凶手的年龄,我认为能做下南大案者应当是有着相当历练之人。(1、bvbvbv1232012:嫌疑最大,独居,退伍,家里有棕帮床。2、bvbvbv1232012:都有体面的工作,单位反映也不错,属于那种三好学生性质的,白天工作情况也正常.3、转业,安置在政府部门,离异无小孩,南京本地人,独居……检查屋子时发现军用匕首、部分子弹及演习弹)。种种迹象表明,凶手体格较强壮,外貌比较易亲近,工作生活中应当有比较好的伪装。

南大案中凶手抛尸时使用的包装物品应当是来源于碎尸现场。 刁与凶手既然是偶遇,就排除了凶手事先预谋的可能性。第一件是正面印有上海(旅游)字样,背面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老式灰黑色旅行包。第二件草绿色帆布旅行包上面印有桂林山水(旅游)字样,背面不详,此包改革开放以前上山下乡知青最爱用。第三件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类型款式不详,据知情人称装着骨头。4、第四件是一条印花床单,被撕成两半,用来包裹尸块用的,分别包着头颅内脏和满是鲜血的衣物,是在一个水佐岗小区垃圾堆里发现。 这些物品看上去都像是与上世纪的文革和知青有关(nxc2015:床单是苏州某厂生产的,是旧床单,调查后发现此类床单因市场因素已在数年前停止生产)。

改革开放以后就没有再去知青的了。所以最迟以1979年为限,17岁可以上山下乡的话,96年的最小年龄35岁左右。因此,凶手年龄倾向于1950年代生人。因为这个年代才会有知青最末班。过了到60年代,赶不上知青。即便是末班知青,1959年生人,在案发当年也已经37岁。有家有口有孩子,如何独居呢?可见,排查独居男有误。
我认为南大案凶手案发时年龄下限应当在35岁以上。上限不封顶,原则上只要身形矫健、尚能完整射精即可。当然,耄耋老者不太可能(从南大案犯罪动机是“性侵”作出的判断)。

南大案中,1、南大案凶手杀人于无形,南京那么些顶尖的法医,但是,刁爱青死因至今不明;2、南大案凶手碎尸能碎成全国唯一,2000余块;绞肉馅的不算,无出其右;3、南大案凶手抛尸,用耿连海法则分析竟然不好使,据说李錩钰也求过无解。

所有最可能的被充足证据否定之后,剩下惟一的,不论多不合理,它也就是惟一的解释:灯下黑(nxc2015语)。

21年了,我相信这个南大案凶手不是个万能人。他肯定有在哪个方面露出过破绽,只是当年没给发现罢了。“凡有接触,必留痕迹” --- Every contact leaves a trace !

21年了,至于nxc2015所指的“灯下黑” 我并不知所云,但某些方面的懈怠与轻视,是否也就是南大案至今未破的原因呢?

21年了,刁爱青的悲剧也许以后不会再重复上演,但这个案子里所折射出的人性善与恶的种种,是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呢?

(全文完)  


以DNA“钓取法”获得南大案凶手DNA
---- 此帖文致:南京市公安据刑侦支队119碎尸案专案组。 希冀有关方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付巧妹联系。
  南大碎尸案第二假设
  南大碎尸案第二假设:可以采用“DNA钓取技术”、于南大案相关物证中钓取南大案凶手DNA。
  目前, 通过合成一系列特殊的DNA探针,用探针来提取目标DNA,继而重组基因序列的技术已经出现,并且成功运用在考古学领域。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人类演化研究所在2015年展开合作,两年后科学家们通过合成一系列特殊的DNA探针,当作鱼钩,在泥土、化石等样品中“钓取”极其微量的古人类DNA。用这样的方法,拼接出古人类田园洞人的第21号染色体。然后,又钓取并拼接出另外几十条染色体,得到第一个来自中国的古人类的整个基因组。
  在细菌等微生物中,用已知蛋白钓出能与其结合的未知DNA的方法大致有以下数种:
  1.凝胶阻滞实验:在凝胶电泳中,由于电场的作用,裸露的DNA分子向正电极移动距离的大小是同其分子量的对数成反比.如果某种DNA分子结合上一种特殊的蛋白质,那么由于分子量的加大它在凝胶中的迁移作用便会受到阻滞,于是朝正极移动的距离也就相应的缩短,因而在凝胶中出现滞后的条带,这就是凝胶阻滞实验的基本原理。   2.DNaseI足迹试验(DNaseI footFIrinting assay) DNaseI足迹试验是一种测定DNA结合蛋白在DNA上的准确结合位点的技术.当DNA分子中的某一区段同特异的转录因子结合之后便可以得到保护而免受DNaseI 酶的切割作用,而不会产生出相应的切割分子,结果在凝胶电泳放射性自显影图片上便出现了一个空白区,俗称为“足迹”。   3.甲基化干扰实验(Methylation interference assay)是根据DMS(硫酸二甲酯)能够使DNA分子中裸露的鸟嘌呤(G)残基甲基化,而六氢吡啶又会对甲基化的G残基作特异性的化学切割这一原理设计的另一种研究蛋白质同DNA相互作用的实验方法。   4.Pull-down实验:拉下实验又叫做蛋白质体外结合实验(binding assay in vitro),是一种在试管中检测蛋白质之间相互作用的方法.其基本原理是将某种小肽(例如生物素、6-His标签以及谷胱甘肽转移酶等)的编码基因与诱饵蛋白的编码基因重组,表达为融合蛋白.分离纯化融合蛋白并与磁珠结合,使之固相化之后,再与表达目的细胞提取物混合保温适当时间,例如在4℃下保温过夜,使目标蛋白同已经固定在磁珠表面的融合蛋白中的诱饵蛋白充分的结合.然后回收磁珠,pull出目的片段。   5.生物芯片技术是基于生物大分子间相互作用的大规模并行分析方法,使得生命科学研究中所涉及的样品反应、检测、分析等过程得以连续化、集成化和微型化,现已成为当今生命科学研究领域发展最快的技术之一。   6.染色体沉淀:用细菌基因组与目的蛋白孵育,然后用甲醛交联,随机断裂,然后WB分析。   7.酵母单杂交: 酵母单杂交(Yeast one-hybrid)是根据DNA结合蛋白(即转录因子)与DNA顺式作用元件结合调控报道基因表达的原理,克隆与靶元件特异结合的转录因子基因(cDNA)的有效方法.其理论基础是:许多真核生物的转录激活子由物理和功能上独立的DNA结合区(DNA-binding domain BD)和转录激活区(Activation domain AD)组成,因此可构建各种基因与AD的融合表达载体,在酵母中表达为融合蛋白时,根据报道基因的表达情况,便能筛选出与靶元件有特异结合区域的蛋白.理论上,在单杂交检测中,任何靶元件都可被用于筛选一种与之有特异结合区域的蛋白。
  据以上最新实践经验验证结果来看,只要标的物中南大案凶嫌的DNA含量在0.03%以上,就可以通过这种合成一系列特殊的DNA探针,用探针来提取目标DNA。因此,在南大案所有的物证中获取其DNA的现代科技已经成熟,南大案发后的21年后,凶手DNA被完整获得已经成为现实。
  破南大案,抓获南大案凶手,现在应当遵寻以下路线图,   1、首先我们必须知道他姓什么。   2、其次我们再要知道他大概在什么地方。   3、最后我们才要弄清楚他是谁。
  释疑:   1、首先我们必须知道他姓什么。   甘蒙连环杀人案 和 湖州闵记旅馆四尸命案都是这么破的。 白银案中,首先确认了凶手姓高,疑似高姓嫌疑人总共约有20万人;湖州四尸案中,首先确定了其中一位凶手姓刘。   确定凶手的姓氏,运用的就是高科技的刑侦手段:DNA - Y染色体比对技术。   因此,破南大案的第一步,也是通过DNA - Y染色体比对技术确定凶手的姓氏。
  2、其次我们再要知道他大概在什么地方。   白银案中,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在20万高姓嫌疑人中,进一步圈定了兰州青城镇的高姓某一支,疑似嫌疑人数量瞬间浓缩为几十个人……湖州闵记旅馆四尸案中,警方将嫌疑目标锁定为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的刘氏族人。   因此,破南大案的第二步就是搞清楚凶手在哪里……   这一步,相当难……
  3、最后我们才要弄清楚他是谁。   搞清楚凶手在哪里以后,就是顺藤摸瓜,弄清楚到底谁是凶手就只剩时间问题了!
  KN全网首发 ---- 以DNA“钓取法”获得南大案凶手DNA。
3、南大碎尸案第三个假设
  南大碎尸案第三个假设:南大案凶手确实是按照“五行”分布来进行抛尸的。
  南大案中,南大案凶手确实是按照“五行”分布来进行抛尸的。金、木、水、火、土,具体来讲,华侨路拆迁工地这个抛尸点是“五行”中的“土”,具中央位置。 大锏银巷抛尸点属“金”,在西方。 水佐岗抛尸点属“水”,在北方。 天津路鼓楼医院太平间西边外墙栏杆上这个抛尸点属“火”,主南方。 南大体育场东南树洞这个抛尸点属“木”,主东方。
  这至少说明三点:1、凶手研究过玄学,迷信,懂五行,这进一步证明凶手案发时年长,不是小混混钓凯子之流。 2、凶手抛尸前有过细致的规划,熟悉南京鼓楼区,熟悉南大,南大案凶手是有计划抛尸。3、假如凶手有汽车、摩的之类的交通工具的话,不排除凶手来自南大案抛尸区域之外的碎尸地点的可能性。即:南大案碎尸地点有可能远离南大。
  这对于到目前为止我们对于南大案碎尸地点的诸多判断来讲、是相当重要的。
  南大案凶手抛尸时并不是走到哪儿临时看哪儿合适就扔哪儿的,至少他在实施抛尸之前他在脑子里是有一个通盘的规划的,而这个规划就用到了他脑子里根深蒂固的“五行思想”。2017-11-02


4、南大碎尸案的第四个假设
  南案凶手犯罪动机首先应当是为图财。   南大碎尸案的第四假设:凶手先“掐晕”刁的最初动机仅仅是想劫点财,但是却意外弄死了受害人。 凶手让刁存活三、四天的目的仅仅是想拷问出银行卡或者存折密码、或者是想用尽方法多弄一些钱财。   KN的一点思考:   1、南大案凶手的犯罪,与当年的时代大背景应当有一定关系。“下岗工人再就业”是96年代社会之硬伤。 一些单位砸破铁饭碗,可以随便解雇员工。 有的人来了、有的人走了;有些人落实工作很容易、有些人却费尽力气,乃至于想偷渡出国……“心理极度不平衡” 可以说这就是南大碎尸案的催化剂。 ---- 犯罪动机大概率来自该方向。   2、侵财,具有持久吸引力。 有些犯罪人,为了抢几元钱,也能杀个人。   3、在1月10号那个冬夜,凶手先“掐晕”刁的最初动机也许仅仅是想劫点财,但是却意外弄死了受害人。后来的碎尸和抛尸是为极尽增大警方破案难度的故意。   4、南大案从逻辑连接上来看,劫财意外弄死受害人的人、与后来的碎尸、抛尸躲避刑侦的人确实像是两个截然不同阅历之人的所为。也不排除心机表单独作案并且人为作出来的假象。   5、在那样一个冬夜,对刁那样的女生,劫色的可能性要小于劫财。 刁可能至死都不愿意说出银行卡或存折密码。
  6、南大案凶手作案动机扑朔迷离,现在简单化将其指向起初就是想劫点财。 正因为此,南大案或许就是这样以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简单、开启了他的罪恶的。南大案表面上看上去象是强奸,但却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的。一个色鬼强奸犯,却又能有着如此的碎尸技和抛尸技,看上去太过完美。   意思是说,色所性也,不自定如此工于心计。   7、南大案凶手劫财动机杀人。接下来的碎尸和抛尸就是伪装、伪装成仇杀、或是情杀,用以增加警方破案难度。2017-11-08


  5、南大碎尸案第五假设
  南大碎尸案第五假设:南大案凶手大概率是做过厨子。   南大案凶手多多少少是与厨师是脱不了干系的。 显性或者隐性,总是有关联。 普通人不可能有那样的用刀。2017-11-08   sammertan: 2017-11-15 08:39:23 评论   曾经有传言李昌钰最后留下一句话让从厨子里找,不知道可靠性


  6、南案第六假设
  关于南案,由此可以演绎出第六个假设:   南案中的两种切割刀法,“沿关节处下刀”是一种刀法;“碎尸时切成2000余块”是一种刀法。 前者较专业、后者较有耐心,且后者更加指向“南案中有女性嫌疑人参与碎尸”。
  两种刀法:“沿关节处下刀”、肢解死者尸体且一次性成型是一种刀法,此疑似为一人;“碎尸时切成2000余块”是一种刀法,此疑似为另一人。
  现在大家的分析已经越来越向“南案是两人或多人作案”方向倾斜了。 这是正确的方向。这也是最近以来我思考的最多的方向。 有可能是到了需要摒弃“南案独狼式作案”的思维,因为南案没有像高承勇那样再有后续的杀,按照独狼杀人需求说来讲,他还应当有后续的杀,然而南案却没有。   因此,我现在认为南案中确实存在“两种刀法”的物证事实。    即:“沿关节处下刀”是一种刀法;“碎尸时切成2000余块”是一种刀法。   南案中,两个人作案的情况不能排除,并且现在看起来、这种可能性更高。“母子”方向 --- 即所谓的“大爱:儿子奸、老妈碎”,我个人观点、这种可能性很小!这种组合更像是电视剧多点!   在南案中,凶手的初次抛尸看上去确是存有狡幸心理,也可以说得上是鲁莽,这似乎与其肢解死者尸体时的熟练与冷静有些背离。   南案凶手在碎尸时表现得镇定自若,冷静思考。而其在南案全面案发前的那次抛尸(指大锏银巷13号和华侨路拆迁工地)却显得粗糙鲁莽、类似女人般心存狡幸。因此,我据以判断,该次大锏银巷13号和华侨路拆迁工地抛尸,即南大案的首次抛尸,更像是女性所为。
  南案中,具有同等年龄层次的那么两个人,伴侣、夫妻、或是姘居关系的男女因图财犯案,更具有合理性一些! 2018-03-01 11:39:07
    7、南大碎尸案第七假设   
南大碎尸案大概率是双人作案,并且是“夫妻档“”的可能性为最高。   
支持的物证线索有:   1、南案碎尸中存在两种刀法,从死者关节处下刀一次肢解成型为一人;碎尸切成2000余块为一人。   2、南案中刁有被囚三、四天的物证线索,应有一凶嫌在家看着刁。   3、水佐岗抛尸点与珠江路公交站抛尸点不是同一批次抛的尸,并且也不是同一人抛的尸。水作岗凶嫌骑自行车,珠江路公狡站凶嫌步行或坐公交。   4、南案的首抛尸点大锏银巷13号与华侨路工地抛尸点是在南案爆发前的抛尸,抛尸凶嫌有一种抛在僻静无人之地就撒手不管了的狡幸心理,与操刀从刁关节处下刀一次肢解成型形成鲜明对比,此次抛尸更像是女性所为。2018-03-02 21:40:42   KN
  leocheney: 2018-03-04 22:31:15 评论
  这可能是个突破性进展
  KN先生: 2018-03-05 14:34:44 评论
  评论 leocheney :大家细思一下,南案中的首抛(大锏银、华侨路之抛 -- 首抛)确实像极女性手法,疑为女性嫌疑人所抛。 女人会误将刁手指放进提包内吗? 显然不会。男人会将刁肉块一层码码好、肠子叠放三层半吗? 显然不会。 南案乃男女配合之作。




立帖为证:
@KN先生 2018-04-23 11:39:29
  南案大概率是双人作案,并且有女性参与作案。南案首波抛尸(大锏银巷13号与华侨路拆迁工地)即疑似其中女嫌犯所为,有鲁莽抛尸的嫌疑。
  南案中所用抛尸包具疑似由华侨路拆迁工地捡拾。
  南案凶手迷信,有大型动物屠宰经验,由死者关节处下刀、一次成型疑似男性凶手所为;将死者碎成2000余块疑似女性凶嫌所为。南案凶手抛尸地点疑似迷信按照“五行”分布抛尸,并非临时走到随机抛尸。
  南案两凶嫌是夫妻关系、或男女骈居关系、或父女关系这三种可能性为最高。
  南案凶手作案动机首为侵财、次为性侵。
  南案属于陌生人作案,可以排除同乡熟人作案的嫌疑。
  南案受害人与凶手有可能具有共同认识的人,因而最后灭口。
  南案可以DNA钓取法、于相关物证中提取到凶手DNA,并进而破案。
  KN


南大碎尸案第十假设
2018-05-03
此帖文致: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119碎尸案专案组。 希冀有关方尽快排查汉口路以下单位:1996年 - 2004年以前南京市东海印刷厂、南京市东海印刷厂招待所。
南案第十假设: 南案碎尸地点大概率是在汉口路两边,其中汉口路最东段靠近中山路最为可疑。
证据:
1、“陌生环境下的心理安全距离”:我们既然推定南大案是与刁有着简单交集的陌生人做案,那么就说明刁与凶手是在偶遇的情况下建立的“临时互信”(刁在1月10号晚饭后外出时“铺平了被子”,代表其当晚不会走远)。在前面的假设中,南案大概率是双人作案,并且有女性参与作案,那么,与刁建立“临时互信”的是这名女性嫌疑人的可能性为高。刁应是由该名女凶嫌带去了其居所。
2、刁刚到南大三个月,原则上南大周边区域对于此时的被害人来讲都是属于“陌生环境”,其心理安全距离应当不超过其日常最主要的活动区域。 我以南大老四舍为园点,到南大北园逸夫楼的距离大约是500米。我认为这是刁潜意识里面所能够承受的最大心理安全距离 ---- 不超过500米。
3、1月10号晚,刁最后被人目击的地点是在南大西边的青岛路。我有理由相信这里就是刁失踪的起点。由图我们看到,北最远不超过金银街和南秀村、西最远不超过陶谷新村、东最远不超过中山路、南最远不超过干河沿街和豆菜桥小区。
以下是南大校园附近示意图: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6.jpg 4、上图图中的A、B两地是最有可能的碎尸地点。A点为汉口路靠近中山路的东端;B点为干河沿街 - 豆菜桥小区。这两点均在老四舍的500米心理安全距离之内,尤以A点最靠近刁爱青所住宿舍 -- 南园老四舍。
5、然后,根据南案中于案发后的第二批抛尸点的分布,即南大案发后的四处抛尸地点:
a、1月19号出现的天津路校门口对开栏杆上的双肩牛仔包、
b、校医院小侧门的一包肉块;
c、1月22号发现的体育场东南侧树洞藏尸;
d、1月底出现在珠江路公交站的罪后一袋抛尸。
其中a、b、c应当是19号晚上所抛,也是南大碎尸案案发后,警方开始在华侨路和新街口一带展开排查、并且环卫开始排查辖区内所有垃圾存放点的期间所抛。d点是1月底的最后的抛尸点。
以下是南大碎尸案碎尸地点示意图: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7.jpg 6、如上图所示a、b、c这三个抛点是由A点向左(向西、西北)呈扇状分布。 再考虑到结合南案中在1月底的最后一次抛尸地点:d、珠江路站抛尸点来进一步分析,这四处抛点看上去均围绕 A 点作圆周状分布来看,那么由此推断 A 点 ---- 即汉口路东端是南大案碎尸地点所在地的可能性最大。
综上,南案碎尸地点大概率是在汉口路两边,其中汉口路最东段靠近中山路最为可疑。
此帖文致: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119碎尸案专案组。 希冀有关方尽快排查汉口路以下单位:1996年 - 2004年以前南京市东海印刷厂、南京市东海印刷厂招待所。

KN
南大案有感 之 人肉巴士穿梭走
南案偶感1
  大锏银巷黑幽幽,偶有神叟。
  南京大学静秋秋,踏雪步走。
  水佐岗下窨井盖,穿堂越楼。
  珠江路上人潮涌,蓦然回首。
  嗨嗨,那大锏银它不是我的大锏银,那鼓楼也不是我的楼。
  南京大学深几许,无缘金榜留。
  微庭青葱转头空,难让卿卿命投。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巴士穿梭走。
KN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5

主题

126

帖子

13

积分

Rank: 1

发表于 2020-10-9 06: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国利被抓,于是我又被很多人问我当年见到的那个人是不是许国利?
现在统一回答一下,不是,不是,不是。
虽然我不记得那个人的面孔了,但那个人是个矮墩墩,没有许国利高。
…………
南医大杀人案凶手被抓,很多人来问我凶手麻某是不是我看到的那个人,我确切的告诉大家,不是,我虽然是严重的脸盲症,记不清那个人的脸,但气质什么的还是有点印象的,那个人属于丢人群里找不到的毫不起眼的那种,个子不高,也算不上壮,气质也有点唯唯诺诺不大气的感觉,而麻某则一看就很凶狠和彪悍,完全不是同一个人。
然后,居然还有人“可聪明可聪明”的跑来说我这是编故事,妈耶,瞧把您智商给高得啊,众人都醉就你醒啊,你说你“睿智”得不需要证据就知道我是编的了,那咋不见您把凶手找出来呢?
还有说就是便衣的,抱歉我真不觉得便衣会是他那种猥琐的样子。
居然还有人觉得可能是担心我是被拐,妈耶,我好端端的坐在闹市广场上看个报纸……像是被拐的?(但是真的谢谢这位亲的善意,不过事情真的不是你想的这样哈 )
---------------------------------------------
关于这个案子,我想说96年我遇到的一个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他和这个案子会不会有关系?
我是96年的四五月左右去的南京,那年我19岁(暴露年龄咯),距离南大碎尸案发生也就三四个月,但是那时媒介没有现在发达,老百姓接触新闻还是靠电视,报纸,收音机以及街头巷尾的口口相传,所以我当时虽然就住在南师大边上,离南大很近,但我和我身边的人都不知道这个事。
就在那年的夏天,我不知道为什么一大早跑鼓楼电信大楼前面的广场上坐着看报纸,那时差不多早上七点左右吧,我坐的位置靠近马路,马路对面位置就是现在的江苏电视台。
正看着报纸,忽然来了个男的,这么多年过去我不记得他面貌了,就记得他个子不高,一米七不到的样子,也不胖,穿个颜色浅淡的T恤(好像带点条纹),下身穿的沙滩裤似的那种大裤衩,差不多可能也许三十来岁?不好确定,他过来就坐我边上,开始跟我搭讪。
但是他问的话非常奇怪,所以让我对他印象深刻,因为他问的不是大众男人搭讪女生的那种你多大了你叫什么之类的话,他问的是,“你觉得南京现在安全不安全啊?现在街上的警察多不多啊……”此类。
我当时就起了警觉,所以我多看了他好几眼,直觉就觉得他不对劲,正常的人不应该问我这些,我当时就想报警,但悲剧的是,那时不像现在人手一部手机有的还好几部手机,那时大哥大BB机都是奢侈东西,都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手拿大哥大,腰挎BB机,不是老板就是鸡。”
如果我要报警,只能通过两个渠道,一,公用电话,但是那个广场上没有公用电话,公用电话要走很远到小巷子里去找。
二,IC电话,那个马路边倒是有,但是我没有IC卡,那时我才进城,是个土老包,我都不知道打110这类电话是不需要ic卡的(之前老乡跟人打架我打110,我还给钱了,那公用电话老板看看我,直接就收钱了,尼玛也就四毛钱的出息)。
我如果跑老远去小巷子打电话,这一来一回少说半小时,这个人肯定已经走了。
所以我放弃了报警,只囫囵的敷衍,“南京的治安很好的,警察也好,到处都有警察啊,你需要帮助的话你找那个交警也行……”
最后他看看我,起身走了。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在天涯上看到南大碎尸案,才知道居然就是在我去南京的那几个月前发生的,然后我就突然想到了这个很奇怪的人来。
到今天我也总觉得正常人不可能问出那样的问题。
可惜很多年过去,我记得的也就这么一点,对破案应该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纯属我自己把憋了很多年的疑惑在这里吐槽一下而已了。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3

主题

111

帖子

7

积分

Rank: 1

发表于 2020-10-9 05: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凶手自己也没料到,这个案子到现在也没破案,而且还被传的这么神。到他临老的时候,估计还会后悔没有留下点证据,来证明自己,现在就是凶手大方承认,都没人会相信,人们只信网上玄乎的推断,事实可能会很简单,简单到让人不愿去相信!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9

主题

117

帖子

20

积分

Rank: 1

发表于 2020-10-9 04: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最近一直在等关于南大案的新消息,我建议深入分析此案的朋友们也暂时冷静一下,认真思考目前所纰漏的大部分线索信息是不是真实准确的?刁的家人前段时间出来澄清了一部分虚假信息,才发现我们连最基本的信息都出现了错误,何谈推理?


南医大破获多少会给南大案带来一些契机,但我不认为两案同凶,南医大这个案子给我们什么启示?在有DNA,画像,凶手一直在南京,准确的说在案发地附近,警方也用了28年才抓到他,所以南大案到底能不能破?还是得看警方掌握的证据加上一点运气老天开眼。


目前我了解的进展,家属向警方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例如因为当年春节期间,很多人回乡过年没有看过当时的报纸,加上当时报纸刊登的黑白照比较模糊,所以家属建议警方把当年抛尸的三个包重新在全网公布一下清晰的彩照,这个建议警方应该给与重视。我个人建议如有必要,应该免去当时知情或窝藏凶手者可能的刑事责任。


这次更新主要是把过去基点错误的一些推理内容做一次更改,很多线索信息需要重新思考。就拿肉块中的三节手指来说,究竟是只有一袋里面有细小的三节?还是其他袋里面都包含了一些?断指的大小,切口的处理,任何一个可能都会是另一种推论结果。但可以肯定一点,凶手卸下手指,其实代表他不具备高智商,也没有碎尸的经验。


这世界上很多凶杀犯罪正在发生,每年多少无人认领的尸骸,还有那些深埋地底深谷,沉入江河大海不为人知的。知晓即是案发,尸源便可侦查。我认为南大案的痛点,并非残忍神秘,而是凶手三次抛尸闹市的行为,且两次是在案发后连续进行。


如果说南大案凶手神秘高智商,那1979“温州九段女尸”案至今也未能破获,凶手更是明目张胆的抛尸,还有很多早于南大案,凶残神秘至今未能破获的大案,怎么说?


我不高估南大案凶手的智商,但也不能过分低估他的智力。我相信警方在2008年的微量物证中其实已经大致确定了凶手的范围,如果2008年纰漏的一些信息是准确的,还是坚持我之前得出一些的推论,:


1.黑火药并不一定是枪,短枪如果放包里形成管印,枪托和枪管形成的印痕不会是一条直线,土枪必须有硝石成分才可以激发,如果是枪,我觉得警方是可以轻易判断出来的,之所以没有下定论,因为有太多可能性。我个人认为那个包可能装过60-70年代民间红白喜事用的铁炮仗,这个老物件和凶手抛尸用的旧包,我推断的凶手大概年龄,以及乡村屠宰或掌厨经历有些许关联。


2.床单和包究竟是不是凶手使用过的?床单的微量物证和血手印,树洞和树林的脚印,如果在所有物证上都能提取到相同的指征,那么这个指征就是凶手。


3.线索中猪肉和猫毛没有明确是不是同一只,煮烫过的?还是未煮烫过的?任何一种结论都会形成另一个方向的推论。


4.很多人一直相信凶手骑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抛尸,不谈雪天是否方便骑行,单从具备任何一种交通工具的人,一定对南京的远近城郊了解,显然南大案的凶手并没有选择抛尸远地,如果他有交通工具,他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和便利抛尸荒野。


5.至于抛尸,据我了解,南京当时当地的人给我的反馈是,即使深更半夜小粉桥的路灯也是亮着的,这个和我当时推断黑灯瞎火抛尸没人看见是相矛盾的,也就是说凶手对抛尸的时间和路段行人量的掌控是非常精准的,他确实有可能只是顺路一抛,一天仅此利用这个短暂时间抛一趟而已。


6.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凶手为何要分开抛尸?即使没案发,第一次抛尸就做了长距离跨区域的抛尸行为?在第二次抛尸后,知道警方已经在排查的情况下,非要憋一晚再把头颅抛出去?唯一的解释大概是路远时间不够(天亮)。
2020/3/23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停了这么久没有更新,1992年的南医大奸杀案既然在2020年初始破了,留给我们的疑问还有很多,当年他是如何漏掉了,有画像,有样本,为何拖了28年?而且他一直在南京,还在石鼓路距离案发地400-600米,静待官宣,希望南京警方能够把真相公布天下,这样南大案才有希望接破!

今日更新“煮烫”

上一期更新的总结:
1.凶手可能有明显的体貌特征,可能与死者见过面但没有交集容易被记住,也有可能是素未蒙面的陌生人。
2.法医根据死者胃内容物判断她被囚禁多日后死亡,囚禁期间凶手给了她水喝但没有给食物,这种结果表明死者生前可能遭到捆绑和封嘴。
3.凶手在囚禁前期并没有想要被害者死亡的意图,被害者亦有求生的意图。凶手没有给予食物的可能,是怕被害者开嘴后呼救惊动邻居,与分尸目的契合,说明凶手周边有贴近的邻居。
4.死亡原因不明的很大可能是囚禁多日后虚弱致死。
这个提问下我会经常关注最新的回答,其中有一些独到的见解,合理的回答我都会选择回复,和作者一起讨论。但有一些分析还停留在怀孕论,情杀论,第三者堕胎论这个层面上,我其实很想回复问问他们,怀孕或者堕胎要不要经过医院诊断确定?负责此案的法医团队真的有这么差劲没验出来吗?
高赞情杀的推理不想再论,不论什么原因,女人不会傻到被强暴还独自去找凶手理论,男人不会傻到把一个可控的事变成恐怖的事。但凡觉得可能,可能性很大的人,建议你们停在此处关闭这个页面,刷其他的回答吧,大家都省点时间,我不会再回复这类质疑。


下面的更新将围绕“煮烫”展开:

“部分尸块煮烫过”

关键词里凶手采用“烫”这种方式来处理尸块,主要考量的还是时间和分尸环境的影响。
如果他有一个绝对安全的分尸环境,把尸块经过长时间的煮1-2小时后再乱刀压切一阵,冲入下水道或抛入水域,应该是可以安全毁尸灭迹。
但凶手明显没有这么做,有一个回答里提到,久煮会产生浓烈的气味,烫的气味会略减,我认为这种分析也是靠谱的。
我们无法知道尸块具体细节,但对于掌握物证的警方来说应该是很容易得出一些结论的。
1.烫痕:尸块是大件烫后再切?还是切后小件再烫?是可以根据烫痕来推断结果,从而得出烫尸使用的容器和灶具的大小。
2.部位:警方对尸块的拼接复原工序,简单的说就是每袋尸块属于身体的哪个部位。烫过的尸块属于身体哪个部位,没烫过的属于哪个部位,从而推断凶手分类烫尸的动机。
3.创口:皮表复原部分,从而推断死者生前有没有遭到暴力殴打,产生外伤创口。
4.切口:每一块尸块的切口推断分尸刀具的种类和手法。
5.收缩:根据肉骵组织接触高温产生的收缩程度来推断哪些尸块是同一批次烫过的。
6.体毛:对于四肢和腋下及外阴部位体毛特征有无褪除来判断凶手烫尸的动机。
7.指纹:脏膜和尸表有无指纹残留来推断凶手的反侦查意识。
这些都需要花大量时间来勘验,需要一个细致入微的专业法医团队来完成,是非常有意义的一道勘验工序。
警方当年排查浴缸存在的理由我认为是根据尸块的整体烫痕或尸块的淡化程度来推断的。要让大量尸块达到整体淡化,就需要用足够大的容器,装足够多的水烧开,才能冲淡尸块的血腥味,并且节省时间。如果是小锅小灶要达到冲淡血腥的时间,可能会翻倍累计。
2008年的微量物证提取结果表明尸块中含有猪肉成分,仅仅这个线索,如果要细致分析,会有多种可能性:

1.分尸案板粘有的猪肉成分。
2.烫尸所用容器内遗留的猪肉成分。
3.装过猪肉的塑料袋遗留的猪肉成分。
4.使用猪肉覆盖人肉表层伪装后的遗留成分。
微量成分我认为应该是肉眼不可见成分,通过特殊的设备和化学药剂的分离,再用DNA技术鉴别。
推理精确的结论需要物证的明确,为什么要强调这个线索,我认为猪肉的成分,会是破案的一个关键线索,所以警方会公布。
做这个检测的必要性是为了排除普通家庭或餐馆使用案板碎尸的可能性,这两者案板残留成分必定是多样性的,如鸡鸭鱼肉葱姜蒜末的可能性。
如果仅仅是猪肉成分并且来源于很多头猪,那么就很有可能是职业类猪肉加工场所遗留,当然这种结论需要专业的阶数对比才能确定。
我认为警方公布此线索,也许是强调猪肉的微量成分应该较多较分散藏匿于尸块中。如果仅仅是一点点的微量成分,这个线索没有多大意义了,任何一个普通家庭的案板,锅内都可能遗留同期内产生的微量猪肉成分。
最后一个关键问题是凶手如何处理分尸的血水和烫过尸块的血水?线索中提到内衣上有大量的血迹,说明分尸现场还是有血迹残留的。96年居民平房布局,不论排水结构是明渠暗渠,无论具备怎样细致的排水规划,血水残留的味道是可以保持较长一段时间的,这些浓烈的味道如何躲过警犬的嗅觉?我认为分尸现场必定不在尸源附近,而且较远,加上周围气味干扰或覆盖,并且是多次覆盖,这种指向再一次偏向职业类肉加工场所。
最后分享一个血迹搜索犬的知识点,当然96年中国应该还没有引进和训练专业的血迹搜索犬史宾格。那个时候的侦查犬主要是德牧和昆明犬,这类犬的嗅觉相对史宾格,是手榴弹和导弹的差异。
血迹犬主要应用在三个侦查领域:
第一,在山野、树林、街路上搜寻疑犯血迹;
第二,在室内寻找被清洗、粉刷、伪装的血案现场线索;
第三,搜寻被抛弃、隐藏的滴有血滴的凶器、衣物,以补充警方办案证据链条。
现阶段,血迹犬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搜寻人的血迹和区分动物血迹与人的血迹,下阶段还将培训血迹犬根据人身上所带的不同气味,进而判断不同人的血迹。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jpg 血迹犬--李维福

李维福,60岁,黑龙江人,18岁进入虎林县公安局工作,19岁开始训犬。1984年6月份,他被公安部借调到南京警犬研究所,1992年6月份,到厦门市公安局警犬队工作。他在厦门市公安局警犬队训练出四代血迹搜索犬“柯受、豆豆、草根、妞妞”,在重大命案中协助判断案发现场、追踪嫌疑人、作案工具等等,发挥着人类和机器无法替代的特殊功能。
用注射器针头取一滴血液,滴在螺丝帽上,扔进水库里。第二天取一滴水,滴进一瓶550毫升的矿泉水里,再从这瓶水里取出一滴,滴进第二瓶550毫升的矿泉水里……如此反复稀释,一直到第613瓶矿泉水。这样还不够,还要继续稀释。
另外取7个人的血液样本,滴入550毫升的矿泉水里,加上之前经过反复稀释的那一瓶矿泉水,总共8瓶水,分别在一条道路上倒出半瓶。这项实验仅仅描述起来就十分拗口,根据李维福介绍,一滴血液的稀释程度已达到了10的217次方,但是,“犬王”李维福训导的血迹搜索犬依然能准确找到经过反复稀释的这一血液样本。
昨日,李维福带着公安部授予的“2015年度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等奖”荣誉退休了,不过,他对血迹搜索犬的研究并未因此停下脚步,虽然不在警犬队上班,但他正在培养第五代血迹搜索犬,探索血迹搜索犬对血迹搜索的极限。
凶手与死者是否认识?
1.死者社会关系简单,与人无争,不太可能死于熟杀(正)
2.死者性格内向谨慎,短时间不太可能认识圈外的陌生人,更不会轻易主动前往陌生人家中(正)
3.死者生前的精神状态并没有异常的行为反馈(正)
4.如果是认识的人所为,没有充足的杀人理由是不会轻易杀人的(反)
5.如果是争执意外死亡,不符合囚禁多日,没有致命体表伤,没有厮打呼救,衣服完整这一系列特征(反)
6.凶手无法确认与死者关系是否有其他人知道的情况下,头颅面部保存特征明显,并且凶手有指向的把尸块抛在死者生前地附近,这不是正常的犯罪心理导向(反)
如果要质疑以上,只能用若干巧合来推导:
1.巧合他们的交往,就是没有一个人看见,没人知道。
2.巧合死者突然刺激了凶手,又死于一种静秘的方式。
3.巧合凶手有肢解分尸的熟练手法。
所以指向认识的人杀害了被害者的推理有很多质疑点。
警方为什么无法明确杀人动机?我认为法医是可以根据死者的相关器官,检测遗留痕迹,或根据以往案例经验来判断死者有没有被性侵的可能?如果有,那么此案的杀人动机是可以确认的,反之。
案子里有些东西看似很简单,但其实很复杂,有些看似很复杂,但可能就那么一回事,太多案例证明局外人都是无法破解案件核心线索的。基于这点自知之明,我对自己的推理结论并不自信。大多数认真分析过此案的人,都会经历一个自我审视的过程,从自信推理结论,被质疑辩驳,怀疑自己的判断,发现案件的复杂,失去关注的热度。
今日要更新的内容“两地分尸”
这是一次复盘,之前一直认为凶手的分尸地仅为一处。为什么会突然想到“两地分尸”的可能,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的:
1.凶手使用的装尸容器,提包背包床单,不论来自哪里,是否属于凶手之物?应该都是案发前具备的。这种年代久远的老物件,也只有与之年龄匹配的人才会认为有使用价值,简单的说,即使捡,即使偷,年轻人根本不会去顺这些东西,所以推断凶手当时的年龄至少在50岁左右。
2.如果年龄范围确定,如果凶手是个体面人,那么独居闹市,甚至单身,有棕篷床,冰柜冰箱,甚至养猫,这些明显的特征指向,排查筛选时就能轻而易举刷出来,这部分人都是重点排查对象,然无果。
3.在前期的排查中,分尸现场遗留的血迹和气味,尤其尸臭血腥和煮烫气味,处理尸体期间产生的心理变化,生活中的异常行为都会被周围邻居举报,然无果。
凶手在这三个方面要做到天衣无缝不被人怀疑是很困难的,即使他从不与周围人交集,平常很少人注意到他,那么案发后,他更有可能成为人们猜疑的对象,即使案发后突然消失,也能说明他的嫌疑更大。
所以我推断,警方出现了交叉错判的可能,怀疑到具体的人,但他所处之地不具备分尸条件。具备分尸条件的场所人,又不具备作案动机和时间。
所以我推测凶手可能是居住在分尸地附近,两个地方都远离南大,并且都在北面。这个分尸地能够正常掩盖分尸痕迹和气味,而分尸地场所真正主人并不知情,简单的说凶手是利用间隙时间瞒着场所主人偷偷处理尸体的。
对于这次更新的内容我的总结是,凶手并没有所谓的周全计划和超高的心理素质,完全是走一步算一步的心理,碎尸抛尸呈现的表象杂乱无章,没有统一的手法和规律,抛尸闹市的粗劣行为更把自己置身险地。
最后,我还是希望大家对此案不要过于悲观,给警方一点时间和信心。


今日更新“线索鉴别”

原定在高考后更新“两地分尸”,因为内容过于敏感和血腥,是对两个分尸地的细节推理。现提前更新一部分,省略的部分,6月10日补充。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4.jpg 一个刑事案件,如果疑犯没有留下清晰的线索指向,初期侦查方向的准确性,决定破案速率。南大案,这种闹市抛尸的恶性案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警方不可能不重视。侦查方向的错判是后期调查总结的评估,并不能说明警方当时没有作为。
凶手碎尸和抛尸动机呈现的结果表象复杂矛盾,警方被交错的线索缠绕。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5.jpg 以上内容为第二十二次更新于2019/06/03/17:30
今日更新“抛尸动机3”

中国其实有很多命案都经历了很长时间才破获。沉案录里曾经记载过一个命案,1988年发生在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石湖乡一起奸杀案,警方在案发时就已锁定犯罪嫌疑人,历经29年才把凶手抓获绳之以法。白银案也是因为罪犯亲属DNA巧合的出现才得以破案。所以大家在讨论案情时不要过于悲观。南大案相比众多失踪案来说,凶手留下了很多线索,南京警方既然能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男性,那么必定还掌握更多可靠的线索。我们为之困惑的种种,警方或许早已破解。中国刑侦技术最近几年突飞猛进,请大家相信警方,我预计在2022年此案会有重大突破。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6.jpg 我每次更新前都会引入一个关键点供大家展开分析:凶手在1月19日夜晚至20日凌晨时段,第二次抛尸扔出了死者完整骨架,警方根据这幅骨架基本确认了死者身份信息。
那么凶手在初期分解时为何没有考虑对骨架进行破碎处理?我罗列了几种可能性:
1.凶手优先对尸块和内脏进行处理的主要原因是尸块和内脏的腐败速度较快。
2.条件限制了凶手对骨架的进一步处理,比如周围环境不能制造较大声音,煮骨需要较长时间,加上没有合适破骨的工具,所以放弃。
3.凶手对抛尸计划的目标要求是,只要第一批内容物没被发现,或稍晚发现,为第二抛,第三抛争取时间,脱手即可。
4.凶手分解尸体的流程也是遵循这个原则,在全尸未妥善处理好之前,第一次处理的部分尸块内脏须煮烫,部分还需冰冻保存,为后期处理尸块争取时间,他认为只要第一批要抛的尸块内脏处理好了,剩下的骨和头无所谓,脱手即可。
5.凶手可能有两个分尸场地,第二个分尸场地具备肢解,剐肉,煮烫,冰冻,覆盖痕迹的条件,但第二现场操作隐蔽性较差,且能够利用场所的时间非常有限。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7.jpg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8.jpg

现实生活中普通人要做到杀人于无形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特别是初犯,在高度紧张需要做出决定时,往往都会留下不可逆转的痕迹。
南大案凶手在第一次抛尸后,其实留下了很多线索值得我们深思。而我们在思考此类问题时,往往很容易陷入自己堆砌的死角里出不来。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9.jpg 凌晨4点的小巷子垃圾桶不敢靠太近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0.jpg 凌晨4点的拾荒者肩背大小包


以上内容为第二十次更新于2019/05/21/06:00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1.jpg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2.jpg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3.jpg




今日更新“抛尸动机1”

杀人后处理尸体的方式通常是/入水/掩埋/抛尸,凶手选择了抛尸在闹市,而且还是在警方眼皮底下两次出手,肢解分尸碎尸煮烫分类分次垮点多地抛尸。从最终的结果来看这个方案风险略大,费时繁琐。
凶手选择这个纠结的方案,初衷必然是为了降低风险,应该是中间某个环节出了差错导致风险爆表的。很多人认为是那三根手指打乱了凶手的原定计划。
除了手指,其实还有一个矛盾点,在1996年,把可以食用的“动物内脏”用旅行包装着丢进垃圾堆其实是非常奢侈和怪异的行为。即使没有发现那三根手指,当小粉桥的环卫工人翻开剩余的两包两袋发现大量内脏和肉块时,报警的概率也很大。凶手不会连这点顾虑都没有想到吧?
基于这两点,我认为三根手指并不是打乱原计划的主要因素,我认为他应该是想把第一批内容物抛进南大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因为大雪环卫延迟中转站大门迟迟不开,迫不得已抛在了附近垃圾堆。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4.jpg “佩奇”年第一场大雪降临,南京5万人彻夜扫雪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5.jpg

以上内容为第十八次更新于2019/05/16/21:30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6.jpg 大量的废弃木材和各种塑料制品作为燃料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7.jpg 生火的老式灶炉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8.jpg 墙壁上的血迹和大锅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9.jpg 钩猪嘴的铁钩,挂脚钩


今日更新“碎尸动机”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0.jpg 左一眼镜入狱多年后的雨夜屠夫林过云
年代越久的凶杀案,犯罪人通常都会采用碎尸手法掩盖罪行,直到DNA技术的出现,这种手法其实完全是多此一举。
从碎尸的分解程度我认为大部分凶手碎尸主要原因有四个层面:
1.尸首分离,让警方无法确认死者身份。
2.四肢,躯干,尸首分离,方便携带抛尸。
3.仅把容易分解的肌肉,内脏,切碎,烹煮,在储藏和转移的过程中伪装。
4.所有躯体包括头颅粉碎性破坏,形成肉泥和碎骨,甚至骨粉,或喂食动物。使用这种暴力荒蛮的手法是为了增加法医鉴定死者身份,死因,死亡时间的难度。
以上四种层面在中国历年来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多案例可寻,如吉林张舒红杀15个保姆案,列车长李文灿奸杀案,根据埃德蒙·洛卡德物质交换原则,没有真正完美的犯罪,只有未被发现的线索。
南大碎尸案确实是一起普通的碎尸案,和其他案件唯一不同诡异之处是凶手在警方布控同时成功完成多次抛尸,这个因素加上网络舆论兴起初期以讹传讹,更加神话了凶手的作案手法和反侦查意识。
此案已成为南京警方至今无法抹去的瑕点,每次国内大案悬案的侦破,网络舆论的另一个方向都会给予南京警方无形的压力。
很多人都认为凶手有超乎常人的冷静,耐心,细致,是高智商犯罪。我不认同这种观点,历史上有很多分尸案意外破获,但都达不到高智商犯罪的标准。例如香港的雨夜屠夫林过云,在自己家中卧室把多名受害者分尸肢解拍照留念,而且尸体就临时藏在家中客厅沙发底下,家里的人既然都没有发现,最后是相片馆的员工好奇拆开洗出来的照片发现不对劲报警被抓。
所以,关于分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血腥,多么困难,对于一个经历过血腥场面的屠夫类职业人来说,有几把合适的刀具处理分尸应该不难。还是那句话,凶手对自身死亡的恐惧远远超过面对死尸分解的恐惧,任何非变态类的犯罪分子都是基于这种心理才选择碎尸的。
两千块肉到底算不算多?人体的肉质接近羔羊肉,肌肉纤维较细,皮质较薄,生肉易切,我们看各种烹饪视频厨师切肉基本上都是行云流水,切速基本按秒计算,1分钟30-40块左右,10分钟300块左右,100分钟3000块左右,当然这是初算,必须是已经切好的条状,中间喝水休息擦汗打个盹,我认为单切肉2000块左右这个操作熟手用4个小时应该绰绰有余吧?
今日更新“动机”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1.jpg 大多数人,尤其是90-00后,初次阅过此案后内心多少都会有点颤抖,恐惧不安。我刚开始研究此案时,不论白天黑夜都不敢靠近垃圾堆细看,不敢进理发店,害怕里面披假发的人头模型哇。
基本上看过此案的人心里首先都会有一个特大疑问:凶手是变态杀手吗?


我认为凶手囚禁死者的动机是为了性侵,这一点在很多案例中都有共性。他们双方或许见过彼此,但没有交集。


今日更新“现场”

大秦勘验现场
秦代的现场勘察非常强大,不是技术上的强大,而是它有着一套对待犯罪现场处理的标准流程和规范,其条文之详尽,检查流程之绵密,让你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两千多年前一个连纸都还没发明的国度该有的制度。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的睡虎地秦墓,出土了一大批竹简。
在这堆竹简里,有一套叫做《封诊式》的竹简。封者,封锁现场;诊者,查勘检验;“式”是秦代公文的一种,类似于行政部门工作手册,包括实际工作中的法律依据、办事原则以及工作流程。
比如在《贼死》这个案件分类下,记录了这样一个案例:某地发现一名梳髻无名男子尸体。令史写了份调查报告:被害人尸体被发现仰卧于某家南侧,,左额头有一处刀伤,背部有两处刀伤,皆为竖砍,伤口皆长四寸,宽一寸。而且伤口内陷,凶器推测为斧子。头部、额头和眼眶都出血了,其他部位没有痕迹。死者身穿单布短衫和裙子各一件。短衫上有两处刀口,与伤口位置符合。衣背和衣襟都有血。男子壮年年纪,皮肤比较白,高七尺一寸,头发长两尺,腹部还有两道旧伤疤。尸体距离某亭一百步,距某里士伍丙的农屋二百步。已经用布裙包裹尸体掩埋,等候命令。短衫和鞋已送交县廷,证人也被带到,询问是否知道被害人哪天死的,有无听见呼救声。

这是一次非常细致的犯罪现场勘查,从法医尸检到现场处置,从证物交叉对比到证人盘问,面面俱到,甚至连凶器都有了推测。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2.jpg 警方在此案发生后大概做了哪些工作?
1.发现第一尸源后,通知环卫局命令各处环卫工人配合警方对整个南京市区做定点排查,以此基础得出整个抛尸范围。
2.根据第一尸源现场及后续现场,各尸袋被积雪掩埋的深度,推测大概抛尸时间,路线和分尸点可能范围,进行布控和排查。
3.通知各社区派出所收集最近失踪人口信息,对接可疑失踪者家属,同时发布寻尸启示。
4.确认死者身份后,对关系进行梳理,公布线索物证寻找目击者。
5.等待尸检详细报告出来后,对可疑职业人员进行排查,根据作案时间,抛尸时间,作案动机等等因素排除可疑人员,周期较长。
很多人会认为警方的排查出现问题,认为警方可能只是做了简单的询问排查,遗漏了凶手。这里需要提醒各位,对于任何可疑人员,警方是有权利带回警局接受调查的。口供,笔录,作案时间,都需其他证明人佐证。尤其对重大嫌疑人面对面的心理对抗我认为真正的凶手很难逃过审讯这一环节。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3.jpg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4.jpg

凶手之所以碎尸,是根据时间,固有活动轨迹,职业便利性这三个要素做的最优解。
关于旅行包装内脏,我认为很粗糙,那个年代老百姓生活水平远没有达到丢弃动物内脏的习惯。放在当下,动物下水也是很不错的食品资源,即便抛弃也不会用旅行包这种怪异的方式,用普通麻袋即可。所以即使没有那三根手指,尸块被发现报警的概率也很大。
碎尸更多的考量是储藏尸块,转移尸块的过程中降低风险,而不是抛后被发现的顾虑。分尸点周围应该有干扰血腥气味的场所,如公厕,臭水沟,屠宰加工点之类。
当然我认为凶手最重要的考量是时间和固有的活动轨迹这两个因素。这里的时间不单单是指抛尸路程所需要的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他应该没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囚禁,杀人,分尸这一系列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和精力,对平常人来说如此巨大的精神压力,每天要怎么面对同事隐藏过去?
我觉得是他固有的活动轨迹,他可能从来就没想过在不该出现的时间把自己置身于不该出现的地方,无论桥上,河岸,湖边,码头他都不愿意去冒险,他只对自己熟悉的地方有把握。而且他必然有伪装,是他的职业属性导致他在这些区域内来去自如不被瞩目怀疑。
1.垃圾堆附近的足迹是可以通过清扫表面积雪勘测脚印厚度来推断那些是属于凶手的,又可以根据各个垃圾堆附近的足迹分析,推出顺序的可能,除非现场被破坏。
2.深巷犬吠,根据周边居民的家养狗的叫声应该也是可以推断出凶手的抛尸顺序。除非凶手所经之地汪星人较少或因下雪动静较小。


以上内容为第十次更新2019/04/30/21:30


今日更新“分尸点”

凶手的分尸点,藏匿点,囚禁点,杀害被害者的第一现场应该是同一个位置。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如下:
1.密闭性,无窗,路人通常在外围观察不到现场内部情况。楼房的可能性小,因为半夜碎尸动静再小,楼下会有察觉,分尸处可能有排气扇和烟囱。
2.周边有邻居,但很少往来,凶手敢于囚禁也是基于这一点。有直排的水沟或暗沟直接通到河流或湖泊,且距离较短。
3.周围有干扰血腥气味的场所,如公厕,臭水沟,屠宰加工点之类。
4.一栋烂尾楼的地下室,周围有围墙,围墙外是居民区,因为空旷所以不能发出较大的声音。
5.离南大有一定距离,至少远离小粉桥5公里以外区域,方向北面。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5.jpg 以上内容为第九次更新于2019/4/28/22:00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南大案23年,为何鲜有警察,法医,医生匿名推出一篇专业角度的分析贴?
我认为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太多时间,再一个案件未破,谁也不想惹麻烦。还有他们所处的那个年代,经历的各种匪夷所思的凶残案件对他们来说都已经是习以为常。
似乎所有凶残的人血液里都存有残暴的基因,华夏5000年其实并不全是文明的变更过程,更多的是残暴杀戮战争,各种变态的刑罚。对待已死之人躯体,无论如何残忍的分离破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残忍,那些让人欲死不能活着清醒感受自身痛苦才是真的残忍。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6.jpg 凶手之所以把死者切碎,是他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不适合埋尸和入江。只能通过这种无奈的方式处理。他自身面对死亡的恐惧远远超过了他肢解尸体时产生的恐惧。
一个“心思缜密”不留痕迹的凶手,既然用旅行包装尸抛在闹市区,而后很快被意外发现,这种方式和结果显得凶手很业余很粗糙。






今日更新“包包”

很抱歉!各位关注我的网友。因为最近工作比较忙,所以推迟了更新。上次有答应网友把“包包”这条线索推一推的。包包作为抛尸工具是比较关键的线索,今天我就抽空简单的说一下这个“包包”能够展开多少分支线索。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7.jpg 凶手使用“桂林山水包(帆布)”主要是用来装死者内脏和尸块。这种装法本身就很诡异,因为日常生活中没有人会用旅行包装动物内脏肉块抛弃。凶手“如此缜密”,难道没有考虑到,万一有人(环卫工人)在两个不同的垃圾堆里,发现两个不同包包里都装有动物内脏,会不会心生疑惑?
暂且不论凶手到底对包包有没有感情和回忆?或者它就是一个普通的老物件废物利用一直存放在家里装些杂物。
那么凶手有没有可能是利用包包做掩护抛尸的?这种掩护可行性高吗?有没有必要?我认为拿着两个二十多年前的包包,反而很容易被人记住的,就像现在谁家孩子读书会背着黄书包铝水壶上学的?所以利用包包做掩护没有可行性,凶手18日雪夜抛尸应该没人看见,真有人看见,看见包了,应该很容易就会记住。
如果我是凶手,我是一个缜密的凶手,我不会拿这种突破年代的老物件来装尸,更何况是自己的。我会用普通的蛇皮袋,桌布,塑料布,麻袋,捡个纸箱,任何可以装下尸块的东西,里面再掺点猪粪猪毛,夜深人静去抛鬼知。




回到正文,今日有网友贴出回复如下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8.jpg 我与“Shun”也深入探讨过此问题,凶手为何宁愿花大量时间碎尸,也不考虑剁成几块埋尸或抛去江河?
Shun的回复基本和我观点一致,埋尸并非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如果是在农村郊外,埋尸会是最理想的选择。


“她没有墓,家人至今也没有见过她的尸骨。”


“刁爱云至今还记得,1996年1月20日那个漆黑的雪夜,六辆警车来到住在江苏省姜堰市(现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的刁家,连夜把一家人接到南京,父亲刁胜民被告知小女儿刁爱青失踪了。”


刁爱青的右脸上有颗痣。在乡下,老人们把这叫“苦痣”。


1996年《扬子晚报》的认尸启示上写着:“1月19日,我市发现一具无名尸体,女性,20岁左右,身高1.6米左右,体态中偏瘦,眉毛较浓,右面颊有一黑痣,右耳垂侧有一绿豆大小的黑痣。”


妈妈还曾留心问过,“爱青,你耳朵上怎么有颗痣?


“这样,你好认我啊”。


此前,刁爱青连续两年高考失利,第二年只收到了本地某电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她不愿将就。


生在苏北农村,家境贫苦,考大学成了跳出“农门”唯一的出路。刁家四口人的吃穿都出在七亩地里。一件衣服姐姐穿完妹妹穿,案发时刁爱青身上的红色外套,也是姐姐穿过两三年的。
以上这些是我引用收藏里一个答主的文章内容。经网友提醒,特附上原创链接我之所以今日贴出这些内容,是希望看过我文章点过赞的网友再回头去看看这篇文章。
我知道南大案没破,结果会有一百种可能。任何推理如情杀,发生关系,第三者,怀孕等等都有可能。但为人子女,为人父母,请你们在推理或质疑时,或多或少考虑一下死者和家属,少用肯定必定确信的口语,想想她在临死前是一种怎样的绝望?想想家属知道凶手用这种残忍方式杀害自己的至亲又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我尊重死者和家属,所以我的推理中很少用到她的名字。我知道破案不能感情用事,推理也要实事求是。
今日更新之前,我依然要提醒那些情杀论和怀孕论的网友:法医是可以根据子宫判断死者是否怀孕,法医的判定是死者被囚禁3-4天,可能全程捆绑封口,而且没有进食的情况下被杀死的,这一点也可以推翻情杀意外死亡的推理。
我知道你们一直这样因情而杀的认为,是无法合理的解释死者是如何从南大附近消失掉,继而被凶手藏匿分尸。
那么今天就推凶手是如何把死者?到分尸地?

我们生活在城市中,其实都是隐形人。你每天熟悉的不过是这条街上的某个早餐店,某个广告牌,某栋高耸的楼,你熟悉的不过是与你有过交集,确认过眼神的人。每天都有人从你身边擦肩而过,同一路线,同一附近,但你不会记得Ta。因为Ta不在你的“泛识别圈内”。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9.jpg

以上内容为第四次更新于2019/4/21/22:00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0.jpg 2008年警方的复检,发现尸块中有猫毛,木屑,水泥渣,猪肉,包中有黑火药。
猫毛这个线索没有明确指出是每部分的尸块中都有猫毛还是其中一个袋子里有猫毛。
猫毛的出现意味着几种可能,流浪猫的翻食?凶手养猫?凶手吃猫?
若包包和塑料袋是封口的,没有翻动痕迹,没有丢失脏器,没有撕咬的痕迹,流浪猫翻食得可能性很小。
如果是家养的猫遗留在现场抖落的猫毛,那毛量会很少,况且猫不太喜欢在潮湿肮脏密闭的环境下活动。
我偏向于凶手吃猫,用烧开水的容器褪去猫毛,部分猫毛遗留在容器内没有仔细清理,又拿来处理尸块。
猫尸的来源很可能是路上捡到碾死的猫。为何是捡的死猫?流浪猫被碾死的概率大于狗,南京人应该没有吃猫的习惯,所以凶手应该经常可以捡到碾死的猫尸。
警方没有公布尸块中有其他动物的毛发,所以可以排除虐杀各种小动物的爱好。所以我认为凶手的生活状态不是很体面。当然这都是猜测,仅供参考。
以上内容是第三次更新2019/4/20/12:00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1.jpg

以上内容为第二次更新2019/4/19/22:30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2.jpg 网友提出的这个问题一直是我最头疼解答的,如此推理的话,警方对死者感情生活,性格,人际关系的调查等于交了白卷。
警方应该有询问室友,死者在生日聚会之前有无类似出去玩一整天的经历?在南京3个月内有无类似经历?如果没有,那么在那个联系只能靠面见,书信,座机,bb机的年代,死者很可能是在7号聚会就已经和老乡约定9号再聚一次。还有一种可能,7号聚会有男生可能想与死者处对象,在8号或许来校园找过死者约定9日,不论怎么约,此人必定7日有参与聚会或见过死者,警方当然不会放弃这条线索的调查。警方敢公布9号这条线,必然有把握这条线没有问题,警方不公布细节必然考虑9日与死者在一起的人会承受舆论压力。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如果你们非要堆砌出这么一个神秘人,可以躲过警方调查,似熟非熟的老乡加老乡,猎人,作家,有妇之夫,那只能先把这个争论点搁置,我会在后期的线索分析里侧写凶手的职业范围和特征。我不会一开始就设定人物来聚合线索,而是从线索聚合人物。


以上内容是第一次更新2019/4/19/08:30
(图文分割线)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3.jpg

凶手仔细的考量了如何处理尸体,最后选择碎尸,把全尸分解归为三类:
1.第一次抛“不易识别”(肉块和形似动物内脏的人体内脏)
2.第二次抛“易识别”(骨架和子宫,人体子宫区别其他动物)
3.第三次抛“恐怖”(人头手脚带血衣裤)
第一次抛尸,凶手可能是临时决定在1月18日大雪纷飞的夜晚步行抛尸,从旅行包的数量/每个重量,垃圾袋的数量/每袋重量,判断凶手可能是在配重平衡。包括第三次抛尸把床单一分为二包裹头颅和尸块,两单重量也接近相同。这种配重的目的应该是使用扁担这种工具抛尸的可能性较大。


我宁愿相信:
是刁爱青用悲伤哀怨化作一场大雪
在她死后
揭开凶犯残忍的一面
如果没有那场大雪
没有留下的线索
凶手将会肆无忌惮的继续作案
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敬逝者,今生爱青若雪寒霜!愿你来世花开暖阳!
我把日记贴在最后是希望那些推断死者与凶手发生关系,怀孕论的人。尊重死者,敬畏生命,理性讨论。
2019/4/17/08:10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6

主题

98

帖子

9

积分

Rank: 1

发表于 2020-10-9 02: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宽恕。

受害者家属现在选择宽恕。

家人在2016年新华网采访的时候说了,他们选择宽恕(记者 谷岳飞)
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若凶手悔罪,我们宽恕他-新华网

时隔20年后,“南大碎尸案”再起波澜。1月19日,南京本土一个微信公众号发文称:
“南大碎尸案”已20年,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自此凶手将逍遥法外。

这篇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并最终引来公安部辟谣:对于此案将追究到底。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始发者当天删掉了文章,但因此掀起的波澜并未止息。
虽然严惩凶手的民意沸腾,但“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庭近日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家人已从惨案中艰难走出,“如果凶手内心有忏悔、有悔罪,我们宽恕他”。

刁日昌很久没有回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的老宅了。
1995年10月,他的小女儿刁爱青从这幢老宅出发,到南京大学读书,自此便没能归家。3个多月后,“南大碎尸案”发生,受害人正是刁爱青。
案发后,住在县城的大女儿刁秀明(化名)为免父母触景生情,将二老接到了自己身边。从此,这幢老宅便大门紧闭。
恰似这幢封闭的老宅,20年来,面对各种关心和询问,刁日昌一家也是闭门谢客。近日,这个有可能是中国最知名“悬案”的受害人家庭,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首度讲述过往。
在各大论坛里,很多网友看了“南大碎尸案”都是怒火难平,主张对凶手千刀万剐。“不”,刁家人的回答令人意外,“我们已经宽恕他(杀人凶手)了。”
舆论从未远离

20日,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微博称: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20年来,“南大碎尸案”几乎从未远离过公众视野,几乎每隔几年,这一起案件都会被提及。刁秀明和丈夫尽力屏蔽着类似的信息,以免让两位老人遭受二次伤害。
  最近一次是1月19日,微信公众号“老南京”发表了一篇《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今天起正式成为悬案》的文章。作者认为,到2016年1月19日,距离“南大碎尸案”已20年,该案已经过了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
  这篇文章不无遗憾地表示:“从今天(2016年1月19日)起,曾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将和‘开膛手杰克’‘十二宫杀手’‘黑色大丽花’等世界凶杀案一起,成为历史悬案。”
  记者了解到,追诉时效是指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

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江苏省公安厅相关人士很快出面澄清,该人士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大碎尸案”并不适用该条款。
依照相关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南京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出面受访时也表示:“南大碎尸案”虽然已经过去20年,但南京警方从未放弃对杀人凶手的追查,只要有新的线索,还会继续破案,直至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此事甚至惊动了公安部。20日,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微博称: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老南京”删掉了上述文章,但因之引发的舆论并未止息。“南京大学碎尸案”贴吧一天新增数千网友关注,贴吧内多篇文章引发热议。
  贴吧的主题是为了悼念遇害的刁爱青,但现在更多的成为一个讨论谁是此案凶手的阵地。有关刁爱青遇害的细节和各种线索都被细心的网友列举出来,更有网友整理出20年来有关刁爱青案的所有有价值的资料,分析谁最有可能是凶手。一位网友甚至发出了“召集令”,希望征集志同道合者共赴南京志愿调查。
伤痛和回忆都深埋在心底

  20年来,“刁爱青”这个字眼一直是这家人的敏感词汇,它就好比一个永远不会愈合的伤口,只要一碰就会痛。
  直到要和记者见面的前几分钟,刁秀明才告诉母亲记者的到访,老人一听记者是为刁爱青案而来,扭头就要往回走。
  20年来,“刁爱青”这个字眼一直是这家人的敏感词汇,它就好比一个永远不会愈合的伤口,只要一碰就会痛。20年来,刁日昌一家谁都不会主动提及此事。刁秀明说,每次难过时她连老公都不会告诉。
  两位老人对此也心知肚明,尽管从未明说,但在大女儿家中,老两口也从不会提及小女儿的往事,伤痛和回忆都深埋在心底。当刁日昌告诉记者,这些年他一直做梦,做关于女儿的梦时,他的老伴抬起头,她第一次知道平日里少言寡语的丈夫其实也同她一样,“前些天,我还梦见了小女儿,她戴着一条头巾,正在做饭”。
想不通凶手何以如此凶残

  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1月25日,姜堰迎来近20年来的历史最低温,零下10度的气温让刁秀明一下子想到20年前,当时南京也是降下大雪,气温在零度以下。
  刁秀明的丈夫记得,临回姜堰前,刁一家提出想看看尸体,负责接待受害人家属的是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的一位朱姓副局长。朱副局长建议不要看了——太惨了。
  刁秀明的丈夫很感谢这位朱副局长,他说当时如果不是他的建议,刁日昌二老真要看了尸体,看到女儿遇害后的惨状,很难想象会发生什么。
  一位参与办案的警官回忆:“虽经手办过不少案子,但从没有碰到过这种案子”。
  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成立专案组,对南京大学周边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
  刁秀明想不通凶手何以残忍到如此地步。她说,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从未与人结怨。而妹妹从小善良本分,更谈不上会有仇人。
  遗憾的是,案件迟迟未能取得突破,并最终成为中国最为知名的悬案之一。
陷入到自责之中

  这20年来,刁日昌曾经不止一次地设想,如果当初让女儿回家,会不会惨案就不会发生?
  尽管20年过去,现在走在大街上,刁日昌的老伴看见有穿红色衣服的女孩,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有时恍惚间,她以为是自己的女儿回来了。
  刁秀明也记得妹妹遇害前穿的这件红色衣服,因为这件衣服是她上班后买的第一件衣服,后来送给了妹妹。因为家庭贫寒,姐妹俩衣服都是老大穿后,老二接着穿。刁秀明比妹妹大5岁,两人性格迥异,不似外向的姐姐,刁爱青性格内向,不太喜欢与人说话,回到家中,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
  “她喜欢看琼瑶的书”,刁日昌说,案发后,警方来到他家中,将小女儿所有的资料都带走了,其中光书就有两蛇皮袋。
  刁爱青自小成绩不错,这个略微有点近视的女孩成了一家人的希望。刁日昌记得,从女儿初中开始,他每天都要骑自行车接送女儿上学。
学校和刁家之间有20分钟的车程。一路上,只会种地的父亲和内向的女儿之间没有太多话语,但如今回想,这段岁月成了他最幸福的记忆。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jpg 刁家在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的老宅。1995年10月,刁爱青从这里出发,到南京大学读书,自此便没能归家。
  女儿的遇害让刁日昌夫妇失去了生活的方向,等待破案成为不多的动力。而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刁日昌夫妇陷入到自责之中。
1995年11月26日,刁日昌的父亲去世,为了不打扰刁爱青学习,刁日昌并没有通知女儿回家。之后,大女儿刁秀明结婚,刁日昌同样没有通知正在南京上学的刁爱青。
后来,刁日昌给女儿打电话,告知了爷爷去世的消息。刁爱青非常悲伤,因为她自小跟爷爷最亲。刁爱青埋怨家人不该瞒着她,以致没能见上爷爷最后一面。
  这也是刁日昌和女儿的最后一次通话。回忆至此,刁日昌情不自禁,哭出声来。20年的光阴,刁日昌从一个40多岁的家庭支柱,变成了现在一个行动都有些不便的老人。因为股骨头坏死,刁日昌4年前做了手术。
  这20年来,刁日昌曾经不止一次地设想,如果当初让女儿回家,会不会惨案就不会发生?
  除了自责,刁日昌认为学校也有责任。为什么孩子失踪9天了,学校才通知家长?刁日昌又设想另一种可能:如果学校及时发现,女儿会不会就不会遇害?
  案发后,刁日昌先后4次找到南京大学,询问案情的进展情况。

最后一次是2002年,因为女儿、女婿下岗,夫妻俩又染病,刁日昌寻求南京大学帮助。

最终,刁日昌拿到了一万元,条件是写下保证书,承诺将来不再找南京大学。

  刁日昌觉得有些心寒,“我一个农民,案子迟迟没破,我不找学校我找谁?”但他也信守了承诺,从此再未找过学校。
如果凶手内心有忏悔,我们宽恕他

刁秀明说,她已经选择了宽恕。

“把他(凶手)枪毙了,又能怎样?我的妹妹能复活吗?”

  刁日昌一家花了很长时间才从惨案中走出。
  妹妹遇害后不久,因为精神压力太大,刁秀明流产了。其后,更是两年多没能怀孕。痛苦之中,刁秀明信了教,希望能从教义中找到解决现实迷茫的办法。受其影响,刁秀明的母亲也信了教。
  或许是因为宗教的关系,这家人似乎已经没有了仇恨。
  “把他(凶手)枪毙了,又能怎样?我的妹妹能复活吗?”刁秀明说。
“20年过去,正常来讲,凶手也应该有了自己的家庭,不能为了惩罚他,又把那个家庭破坏了。如果他内心有忏悔、有悔罪,我们宽恕他。”

  刁家人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民间俗语终究会在南大碎尸案上应验。他们知道南京警方其实20年来一直未曾放弃对此案的侦查,刁日昌说,这是他这么多年唯一稍感欣慰的地方。邪不胜正,终究有一天能等到真相。
  1998年,刁秀明一家迎来新生——她的儿子出生。这个小家伙的诞生让家里有了久违的笑声,刁日昌夫妇的注意力因之转移,两位老人细心呵护小外孙的成长。
  目前,刁秀明的儿子已经进入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刁秀明的丈夫说,孩子成绩不错,关键是为人正直、善良。“我儿子从不讲一句粗话”。他认为得亏了两位老人的教导,平日里为了忙工作,他很少有时间跟儿子在一起。
提起外孙,刁日昌的妻子第一次露出笑意。

她说自己也是出生在本分人家,她特别喜欢一句话:“教育孩童,让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

【完】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4.jpg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5

主题

106

帖子

9

积分

Rank: 1

发表于 2020-10-9 02: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
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
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
建议警方调查杭州女子失踪案的凶手—许国利,我觉得他太像凶手了,没药花园所写的凶手侧写也与他高度吻合。
建议警方调查许国利前三十年的行踪,是否到过南大,或在南大周边任职过。
当警方通告案件已破的时候,我才敢把这张图贴出来,新闻刚出来的时候,我就觉得来女士与刁爱青长相高度相似,脸型,嘴唇,鼻子,眼睛甚至连发型都几乎一模一样。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7.26凌晨更新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摘自新浪微博……如果这段经历属实,那他很大可能是杀害刁爱青的凶手。有答主提出过刁爱青的分尸手法很像精通切割烤鸭的厨师。许国利是从1987年开始做鱼粉与鸭子养殖的生意。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jpg

南大碎尸案会不会是来女士的丈夫许国利做的?完整版回答在这里,我获取的消息有限,也在不断更正。接受各位知友的指教,人身攻击一律拉黑。
我只是发表我的想法,并没有要亵渎死者,也希望个别评论者留口德,愿逝者安息。
为什么关评论呢,因为我已经再三强调了,看完整再评论,有些知友的投稿我也会放上去。有的人说我诱导群众,我觉得在座的各位没那么好骗吧,也可以提不同意见,但是人身攻击恶意中伤不太好吧?
推荐知友文章:
https://zhuanlan.zhihu.com/p/164822128
精选高品质二手iPhone,上爱锋贝AP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爱锋贝 ( 粤ICP备16041312号-5 )

GMT+8, 2025-5-22 13: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Discuz Team. 技术支持 by 巅峰设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