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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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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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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9 01: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独家采访刁爱青家属】关于南大碎尸案,这些都是误传

我曾写过,围绕1.19南大碎尸案的信息太多又太少。
本案信息极多,据说一个知识丰富、素质很高的人,若是从头翻阅所有的笔录和勘验资料,至少两年才能全部阅完。由于官方报道较少,大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
天涯上的讨论帖随便一个就上千页,我陆续翻了三个月也没看全。其中充斥了太多罔顾事实的揣测和假“知情人”的爆料。这些假信息被一些网友当成事实进行再次传播,以讹传讹,以至于变成很多人分析案情的基础。
中间有些不断被重复的谣言,流传甚广。最常见的包括:内脏中缺少子宫;头颅被抛在龙王山上等等。
“子宫缺失”这一条谣言很关键,因为它导致很多人相信:凶手曾经性侵刁爱青,或刁爱青曾怀孕。
但,网络上的真实信息太少,零零散散,湮没在大量无效信息中间,少到了无法形成连续的推论。由于中间一大块信息缺失,所以受害人当天可能遇到了什么,几乎可以填进任何理论。
前阵子,警方抓捕到了1992年南医大一案的嫌犯麻继钢,刁爱青的姐姐写下一段文字纪念妹妹,十分感人。
其中她写道:
“网络上每隔几年就会掀起一场‘南大碎尸案’的破案潮,畸恋、重金属音乐、吸毒者等词语出现在网友的猜测里,这个原本普通的苏北女孩被演绎得愈加虚幻。热帖被疯狂讨论后,发帖人又被众人怀疑,引得警方介入调查,最终证明不过是闹剧一场。一家人曾一次次看到了希望,又一次次陷入了失望之中。同时还要承受着网络上的负面言论给家人带来的伤痛。
我也曾想过凶手会是谁?‘单纯的一个女孩,无仇无怨,死都想不通,恨都不知道恨哪个。’‘好端端的一个人,无缘无故没了,人在世上就没有平安。’”
我此前整理过本案的资料,所以对网上流传的各种信息比较了解。我向刁爱青的姐姐和姐夫求证了一些网络传言。他们也希望能够借此澄清20多年来一直在网上流传的错误信息


一些案件具体情况受害人家属也并不掌握,所以不在问答中。


1、【没药花园】维基百科等地方都写了刁爱青的生日是1976年3月。
答:网上的年龄是错的,爱青实际出生于农历77年1月22日
2、【没药花园】网上几乎都认为刁爱青是在1月10日失踪,就连百度百科、维基百科也是这么写的。有网友称自己在刁爱青的朋友中做过调查,得知1月10日失踪。但警方在1996年春节后刊登在报纸上的悬赏通告,却写了爱青失踪于1月9日。请问你们掌握的情况如何?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答:悬赏通告的信息和我们了解的一致。当年南京街头也贴了悬赏通告。根据警方告诉我们的信息,爱青是在1月9日下午5点多走出宿舍区大门后失踪的。
3、【没药花园】我此前综合了此前网上相对“靠谱”的信息,大体认为1月8日她在学校,具体活动不详,1月9日她出去和老乡玩了一天。现在看,这些内容可能都是错的,请问你们是否了解她在案发前两天做了什么?
答:根据警方当年的调查,爱青在1月8日和1月9日大部分时间都在宿舍睡觉,不存在出去和老乡玩了一天的情况。爱青的闺蜜前几天还回忆道,她在高中时期就有痛经后请假在宿舍睡觉的习惯,所以她在失踪前一天可能刚好来例假。
4、【没药花园】网上传言爱青在复读期间曾住在姐姐的准婆家,这信息准确吗?(注:网上因此有人揣测此案和爱青姐姐的婆家人有关。)
姐夫答:不准确,她第一次高考没考好,便到姜堰市育英学社(现姜堰市二中)复读,在这期间不是住我家,而是租住在学校旁边的一个民房。只有到了星期天,她姐才会接她来我家,让我妈妈做菜帮她改善伙食。
5、【没药花园】能具体谈一谈刁爱青当时是怎么考入南大成教班的吗?网上有人说她距离南大分数线只差三分?
(注:刁爱青当时录取的南大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相当于成人大专班。)
姐夫答:她第二次高考也没考好,距离南大本科分数线差远了。录取的是扬州电大,上学地点就在我们姜堰。她不愿意去上,嫌在本地上大学不好听。后来刚好我和夫人在一个朋友家玩时听说南大成教班还有一个名额。我父亲打了两个电话就搞定了。
6、【没药花园】目前公认的是尸体被切成2000多块,有些传言说她的子宫、眼睛等缺失,但我也看到较可信的知情人说并没有器官缺失。
答:2000多块是真的。当时是警方告诉我们的,但没有说过器官缺失。当年我说我们想看一下遗体,但鼓楼分局一个警官劝我们不要看。他说常接触尸体的刑警看了都受不了,没有人敢再吃红烧肉,太惨了。
7、【没药花园】所以当年家人并没有认尸,是爱青的同学去认尸的对吗?
答:是的。2008年来采集过家人的血样(做DNA比对),但到现在也没有告诉过我们结果。
8、【没药花园】:请问网上流传的尸体照片是爱青吗?
答:那些是假的。尸体照片警方没公布过,也不可能公布。
9、【没药花园】:以你们家人对她性格的了解,如果有陌生人或者几面之缘的人找她帮忙,或以什么理由请她跟去一个地方或上车,她会答应吗?
答:如果不是很熟悉的人,她不会去的。农村小女孩很单纯、胆小。
10、【没药花园】:请问她留下什么遗物吗?你们有否找到日记、信件一类?
答:案发后,警方来姜堰,把沈高家里的爱青的书和杂物装了三个蛇皮袋,全部带到南京去了,妹妹的东西都没留下。当时宿舍已整个被搬空,宿舍里的物品我们也没看到。我们从南京回来时,只带回来了一个(空)皮箱和一个热水瓶,还有学校退回的2000元学费以及2000元慰问金。
11、【没药花园】:你们对1992年南医大一案的嫌犯麻继钢落网有什么看法?认为两案有联系吗?
【姐夫答】前几天我也打电话到南京市公安局询问,我问会不会是麻继钢作的案。警方回答他们不会孤立办案的,目前正在审讯中,有什么消息会通知我们。
********

刁爱青的姐姐写道:“二十多年过去了,人生能有多少个二十几年,我今年都是近五十岁的人了,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案件告破的那一天了,爸妈就更不用说了。”
据悉,刁爱青的遗体现在还保存在警局内。她家人最大的希望是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案件侦破,让妹妹的冤魂得以告慰,让妹妹的尸骨入土为安。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当年,这三个包的描述和照片在1996年过完春节后发在当地报纸上,是黑白的且清晰度不够。那个年代也还未流行网络及可拍照手机,所以能亲眼看到悬赏通报的只有部分本地市民。他们要不读到了报纸,要不在大街上看到了张贴的通告,传播范围有限。
案发不久就是春节,许多人离开南京。若凶手的家人在外地老家,或某个见过这三个包的人当时已离开南京,也可能没机会看到悬赏通告。
警方或许可以考虑把一些证物(三个包和床单)的清晰照片通过网络公开,向全社会再次征集线索。


限于篇幅,无法把整个过程贴出来,有兴趣的可以看专辑里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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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8 22: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一个假想,可能是刁无意和一个小吃摊老板发生了矛盾(因为她正好这时候心情不好),老板一时冲动杀了她,索性就想充作动物肉做菜卖了,这就是切片、焯水的原因。后来当然焯水后尝了尝发现人肉味道明显无法冒充动物肉(据说人肉腥臊味特别重),于是丢弃。
小吃摊老板是外地人,做了案就跑了,所以没有排查到。
这事发生的时候我刚刚上初中,在一个和南京差不多的强二线。我们这里当时这样的小吃摊挺多的,卫生情况堪忧,据说经常使用变质的鸡腿什么的。处理环境也特别不规范。有些据说是在城中村的公共厕所处理变质食物的。
因为小吃摊主要经常处理变质食物以次充好,所以他处理食物的环境本来就是相对隐蔽的,我们这里当时情况就是这样。而警方的调查重点在私人民宅的厨房,没有考虑到人不太多的城中村公厕。
这样的摊主因为经常处理变质食物,自己也恶心,所以他们处理肉类时一般是带手套的。
南大附近这样的小吃摊应该很多,刁当时也不可能走远,所以肯定是在学校附近。遇到凶手的。
破案的难点就在于,警方把尸体切片当成是掩盖死者身份、掩盖凶手特征的手段,所以思路一开始就有问题。因为一般随机作案、流动作案是没有必要费这个事的,所以忽略了另一种碎尸动机。
至于摊主,摆摊卖小吃只是一个临时的工作,之前之后可能都是从事其他体力工作,所以排查医生厨师什么的都是没戏的。
现在要找到这个摊主是难上加难了。如果留下dna的话,还是有可能解决的。
一种推想,欢迎讨论
回答几个问题:
1、小吃摊主为什么能熟练分尸?
还是从我小时候的事情说起。我初中时,学校附近小吃摊很多,班主任老师经常拿一些都市报上的本地社会新闻给我们看,教育我们不能误入歧途。其中有一次,我印象很深刻,老师要我们不要吃路边摊,然后给我们看了个社会新闻:一个农村男的在大学附近摆摊,卖炸串(里脊肉、鸡腿、肉串之类)。食材都是他从贩子手里买的死鸡、死猪。因为舍不得请屠夫,所以都是他自己躲在一个废弃的小茅厕里剖死猪的。
小摊主一旦剖过猪,剖人对他也不难。
2、用什么东西运尸呢?小吃摊主一般都是骑一个小吃车的。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比如这一种,下面要藏一个人很容易。
假如,那一天,刁因为心情不好到处走,天色已晚,她正好闻到炸肉的香味(小摊喜欢放香精,招徕顾客非常有效)。她走了一会儿也有点累了,就沿着香味走到小巷子里。买了一份炸串吃,由于刁是出身农家的,性格也比较细心敏感,一下就发现了是死猪肉,比如,有残留的不易发觉的“米猪肉”的虫卵,于是要求退钱。摊主不肯,而刁本来就是直性子又倔强的人,于是声言要告诉公安/城管。摊主不情愿地把钱退了她。刁拿了钱后,还指责了摊主几句。摊主一怒之下,趁刁转身,把她就在这个偏僻的巷子里掐死。旋即把尸体藏在小吃车里运回……
_________
有人说尸袋上有枪管印,殊不知在八九十年代枪支管制远远没有现在严格,有不少自制枪支、走私枪支、wenge期间流出枪支在社会上流动。尤其农村里的猎户,他们不少都有枪支。比如我家请的阿姨的爸爸,他以前是农村猎户就有私枪,后来政府发动上交了。
据说尸体里有猪肉成分和猫毛。有猪肉成分,这说明尸体是在一个处理过猪肉的地方处理的。有猫毛,说明养了猫抓老鼠,可见环境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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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8 21: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我个人的一些判断,代表可能性之一,仅供参考。
1996 年 1 月 10 日傍晚,卧床一天、痛经缓解的刁爱青看看时间,从床上爬了起来。虽然七点已经天黑,气温只有 0 度,但她要趁着店铺打烊前,去做几件本来白天就该做、却被例假耽误的事。她起床后没有叠被子,想着过会儿就会回来继续睡觉。她在宿舍里简单吃了点泡面一类东西。
从她的活动轨迹看,她比较从容,并不像接下来还会赴约、从事家教之类活动。她分别去不同店里买了快用完的卫生纸,记笔记用的笔芯。
当她走过一条小巷打算回学校时,凶手出现在她身边。
凶手是个什么样的人?
首先,我倾向于认为凶手是独立作案,是第四类。至于他的职业身份,可以是作家、食堂员工、教师、退休工人……任何一种。
凶手年龄

出生于 1950 年代,案发时 40 岁左右,正值壮年,如今若还活着 60 多岁。
理由如下:
1、一只写有上海的旅行包底部留有黑火药残留和管型印记,据警方推测,管型印记是猎枪枪管的形状。这显示凶手当时或不久前持有火药枪(猎枪)。他为了找合适装尸块的袋子,清空了曾装猎枪的旧包。
什么人会在 1996 年持有猎枪?
70、80 年代对猎枪管理是很松。1983 年严打一次,主要是针对猎枪以外的枪支。南京山多森林多,在 80 年代,应当还有不少市民持猎枪打猎(据说 80 年代紫金山还有狼)。但到了 90 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野地、野生动物都减少,城市打猎用途明显少,枪支在偏远山村还被用于打猎,但在城市里罪恶化。如果 90 年代还新买枪支,可能用于犯罪。1991-1995 年全国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等持枪犯罪案件 1 万多起,全国收缴各类非法枪支 105 万支。恰好是 1996 年,出台了至今最为严厉的《枪支管理法》,把猎枪一起禁了。
1996 年 1 月案发时,猎枪并没有不合法。但根据以上情况,我认为当时持有枪支的只有两类人,一类是 90 年代中期使用枪支用于犯罪或计划用于犯罪的活跃犯罪分子,购置枪而非用刀,主要还是用于团伙抢劫、帮派斗殴之类。这类人 1996 年时不过 20 岁左右,应当出生于 70 年代,人数较少,多有案底;
第二类是 80 年代时用猎枪在南京或者老家打过猎的市民,进入 90 年代虽然持有但长久没使用,这类人如果在 80 年代是 30 岁的话,应当出生于 1960 年前。
从装在一个旧包以及枪筒留下很深的印记看,猎枪放在包里长久没挪动。而且此人非团伙,无案底,有稳定独立住所,更可能属于后者。
2、抛尸用的是一个印「桂林山水」和一个印「上海旅游」的手提包,另外据说还有一个灰色/牛仔布双肩包,我没见到图片。前两者之一也是装猎枪用的。
我查了下,它们大约是从文革期间一直到 80 年代中期流行的物品,有些上面还有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字,都是旅行热门地。通常人们在旅行时购买,有点「到此一游」的意思,回家拿来当旅行包,也可以炫耀下去哪儿旅行过。到了 1996 年,这种包就显得就很老土,应当已停售。
凶手要么是年轻人,拿了父母当年的包;要么就是中老年人,自己当年(可能文革期间)购买使用,如今一直闲置在家。结合长时间放猎枪看,我认为是后者。
凶手敢于用来装尸体,肯定已经多年不用,知道身边人没见过 TA 使用过。他在获得包时(假设 1978 年),应当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才会去桂林和上海旅游,可见当时已经成年(算 25 岁吧),以此推算他出生在 1953 年。实际数字应该和这个差不多,甚至更早。
猫毛:在尸块中发现少许猫毛。在养猫和文艺还不搭边的 90 年代,养猫的单身男性年轻人极少,多半是家庭,或者独居的中老年人。
此外具有较丰富的生活经验,容易取得受害人信任,长辈类型也是符合的。对于 20 岁的刁爱青来说,凶手 40 多岁,和她父亲差不多。或许实际年龄有所偏差,但基本是这一辈人。
凶手经济状况

凶手属于工薪阶层,不是社会底层,也并非社会地位高/富人。当年市中心有独立住房,不代表有钱。1998 年以前商品房很少,人们的居住状况还不能反映收入水平。
市中心主要是自建房和公房。公房证明凶手(以前)可能国营单位员工,自建房是本地土著。房子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可能有浴缸,说明经济不差。但据说分尸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可见居住条件又不是特良好。可能为公寓楼的走道最后一间,一室一厅,内部装修陈旧,潮湿、发黄、昏暗。
我推测,他早年家境还可以,但家里存旧包,砧板旧,炊具小,棕绷床……说明经济越来越不行,家里缺少新添的物品。猜测一下,凶手可能在案发前下岗,也可以解释为何空闲时间较多(1996 年 1 月 10-12 日分别是周三-周五,一般人的上班时间)。
我特意查了下数据,90 年代中后期国企改革,光 1995 年,南京下岗职工就有 7、8 万多。他可能是其中一员。
凶手教育等经历

由于抛尸南大周边,南京警方一开始把高社会地位、高知识分子群体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像黑弥撒等人的推测中,也认为凶手应当受过高等教育。但如果我推测的年龄段正确的话,他的教育很可能被文革打断,我认为他初中或者高中/中专毕业,不会念过大学。
他老家可能是南京周边城市,在 1966-1976 之间经历过上山下乡,且这段经历时间较长,回来后在南京就业。
我也想过他会不会在这个年龄段曾去部队服役,从而培养的规则感。但我后来否定了这个想法。我认为他的这种自律应当来自于童年。文革前他的家境可以,可能较富裕,父亲有知识,但对他家教极严,导致他很自律,甚至在中老年时表现出一些与阶层不符的涵养和风度。文革前家境好,意味着文革时他的家庭成分差,必然受到冲击,应当是没有机会当兵,而是下放偏远农村。
文革结束,平反,回城,单位在南京。他工作类型应当是比较沉闷的工作,可能是技术人员。在下放农村期间,他个人掌握一门技能(手艺活),比如修电视机、木工,手艺高于同行平均,尽管在单位的上班内容可能和手艺无关。
虽然受时代局限,他没受过高等教育,但他应当比较聪明,也受童年家庭影响,喜欢读书,可能也喜欢古典诗词或外国文学。这也是他喜欢去高校附近活动,喜欢南大氛围的原因。
凶手感情婚姻

案发时独居,并且已经独居了一年以上。
他在上山下乡期间或许有过感情纠葛。回到城市后,由于长相尚可,早年分配的工作尚可,经人介绍相亲结婚。前妻文化水平不高,家务能干,性格执拗、强势。
他显得对普通的夫妻性生活没太大兴趣,对妻子没有热情,对家庭和儿子漠不关心,较少与人争执,但偶有暴力发作。
两人之间的婚姻维持时间不短,育有一子。妻子主动带儿子离开,离婚过程较平静,儿子由妻子抚养。
案发时独居,平日性幻想及黄色读物,手淫较多,喜好性暴力行为。凶手性格
1、沉默,孤僻。这类罪犯因为内心背负秘密,平日里以面具示人,都会回避与人交往,就怕被人看穿。他和同事往来较少,和周围邻居交流也很少。遇到了会打个招呼,但基本从不参与聚会和聊天。在大家眼中,TA 只是个安分守己、懦弱沉闷的离异男子。
2、心思重,城府深,遇事不慌乱、沉着、冷静。
3、手巧,动手能力强,自己平时做菜、煮饭、喂猫、洗衣服,照顾自己。
4、工作中办事严谨,不太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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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8 2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各种分析,基本肯定凶手常住南京市,有固定住所。但其真正住所,目前的分析则漏洞百出。根据目前所知的抛尸地点及发现时间,我认为:

    凶手就住在水佐岗附近;凶手一共外出抛尸3次;凶手前2次骑自行车抛尸;凶手与刁爱青并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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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https://www.douban.com/note/326066584/和江湖李白关于刁爱青案分析中对抛尸地点的描述,我做了如下表格和图: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抛尸地点图
根据表格,其实可以很清楚的发现,凶手一共分3次抛尸
1996年1月18日夜(含1月19日凌晨),凶手分别在小粉桥(A1)、华侨路(A2)、大锏银巷(A3)扔了2个大包和4个小袋共计26.4斤的尸块。其中在小粉桥(A1)扔2个大包和2个小袋,在华侨路(A2)和大锏银巷(A3)分别扔2个小袋
1996年1月19日夜(含1月20日凌晨),凶手分别在南大天津路门(B1)、南大体育场(B2)、南大校医院门(B3)以及另外2个南大附近未知地点,扔了1个大包和4个小袋共计20.6斤的尸块。其中在南大天津路门(B1)扔1个大包,在南大体育场(B2)、南大校医院门(B3)以及另外2个南大附近未知地点分别扔4个小袋
1996年1月20日--1月30日间某夜,凶手分别在水佐岗的垃圾堆和下水道盖下扔了最后的一些尸块(包括头、衣物)共计3团15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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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述抛尸情况,结合当时南京警方的动向,基本就可以判断出凶手上述行动轨迹的原因
首先南京警方是在1996年1月19日上午,环卫工人发现肉块中手指报案后开始行动,其特点应该是在街面(尤其是南大周边)加强了警力。于是当凶手在1月19日夜,第2次外出到南大周边抛尸时,发现了警察增多。所以第1次抛尸地点是凶手主动选择,第2次抛尸地点是凶手主动选择和警方对凶手进行了微扰的结果,而第3次抛尸地点则是凶手慌不择路,不得已的结果
凶手一定知道刁爱青是南京大学学生,同时凶手和刁爱青并不熟,因而他并不担心警察发现尸体是刁爱青并进而通过人际关系牵涉自己。但同时,凶手也不想警察太快发现尸体,所以他在抛尸时,先抛不易辨识的肉块和内脏,然后是骨头,最后是人头和衣物。但由于凶手的意外失误,误将手指放在肉块中在第1天抛出,因而暴露了尸块,进而打乱了自己后来的计划
因为凶手知道刁爱青是南京大学学生,同时因为凶手不是刁爱青的熟人,所以凶手将南京大学周边作为抛尸的主要地点。这就是凶手第1天和第2天在较少受警察干扰的情况下,集中在南京大学周边抛尸的原因。
可以设想,如果一切按照凶手的计划,第1天抛出的尸块没被发现,凶手的抛尸轨迹将像第1天一样,继续在南京大学周围抛主要部分,在南京大学以南靠近新街口的某处抛少量尸块。凶手这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将警察寻找凶手的焦点集中在南京大学周围,并尽量往远离自己的南京大学南向引。这反而暴露了凶手的住址在南京大学北面
凶手将主要尸块(3包分别为11,10和15斤)在南京大学周围,尤其是东侧抛尸的第2个原因是:南京大学东侧的天津路和小粉桥恰恰住户很少,不易被发觉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jpg 南京大学周边图
图为南京大学周边图,绿色区域为南京大学北园(教学科研区);蓝色区域为南京大学南园;南京大学北园东面隔天津路的肉色区域为鼓楼医院(1996年鼓楼医院只在北部,但南部也不是居民区);南京大学南园东面隔小粉桥的黄色区域为南京供电局及酒店;只有黄色区域南侧中山路与小粉桥之间的狭长地带为居民区。所以南京大学东侧是居民最少的区域。这也说明凶手对南京大学周边很熟悉,凶手是南京市的长期住户
南京大学的北园和南园并不是开放区域,有围墙,且南京大学每个门都有门卫。南京大学北园1996年有汉口路(正南门)、平仓巷(西门)、北京西路(西北门)和天津路4个门。其中汉口路和西北门可跑大客车,西门可跑小汽车,而天津路门只能步行和推自行车。所以当凶手第2夜发现南京大学周边警力增强后,将大背包放在南京大学校门口外(B1)后,他为了躲避警察,应该从天津路门进入南京大学北园,并朝体育场走(B2)抛尸。而天津路门很小,且在12点后锁门。所以1996年1月19日夜12点之前,凶手进入南京大学天津路门,门卫如果负责,则门卫一定目击了凶手。警察如果细察,当年应该有线索。之后凶手不敢按原计划在南京大学南向抛尸,而选择在南京大学校园及周边草草抛尸南京大学体育场是一个非常不好的抛尸场,因为垃圾不应该出现在那里,所以极易被发现识别,这进一步说明凶手抛尸的慌乱。另一个慌乱的抛尸点在南京大学校医院门口,也非常不明智,可见凶手之慌乱。
凶手在1996年1月19日夜侥幸成功在南京大学校园及周边抛尸后。果断选择尽快将剩余尸块(主要是头)和衣物出手。凶手能将尸体肢解并切成2000多块,与一般杀人分尸只几大块的凶手极不相同。凶手想通过切小块伪装成猪肉的方式,拖延警察发觉尸块的时间,以便将最重要的头和衣物等在最后一天成功抛出,之后警察就算发现尸体,也无法从抛尸地点察觉出自己的住址。说明凶手是个心细且有逻辑的人。可惜天不藏奸,凶手第1夜抛尸后就暴露了尸块。而在极度恐慌下,凶手暴出昏招,而凶手真正的住所就在凶手的第3次也就是最后1次抛尸后暴露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4.jpg 水佐岗附近的第3次抛尸地图
凶手第3夜(也即最后1夜)的抛尸点在远离南京大学的水佐岗。而水佐岗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为什么这么说?
上图是水佐岗附近的地图,C1和C2为抛尸地点。大红色区域为江苏省机关所在;黄色区域为南京市著名的颐和路公馆区,民国时是达官显贵的公馆所在,现在也大部分是高级干部的住所。而根据百度百科关于宁海路街道办事处的介绍: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5.jpg 宁海路街道共有16个社区,其中马鞍山社区(也即上图蓝色区域)94%区域为省级机关宿舍。而粉红色区域就是水佐岗的中心地带,也就是电工新村社区。试想如果凶手不住在水佐岗附近,他敢在省级机关宿舍所在马鞍山社区旁,离江苏省机关不远的水佐岗抛尸吗?他绝不敢,这是明目张胆的挑衅,而且是在南京警察加大排查后,这不符合凶手心细但并不胆大的特点。所以凶手一定就住在水佐岗一带。如果当年南京警方将水佐岗一带住户作为排查重点(而非南京大学周边),一定会有收获。
凶手也一定没有机动车。如果凶手有机动车,他完全可以一次性将尸块带到江边,抛入长江,一了百了。同时凶手每次抛尸的量符合凶手骑自行车的特征:
    凶手第1夜抛2个大包和4个小袋共计26.4斤,2个大包放在自行车后座,4个小袋挂车把。凶手第2夜抛1个背包和4个小袋共计20.6斤,身背背包,4个小袋挂车把。第3夜凶手就近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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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综合上述分析
    凶手就住在水佐岗附近;凶手没有机动车,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凶手原定的抛尸地点在南京大学周边及南京大学南面居民区。将警察的排查区域集中在那一片,但第1夜手指被发现破坏了他的计划;凶手与刁爱青并不熟悉,不怕警察识别出尸主是南京大学学生,进一步确定是刁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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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刁爱青会出现在离南京大学并不近的水佐岗附近的凶手住宅内
这的确令人费解。刁爱青1996年1月10日夜,最后一次被目击是在南京大学西边的青岛路,这条路上及附近有很多餐馆,且价格便宜,是南京大学学生聚餐的好地方。同时街边还有一些卖小吃的,所以刁爱青在此出现并不意外。而根据 https://www.douban.com/note/326066584/ 所记: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距刁爱青失踪还有3天),刁爱青参加同在南京上大学的姜堰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南周报道时给出的化名是潘秀丽,与刁爱青是94届高中同学,同年高考考入南航,当时是大二上学期)。按照潘秀丽的回忆,当晚,刁爱青并未回校,而是与潘秀丽同住,次日返校。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距离刁爱青失踪还有1天),根据天涯网友“韦光鹏”这些年走访刁爱青生前好友得出的消息,刁爱青当天并未上课,而是出去玩了一整天,很晚才回来,据刁爱青称是和家里来的老乡玩。
1996年1月10日(星期三),刁爱青中午回到宿舍,下午室友上课时,刁爱青“因身体不舒服”,并未上课。至傍晚,根据统一的描述是,刁爱青吃完晚饭即离开宿舍,最后在学校附近的青岛路消失。
所以刁爱青失踪前,曾彻夜未归1次,旷课整天2次。刁爱青并不是什么好学生。所以刁爱青最终为什么出现在水佐岗,与刁爱青外表沉静,实则内心狂野的性格有关
至于凶手的动机及此案的其他特点,我在南大碎尸案为什么20年没能告破?的回答中另有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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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发现一个挺奇怪的现象,综合最上面的表内总重64斤,去除头6斤,骨头15斤,带血衣裤3斤,还剩40斤。根据报道20年未破的南大女生碎尸案:警方曾经招魂查凶 中的说法尸体切成2000多块。40斤/2000 = 0.02斤 = 0.2两,刁爱青的肉被切成平均0.2两一块的小块(所以现在网上的一些标注为刁爱青尸体的大肉块未必是真的)。凶手切肉下了大工夫了,够他忙活的。另外警察数肉也下大工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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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对凶手的特征进行简单的描绘。目前对凶手的了解,来自他的分尸行为,抛尸行为(包括抛尸地点和可能时间)以及他抛尸时所用的包装。前述判断来自抛尸行为,对裹尸包装,由于没有实物,只能根据描述尽量还原。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6.jpg 老上海提包
裹尸包装主要包括:桂林山水旅行包1个,上海旅行包1个和双肩包1个
猜测桂林山水旅行包和上海旅行包类似上图,这种样式的旅行包属六七十年代的出差用品,八十年代当时的年轻人都不屑于用。如果真如上述样式,则判断旅行包主人应为1920-1945年间生人。而以当时出差的人,基本断定是城市人
而双肩包在九十年代中期,基本为学生用品而非当时农民工所用,而且甚至能根据双肩包的样式,判断双肩包学生的性别。所以猜测双肩包所主人应该1989年以前出生的学生。综合上述提包,可知这是一户祖孙3代都在南京居住的南京本地人家,排除外来人口嫌疑
有根据当年城市人的代差约为25年,1989-50=1939年,而1920+50=1970年,1970年出生的人尚未及用双肩包,因而将旅行包主人出生年判断为1925-1940年间,而将双肩包主人出生年判断为1975-1989年间,而这家人壮年人出生年判断为1950-1965年间。根据刁爱青案为个案,排除变态杀人;另外根据刁爱青个人情况以及警察的排查,排除熟人和因财起意,因而奸杀可能性最大。则可以判断最有可能为凶手的壮年人1996年当时年龄约为31-46岁(当然不能排除不良少年或者老奸巨猾所为)
另根据尸块平均大小约为0.2两,此种谨小慎微的行为,更类似中老年女性所做。考虑其年龄应与旅行包主人年龄相当或略小,而旅行包主人1996年当时年龄约为56-71岁,符合判断。
考虑将尸体放血、肢解、剔骨、切肉、烫煮等一系列繁琐环节,判断整个分尸过程平均下来约为每分钟1块肉的速度,以1小时50块肉计,2000块肉约合40小时如果凶手有工作,去除工作、睡眠、做饭吃饭时间,每天约有5小时可用于分尸,这样需8天如果凶手没有工作(失业、无业、离退休、自由职业),去除睡眠、做饭吃饭时间,全天候可用于分尸时间约10小时,这样需4天。以刁爱青从1月10日夜失踪到1月18日夜凶手抛尸之间8天时间看,以凶手有工作且无帮凶的状况很难实现。所以判断要么凶手没有工作,要么凶手至少有一个帮凶。根据前述切尸块的行为过于谨小慎微,类似中老年女性,判断凶手有一个56-71岁间的老年女性协助分尸。而1996年1月19日为星期五,由于前夜南京大雪,所以当日南京很多单位应该停工,而凶手1月18日夜已经根据雪势判断次日会停工,而凶手另外的可能抛尸时间为1月19日夜和20日夜,翌日为星期六和星期天,所以推测凶手可能有工作
分尸整个过程复杂且需要大量水清洗,因此凶手的住所应为有卫生间的套房而非公用卫生间水池的筒子楼。以凶手最后抛刁爱青头和衣服时包裹床单看,这种包装比旅行包来说简陋,肯定不可能远行,符合之前凶手就住在水佐岗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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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所有分析
    凶手南京人;凶手家有一个壮年人(可能即凶手本人)约1950-1965年生人,当时年龄约为31-46岁,可能有工作;凶手家有一个出生于1975-1989年间的孩子;凶手家有一个当时约为56-71岁间老年女性协助分尸;凶手就住在水佐岗附近,住所带卫生间凶手没有机动车,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凶手原定的抛尸地点在南京大学周边及南京大学南面居民区。将警察的排查区域集中在那一片,但第1夜手指被发现破坏了他的计划;凶手与刁爱青并不熟悉,不怕警察识别出尸主是南京大学学生,进一步确定是刁爱青。
按照凶手的出生年,不出意外凶手还活着,很有可能还在南京。床单被凶手用过,应该有凶手DNA残留,以现在生物检测技术日新月异程度,乐观估计5年之内就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而将尸体碎成2000多块,看似泯灭人性,或许却包含着为了亲人不顾一切的人性在里面(当然这么说,对死者一家太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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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8 19: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N更:到目前为止(8月2日凌晨)我问出来的,整理出来的大致都写下了,以后会逐渐做详细补充。
N-1更:你们慢点催!年代久远,报纸好不容易才找到,都脆了,装订绳子抽出来差点散架。而且我之前也没去特意查这个案件,弄这个占用了我今天第三多的时间,随性玩b乎,回答这个单纯记录。
不管有没有人看,我都要把我知道的、能问出来的做一个详细、全面的记录。


更新:找到了当时的认尸启示!(扬子晚报)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原:


我今天下午才知道,我姨夫居然是当年南京大学学生!!!就是案发那年毕业的!!
没想到,知道这么多年的一个全国知名悬案,我还有机会从第一知情人那知道一些内幕。


【 注:现在所有人对于此案件掌握线索唯一的途径就是网上零零碎碎拼凑起来的传闻,甚至一些消费这个案件的网文,真正掌握的细节警方是不会公布的,尤其还是在未破案的情况下。所以不要当颅内侦探。】


我现在都有点激动,因为我一个小爱好就是看一些刑侦的东西,现在还行,很久之前系统地看过各种国内外新闻、节目,留学之前也看过Netflix的重大案件纪录片。


我外婆是一个很开明的人,认为“再穷不能穷教育”,家里孩子都上了大学,我大姨当年在北京上大学,我姨夫去北京工作的时候认识的我大姨,我大姨还总是教育我表哥“你爸的大学是双一流你不能比你爸差”来给他施加压力。


我一直知道我姨夫是南京大学的,但是我真的很意外,他居然是96年毕业的那届学生,那就说明知道点什么啊???起码当时学生们口口相传的东西比现在网上七零八散颅内侦探意淫的真实的多吧??


今天下午一点多(7月31日)吃午饭的时候我大姨说到了新环境女孩要警惕巴拉巴拉(我在美国读大学),然后就提到你姨夫之前上学的时候学校还闹出过命案呢,当时宿舍管理太差了 查寝都没有, 你们赶上好时候了巴拉巴拉                 
我一听,就问哪年啊,不查寝不至于吧?我姨夫说96年毕业。之前南医大破案的时候,我就立马想到南大有这么个年代久远的案件,但是不知道是哪年,接着我问南大之前有个碎尸案,你听说过吧?然后我姨夫就立马说他毕业那年,他们学校的事,死者姓刁!


然后我才知道南大碎尸案是在1996年!




接着就立马特别激动地开启了我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当事人采访”, 以下是内容:
【昨天之后我姨夫也很震惊,这居然是个全国知名的大案,我还要根据网络广泛流传的、甚至流传到写入百度百科的版本来跟我姨夫对一下,一一辟谣。】
有时间更新,先说一下重要辟谣的几点:
1.当时并不是清洁工老太太发现的,而是两个民工发现的,警方在南大开的数次案情通报会都有提到。(我发现很多悬疑写手都喜欢用“清洁工发现肉里有手指”这个套路。)
2.当年抓到了一个嫌疑人,但是在街上问话过程中逃跑了!(现已更新,详见9.)

以下内容句句属实,随便一个不自闭的96年在南大上学的人都可以证实。


我姨夫是92级的,96毕业那年案件发生,当时那件事是所有南大人的噩梦,警察住进学校,当时教师职工学生都挨个排查了,可以说是是全警出动,查得很全面,这个下面会详细讲。导致我姨夫及同学都一度怀疑是查出来了,涉及到一些类似朱令案的内幕不曝光。


首先,刁爱青很普通,身高160(姨夫当年买的报纸上认尸启示就说身高160)黑,还有点壮,就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村妇女形象,很内向,不爱说话  喜欢文学。(这个根据后面会讲。)
    回应一下ky癌:当时南大还所有人都被警方要求看了照片问话,不仅如此很多居民也被盘问过,警察拿在手里的照片肯定比网上传烂了的可靠、清晰得多,而且就算是网上的也不难看出刁爱青身材并不瘦弱。
所以很多网络颅内神探意淫的
“高校美丽女学生惨遭毒手” 严重失实。


1.刁爱青并不是南大本科生,当时是一个专科信息管理系微机应用(更新:姨夫说有个挺长的全名,当时计算机在中国十分罕见,专业命名上有一定出入也正常。)
听我姨夫说,那个专科叫“成教脱产学院”,现在听起来很陌生,但在当时大陆很多高校都有,说是为了啥普及国内全民上大学,实际上就是一个给学校吸金、以学养学的的项目。类似现在国内很多高校3+2(三年国内专科证两年国外硕,通常学费为本科生十倍)


2.成教脱产班的宿舍楼管理很差,很混乱。同寝的不是一个专业一个系的,而且那宿舍楼男女混住,不仅如此年龄差还大 很多人都是工作了然后找个地方买学位镀金的,社会各层次的人都有,虽然是全日制,但是来往时间不固定 所以没有查寝。


更新:当时刁爱青住的宿舍楼叫“老四舍”在南大医院旁所以当时警方把嫌疑人首先确定为医院职工,而且我在昨天晚上今天一天找资料过程中发现很多人都在南医大破案前把这两个案件联系在一起。



关于“老四舍”:



    老四舍又脏又差,设施也很落后,限时供电,只有凉水澡 等等,这就是当时成教班的人住的地方。更甚的是,当年老四舍居然还有几间房以旅馆的形式对外出租???某些在职研究生、还有来校家长也会租住。不仅如此,校卫队的人也会住在那。
      这种学生宿舍,简直闻所未闻。
    听我姨夫说那时候老四舍跟南大医院之间因为地基落差有一条沟(老四舍地势低),学生都往里扔垃圾,从南大医院可以跳进沟里到老四舍,这都是我姨夫从当时警方给学生开会收集线索问的“有没有谁看到可疑的人翻越医院铁皮墙?”而得知,很多人好奇去看过,那边全是垃圾。


    这样松散的管理,极差的环境,也导致当时跟刁爱青同宿舍的人在第二天下午报给学校时,学校也不重视。应该有一部分原因是宿舍楼内人员混杂经常有人不归(参考1.有的人都成家有孩子了,在宿舍就是为了能方便学习,还有的人家就在南京,但是当时交通不方便所以选择住宿舍也是方便学习,这两类人经常不归。)


4. 认尸过程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网上最广泛流传的版本
这种意淫杜撰的太可笑了,好像我初中同学传看“怖客”里的三流写手。首先逻辑上就过不去。描写过程主观色彩太严重不说,那样大的恶性案件警方肯定是跟学校先联系,而且学校不会冒然派谁去认尸,肯定会考虑到给人造成阴影或者直接吓成精神失常(没有夸张)。


而且也不是南京日报,是扬子晚报。


我姨夫说当时学校是派人去认尸的,有好几个人,学生也有老师也有,看到尸体的肯定不超过五人


5.一开始学生们并不知道发生了啥,只知道成教班出人命了,当然也并不知道是碎尸。在学校派人去认尸之后才有人传是碎尸。不过当时传得很夸张,说情杀甚至说出车祸的都有,我姨夫当时并没有信,但是他听说当时去认尸的学生老师吐的吐哭的哭,就“心里毛毛的”,有些相信是碎尸了,至少死得很惨。
后来一天我姨夫在南大陶园南楼门口路过,看见那树上挂了个黑板,写的就是那个案件,还有几张袋子的照片,就知道了的确是碎尸。

(重点:认尸之前,就已经有人传失踪者已死,在那个没有手机电脑的时代,有点动静就会引发很大舆论。)


那个案件一直是当时南大人的阴影,试想一下,那时候的人信息闭塞,没有手机电脑  接触不到什么“惊天动地”的新闻,平时消遣就是看看书 听磁带歌,这个事情一出即使是现在看遍形形色色变态案件的年轻人都会毛骨悚然,更不用说那时候的大学生了。


6.为什么学生失踪没引起重视?

第一  参考2.、3.,刁爱青居住的“老四舍”环境很差,设施落后,那楼里全是成教班的学生,人员混杂。

准确来说「那楼里住的学生」全都是成教班的,因为还有房间旅馆形式对外租,而且校卫工人也住老四舍。

经常有人夜不归宿,管理松散,没有查寝。而且成教班人年龄差大,社会各种人都有,普遍关系不密切,谁出去干嘛了也没人在乎。
(成教班宿舍一直是最差的,听我姨夫说北京的同事去的某些高校也是这样,当时国内的普遍现象。)
第二,刁爱青有时候不在学校住,很多人以为她回家去了,然而之后证实明没有。这是当年警方在附近拉网式询问的一个主要原因,很多当年在校学生都知道。







7.并不是网上流传的“红色衣服”。
当时确认尸体之后,警方第一时间把嫌疑人身份就锁定在了南大,还开了案情通报会,希望知情人能提供相关线索,留下了很多电话号、bp机号和地址,同时还给学生展示了当时的衣服(同一款式,很常见),还留下了举报地址,警长办公室 座机号码。
衣服长这样: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jpg ↑我姨夫记得清清楚楚,当年衣服样式单一,这个是非常常见的棉衣款式(就好像东北大花袄还有那种军绿棉衣、护耳帽子),而且那时候公安局在学校保卫处安排了警察住方便办案,夜晚灯特别亮,保卫处门口每天挂着这件跟刁爱青当时那件一模一样的衣服,要求每位师生都去看,并挨个问话:有没有看过穿这件衣服的短发女生?长什么样?在哪?什么时候?身边有没有别的人?
我姨夫说,“就是不想记也能记住”。




8.关于破案过程:
昨天下午到今晚网上那些广泛流传的信息我大致看过了,属实有点纳闷为啥网上不把当时警方办案力度说一下,这件事当年可是震惊了整个南京,警方排查很全面。


四个字可以形容:草木皆兵。
我姨夫说,南大的管理一夜之间严了起来,校园里都是警察和便衣,同宿舍楼的天天被问话,同宿舍的女生列进保护名单,因为怕凶手再作案。
进出校门必须戴校徽,女生出门必须三个以上,每个女生都在开会之后发了信,遇见可疑搭讪男子必须举报,附有公安局电话。


学校大门边上都有举报箱,小粉桥上还有警方悬挂的包的照片,我姨夫记得其中一个旅行包上印了一架飞机。
成立专案组,对方圆几公里内的人进行了拉网式询问,各个学校、单位都被要求举报形迹可疑的人,
出租车也被排查,让司机回忆案发前后有没有载过拿着照片包的可疑男子。


工地一天检查三遍,因为工地空旷,碎尸声音很大,血迹 异味也不容易被发现。


当时在南大及其附近抓到了一大串小流氓 变态 裸露癖,我姨夫说当时感觉整个学校特别安全,有的时候男生晚上都会被拦住突击排查。


立案没多久全体男生被叫去开会,要求提供不在场证明,很多学生很害怕,因为要一下子想起来十几天前具体去过哪是个难题。
这也导致有几个男学生被扣留,不过之后发现都是一些因为怕被抓就串通不在场证明的,当时学生没见过这么大阵仗,很多人怕上加怕,以为给不出证明就要坐牢。


对学校里所有化学 生物 这类实验室都被打开查了一遍,对所有有机会单独实验的学生老师,全提取了指纹。
整个学校教师学生锅炉工都逐一排查,因为煤灰可以掩盖血迹。


我姨夫的一个室友家住在鼓楼广场那一带,当时警察拿着照片挨家挨户地问居民有没有见过这个人。居委会的大爷大妈也很紧张看见人就盘问,


有没有听见什么异常声响或者闻到怪味?


9.抽身而逃的神秘嫌疑人。

当时开会的时候,警察特别着重强调,当时他们在新街口地毯式搜捕的时候,抓到个嫌疑人,在华侨路盘问的时候抽身脱逃。
我姐夫说当时警察说的话他记得很清楚:嫌疑人往西逃到沈举人巷子(现在金伦大厦边)进入居民区消失,有人举报说在“黑猫餐馆看过”。
沈举人巷东面华侨路,北面南大,那个年代全是各种小巷子小胡同。
更:发现评论区有人居然看过类似说法,可能年代久远被老论坛覆盖了,爆料者很可能就是当初参加警方对学生的会议的人。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4.jpg



10.关于地点的细节
⑴ 还是那句话,案件卷宗、警方掌握在手的细节是绝对不会公布的,我把网上广泛流传的抛尸地点给我姨夫说了一下,他说那些地点绝对不偏僻,而且鼓楼南大那一圈基本上是南京的中心,平时学生来来往往很热闹。
出于尊重事实和尊重逝者的角度,不会说有关抛尸地点的任何细节。但是无论在哪,凶手都是有意环绕南大抛尸,说明凶手极有可能认识刁爱青,这也是为什么警方把嫌疑人可能身份首先锁定在南大的原因。



⑵ 当年天津路比较荒,没有什么门面 南大天   津路的大门都常年关闭。




11.据说其中一个警察因为擅自行动被调职了。


12.在当时影响最深的一个谣言就是,凶手专挑“穿红衣的女人”下手,这个谣言影响了整个南大人,所有南京大学生乃至整个南京人,当时南大南师大那一带基本没人穿红色,女生也不敢剪短发。


以上整理过程告一段落。


声明:
这件事换谁都是一辈子的记忆,何况还是在上世纪末——那些变态杀人案也只有警方见识过,也没有什么刑侦节目影视剧 这件事一出就是轩然大波,何况当时还没有监控,没有DNA检测,群众平时消遣时间就只会听听收音机、磁带歌,再不就是租碟看电影,更没有现在的一些颅内神探和悬疑写手分析给群众“案件有点眉目”、”没那么悬疑了”的安慰,那个时候搞得所有人人心惶惶,草木皆兵,有人休学,还有不少人吓病了。当时人们的心情是没法言传的。


而且在97年南京出现了一起大学生失踪,但是不是南大的学生。性别男,姓张,没有96年的案件那么人尽皆知,不过南京大学生差不多都知道,也是离奇失踪,很难不让人把96年的联系在一起,又搞了一次社会恐慌。
(不知道网上有没有这个消息,不过只要是97年在南大的人都会证实。)


【 当年亲身经历的学生也都四五十岁了,不会上网用智能手机不至于,不过肯定不像当代年轻人这样熟知互联网各个平台,对他们来说更没必要。他们都经历了生活的打磨,正在为生活忙碌或者享受生活,也肯定不喜欢去到虚拟网络处发声,我姨夫也是前天(7月31日)因为那次无意的话题,才知道这个恶性案件居然全国出名,也很反感现在网上张嘴就来的各种造谣。】




最后,我希望凶手还活着,生不如死地在阴沟里活着,日日在折磨之下挣扎,直到伏法的那一天。

凶手虽然很可能没死,不过内心早被打入地狱。



也希望收走刁爱青所有物件的南京警方真的像他们在微博里声称的一样,秉公执法,追查到底,利用一切已有现代技术,还被害人公道,给其家属一个迟到的交代,使那个年轻的灵魂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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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8 17: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大案应该和白银案一样,最初的时候警方的办案方向有错误,导致侦查方向朝着不同甚至相反的方向前进,等到走不通了再回头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时机,很难再按照正常的步骤进行排查了,只能寄希望于侦查技术的进步来弥补。


白银案之所以能破,主要还是因为案犯留下的东西太多,随着刑侦过程引入先进技术,也就是DNA-Y染色体的比对技术,事实上破案只是早晚的问题了,因此白银警方在掌握了一定线索之后高调宣布重启此案,并在半个月内成功抓获案犯。而南大案没这么幸运,案犯留下的可供比对的应该只有指纹,没有可供比对的DNA样本,所以破案只能依靠出现奇迹了。。不过据说警方仍未放弃此案,网友们也不要放弃,集思广益,一起呼唤奇迹。


我个人生于70年代,90年代后期上大学,跟刁爱青应属同一时期的人,对于南大案的看法最起码不会脱离当时那个年代。目前网上很多80后90后的朋友对案情的分析都是基于他们生活的时代,难免有失偏颇。


例如黑弥撒分析的重金属一说,我认为不可取。理由很简单,当时打口碟一般人买不起,打口带好点的都要四五十,对农村大学生来说相当于巨款,不可能有此类爱好。另外那时候凡是迷恋重金属的(我就是其中之一),一般行为举止穿着打扮上是能看出来的,根据刁爱青室友的回忆,她明显不具备这一特征。(经常哼唱萍聚,穿大众化的衣服)


第三者情杀一说也不可取。首先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时代,刁爱青在没有任何即时通信工具的情况下,到南京仅仅三个月就能发展这样一段恋情是不可能的。那年月钓美眉一般都是写信,要么就是亲自到宿舍去找,如果频繁出入宿舍刁的室友不可能没印象。


另外关于背景什么的应该也只是臆测,如果真实有JF背景的高官子弟情杀或者JS,事后完全不必碎尸,利用背景办成误杀或者意外更简单,何必弄成一恶性案件?而且事后任由此事满城风雨沸沸扬扬,直到08年才有封贴之类事情出现?而封贴事件应该也就是那位bvbvbv1232012所说,就是避免恐慌,顾及一个形象而已。


警方确实在一开始出现了错误,但这个也不能说是警方无能,毕竟刑侦是一门科学,既然是科学那就具有指向性,此案一开始只能按照表面证据进行排查,这一点跟当时所处的年代是分不开的,毕竟刑侦技术相对落后。等到排除可能性后再从头来过,时间已经不允许了。


漏掉的情况是什么呢?最有可能的是刁爱青的社会关系方面。作为刚刚入校三个月的女孩子,性格又内向,最不设防的应该就是----老乡。


90年代后期大学校园里,同乡会比比皆是,校方为了让刚入校的新生尽快适应,一般都会安排各种同乡会鼓励新生参加,这说明对一个大学新生来说,最易于接受的就是自己的同乡。这种同乡关系相当特殊,能让两人迅速接近并且关系快速升级。因此刁爱青除了家人朋友都了解的社会关系之外,最有可能的就是认识了一个姜堰老乡。徐家亮后来提供的线索也能说明这一点。


这个人不一定是到南京后认识的,也有可能是在复读时接触到的,当时可能双方对彼此印象都不错,到南京后又突然偶遇邂逅,从而产生联系,此后关系迅速升温达到准男女朋友的关系。这一点有可能会在排查中忽略,因为刁爱青复读一年,复读期间接触的人高中同学不会知道,反之亦然,因此有可能警方在排查其高中同学时漏掉了刁复读这一年接触的人。


此人(以下称A犯)年龄应该在25到30之间,外貌一般但具有亲和力,应该就是后来徐家亮在古林公园遇到的那两人中较年轻的一个(老的那个一会说到)。A犯是姜堰人,母亲应该很早离世,受教育程度不高,很年轻的时候就随父亲在外地打工,偶尔回到家乡待很短的时间。最早是跟着父亲在小餐馆做工,后来年龄渐长,就与父亲分开,自学了一些技术到一些小企业或者小工厂做技术工人,通常是那里好干就去哪,在每个地方呆的时间都不长,但一般不会离开江浙地区。平时喜欢看书,偶尔会看一些大案纪实之类的书,具备少量反侦察能力。有一辆自行车。


A犯的父亲(下称B犯)一直在餐馆打工,经常切割肉类,具备一定经验。案发时在南京周边的餐馆打工。


95年春节的时候A犯回家乡过年,在一次同乡聚会上偶遇刁爱青,当时印象都不错,但未有实质性接触,因此没有给当时参加聚会的人留下印象,而刁爱青也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所以也未做任何记录。因为是在复读期间发生的事,刁的高中同学毫不知情。而复读班的同学仅是短期相处,因此警方在排查刁的社会关系时很有可能遗漏。


96年刁爱青进入南大,期间偶遇A犯,A犯此时正好在南京打工,在南京呆的时间应该也不长,应该是在95年春节之后来的,住在单位为他们租住的集体宿舍。这种集体宿舍应该是那种普通小区居民楼里的住房,套二或套三,几个人每人一间类似合租房的那种,位置就在古林公园附近,离南大不算太远。两人因为是老乡,以前又算是认识且印象都不错,因此关系迅速升温,多次在校外约见。刁爱青对宿舍人称认识了一个作家,应该是出于虚荣心的缘故,也正是这个原因一直没有让A犯到校内来找他,一般都是在学校外围等候,A犯因为这个因素对南大周围环境比较熟悉。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距离刁爱青失踪还有3天,这天刁参加同在南京上大学的姜堰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南周报道时给出的化名是潘秀丽,与刁爱青是94年高中同学,同年高考考入南航,案发当时是大二上学期)


按照潘的回忆,当晚,刁并未回校,而是与潘同住,次日返校


1996年1月8日,星期一,返校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距离刁爱青失踪还有1天,根据天涯网友“韦光鹏”这些年走访刁生前好友得出的消息,当日,刁当天并未上课,而是出去玩了一整天,很晚才回来,据刁称是和家里来的老乡玩


9日与刁在一起玩的这个老乡,目前能看到的线索没有说是谁,警方是否已经排查也不清楚,如果此人没有排查,极有可能就是前面说的A犯。


A犯工作的单位由于临近年关工作不多已经安排放假,与其同住的工友已经都回乡了,A犯也准备在1月11号回家乡过年,走前想见一见刁爱青,因此与刁约好10日晚见面。见面后由于天气寒冷,A犯提出找个室内坐坐,刁可能起初并不想去,后来还是同意了。于是A犯用自行车带着刁爱青回到宿舍。(当时天气寒冷,骑车是较冷有可能A把自己衣服给刁穿,因此在排查穿红衣女孩时又遗漏。)


到了之后A犯最终试图与刁发生关系,期间出现状况导致刁爱青死亡。A犯冷静下来之后给正在南京郊区务工的父亲B犯打电话。由于当时没有手机,半夜打电话太可疑,有可能是11号白天打的。B犯接到电话后起初也很慌张,冷静思考后以回家过年为理由辞工离开,因为理由很正当未引起怀疑。


由于怕离开太匆忙引起怀疑,B犯辞工后处理完相应事情后才离开,到南京应该已经是12号下午,A犯接了B犯之后一同回宿舍,穿过古林公园时遇到联防队员徐家亮的盘查,当时两人应该有点慌张,但是没有案发所以徐家亮也没有引起注意,简单查看后离开。


看到尸体后B犯决定分尸处理,A犯不具备这个心理素质,于是B犯独自操作。B反常年在外打工具备很强的独立生活能力,而且有切割肉类经验。衣服及尸块叠放整齐是由于性格及工作习惯造成的,并无特别指向。开始之所以分的比较小并不是心理变态或者什么其他原因,而是B犯试图采取从下水道冲走的方式处理,后来发现不行才改用抛尸的办法。


头颅和衣服等辨识度较高的部分从一开始就决定是最后抛的部分,所以为了防腐用开水烫了一下。之所以不煮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容器。 随后开始抛尸,由于抛尸需要相对熟悉地形,B犯对南京毫不熟悉,于是借助于A犯。


A犯来南京不到一年,平日除了工作也没有太多时间,唯一熟悉的地方除了南大周围就是居住地附近。于是分几次先在南大附近抛尸。抛尸分几次,可能有骑车不骑车两种方式,也可能有单人或两人两种方式。不抛到江中湖中除了不熟悉环境之外还有一个考虑,就是大冬天往水里扔东西很容易被注意,而且江湖附近视野开阔很容易被别人看见。最后要抛的是头颅和衣服,但当时已经没有合适的装具,只能用床单和刁的外套包裹,特征比较明显,只能就近丢弃在宿舍附近。抛尸过程中已经完成对现场的清洗,抛尸完成后两人立刻离开。由于刑侦学当中有头远身近的原则,因此警方可能在一开始忽略第一现场在古林公园这个因素。


由于当时临近年关,A犯的离开也没有引起任何人怀疑,单位的人以为其11号就已经离开,平时也没人会到宿舍去看看,因此躲过排查。此类工作年后很多人都会不再返回,单位也见怪不怪,宿舍的其他人回来也不会感到什么异样,甚至有可能过完年房子到期单位另外租别的房子了,因此没人会注意。


这里说一下关于碎尸的事情,很多80后90后看到碎尸就认为是变态所为,其实不然。90年代前这类碎尸案还是不少的,主要是因为没有车,碎尸为了便于运输,便于反侦察。记得当时我看过一些八九十年代出版的大案纪实之类读物,里面碎尸案还是很多的。


警方后来在收到徐家亮提供的线索后还是很重视的,结合刁父后来反映的情况,应该是把这两人列为重点嫌疑对象的,至于后来说不支持此线索,应该是警方一贯的指东打西,欲擒故纵的手段。 这一点从后来悼红轩的帖子里描写去刁家采访,其姐夫报警后来人采集指纹和血样也可以得到验证,警方应该是给其姐夫打过招呼的。再后来没消息应该是线索断了,毕竟时间太久了。


其他关于器官移植之类说法太过离谱,就不细说了。


这个案子确实存在很多前后矛盾的地方,正是因此导致侦查方向一直不明朗。


下面就是收集的综合线索
线索一:徐家亮的线索,1996年元月11日至18日中的一天下午一点钟左右在南京古林公园见到并查阅过两名可疑人物的身份证,为江苏姜堰人,年龄说法前后不一,一说嫌疑人一60岁左右,嫌疑人二40岁左右,现在的说法是嫌疑人一50岁左右,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体型偏瘦,嫌疑人二30岁左右,身高一米七左右,体型不详。岁数大的手提一包与后来警方出示的凶手抛尸用的包一致,草绿色帆布包上面印有桂林山水(旅游)字样,破损处有白线大针角缝合过。
线索二:据刁父提供的情况,案发后曾经有两名骑着摩托车农村打扮姜堰口音的人来过家里,询问了一些案件的细节,声称要侦破此案,刁父以后再也没见过这两人。如果这两人不是我这样的好事者的话,有可能是嫌疑人,有必要向刁父询问他们的体貌特征等情况。
线索三:包裹尸块的物品,目前就我收集到的有——第一件是正面印有上海(旅游)字样,背面印有飞机和长江大桥图案老式灰黑色旅行包。第二件草绿色帆布旅行包上面印有桂林山水(旅游)字样,背面不详,此包改革开放以前上山下乡知青最爱用。第三件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类型款式不详,据知情人称装着骨头。第四件是一条印花床单,被撕成两半,用来包裹尸块用的,分别包着头颅内脏和满是鲜血的衣物,是在一个小区垃圾堆里发现的,警察后来大规模搜查该小区,却一无所获,令人不解。最后一件是刁爱青的衣服,大红色有黑色配边的衣服,也是用来包裹尸块的,在一个下水道出水口发现,衣服勾住了长方形井盖,警方仔细搜查地面的时候发现的。从一些人的说法中,似乎还有别的老式提包,这么多老式手提包显示凶手之一应该是在改革开放以前经常出差的人员,很可能曾经是上山下乡的知青。年青的嫌疑人可能是他的儿子女婿或者徒弟,狐朋狗友也有可能。追查这些老式手提包,也许有意想不到的线索。(另外有当年知情人提供了不同的情况,但基本和以上情况吻合,参见线索十三,只有小部分出入。)
线索四:分尸手法,分尸手法很娴熟,警方发现的尸块达2000多块,估计总共该有三千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骨头被整齐的分割出来装在包里,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死者的头颅和内脏器官都被煮过,比较整齐的包裹在包里。
线索五:抛尸地点,我知道的抛尸地点共有六个,如有错误请广大网友指出,第一发现点是上海路银铜巷13号,第二发现点是天津路校门对面的栏杆上,第三是小粉桥,第四是校医院门口,第五是校体育场的一个树洞里,第六是下水道出水口井盖下面。抛尸地点非常的分散,让人无法推测凶手到底住在哪个位置,凶手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但可以肯定凶手住在南大附近,但为什么一直找不到第一现场,至今让我很困惑。
线索六:当年成教宿舍管理混乱,据说还有群交的事发生,宿舍的情况也许是一个重要线索。
线索七:死者的器官少了一些,究竟是哪些,没有权威的说法,网友蓝色特快的信息出处不明,他的信息是死者的右肾、肝的三分之一、子宫未找到。并且死者头未被煮过,眼睛是似闭非闭。
线索八:有提取到指纹和DNA等相关物证,被害人衣服上提取了手掌血印和指纹,当年大规模排查指纹,却一直没有排查到,又一另我困惑的地方。
线索九:原来警方放出的一些线索,家里有综绷床、可以接触猎枪用黑火药、有上海旅游字样老式旅行包。旅行包里有火药残渣,和管型印记。凶手在农村应该打猎,原来有老式猎枪,不知哪位南京的人士可否告知我一些详细情况?
线索十:92年南京医科大学曾经发生过一位女大学生被杀案,被害人名叫林玲,死者系被人奸杀。具体情况不明,得去南京了解。另,南京各大高校当年似乎发生了许多案子。把所有案子的相关情况汇总一下,看南大案和其它案件是否有关联性。
线索十一:第一案发现场应该在南京大学周边,警方查过的房屋不下万处,考虑到有可能在浴缸分尸,所以把方圆三公里家里有浴缸的住房都查了一遍,也没有任何发现。
线索十二:据徐先生的说法,2011年七月份南京公安局刑警队开了个会,专门研究他提供的线索,说非常重视。后,警方又说不支持他的线索,这里有疑问,未经过周密调查就排除这条线索,可行吗?2011年八月十日,徐先生找到南京公安局,南京公安局让他找鼓楼分局,到现在未有他的消息。他想去姜堰调查或者请求协助调查的要求被警方一律拒绝。另外,网友不必再去打扰他,对他受到的一些搔拢,我深表歉意,但也请他端正态度,仔细回忆当年的情况,免得让案子误入歧途。
线索十三:反复出现的山东IP,08年曾经有人注册百度刁爱青贴吧,写下:刁爱青真的好想你,希望你过的好!今年年初,某位山东人士在贴吧又发贴,内容如下:我很同情刁,会一直关注下去的。。。。据说刁当晚去青岛路商店买东西买了些笔芯,卫生纸。在门口有人见到了她。以后她去理过发。这些都有目击者。后来她的行踪就没人看到了。几天后尸体被发现一共有四处。一个旅行包。一个背包。两块床单。两块床单是一个床单撕开的。两个包里全是肉,一个床单里包的是内脏和头,另一个床单里是她满是血的衣服。。那时是冬天黑天早,她应是理完发回校的路上出的事。说是她买的东西,身上的钱都没有了。。,,旅行包里有火药残渣,和管型印记。经分析单身的光棍汉子,流浪人员性欲强烈男性做案的可能性大,就在南大附近,社会层次不高。衣服上提取了手掌血印和指纹。大排查没查到,后来扩大范围,她以前的同学,家的邻居都调查了。。。这个女孩很老实,单纯,没有谈过恋爱,不会有什么人预谋害她,熟人作案可能性不大。大学里她认识的人也不多,没什么朋友。。。。。南京警方一直没放弃破案,一直在收集着嫌疑人指纹,特征等。。。。另外网上说的不全是真的,碎尸确实挺惨但也没那么夸张。像符合人体结构啦,两千块肉啦,还有些什么,这些都是虚构。(这条信息来缘为2012年1月3日13点44分,查IP为山东济南,推测是刁爱青的同学)
线索十四:被害人离开宿舍的原因,一、被罚负气出走说,这说法来自刁父,据说当时因为有人用电炉子,宿舍里所有人都要均摊罚款,刁爱青一时气愤出走。二、借钱说,此说法来缘不明,请知情告知。三、买东西,理发说,大家可以见上面信息。
线索十五:凶手居住环境可能相对开放,应无河流湖泊等水流移走尸体,凶手生活层次不高,凶手对南大学校很了解,知道学校的动向,学校报案后,出现刁的尸体。
线索十六:死者1月10日失踪,12日徐先生在古林公园发现两名可疑人员,19日凌晨尸体抛出,凶手为什么在被查问过以后还可以从容自若的于七天后才将尸块扔出?
线索十七:南大信管系网站奇怪的错误名单,为了找到被害人大学同学,特意从南大信系网址找到被害人大学同学名单,而且真找到一名学生联系方式,但未曾想他并不是被害人同学,而且他也不是95级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脱产班学生,而是99级,经询问信管系相关同学,发现其它年级名单都未有错,所以95级学生名单被故意隐藏,不知这是学校有意为之还是网站工作人员不小心弄错。
线索十八:南京警方并没有放弃调查,只是一直没有新线索,当年有能力的年轻人没有来,当时调查的人员能力一般。


受害者:刁爱青,女,刁1976年3月生(根据案发时据其20岁生日不到2个月推测得知),江苏姜堰市沈高镇人(96年底之前,沈高隶属扬州,在后来一系列行政区变化后,现在隶属江苏泰州市),身高在165公分-170公分之间,中等身材,短发,微微有些近视,嘴角右上方有颗痣,体重不会超过50KG。其性格较内向,嗓音沙哑,说话语速较快。其父刁日昌,姐姐刁爱华。


关系人:刁爱华,在95年刁爱青前往南大前已经成婚。在刁爱青死后,刁爱华夫妇在姜堰市开办了一家机械加工厂,并把父母也接到姜堰,现在他们已经很少回沈高的家中。


时间表:


1994年,18岁的刁爱华第一次参加高考失利,进入姜堰育英学社复读


1995年9月,在第二次参加高考后,距离南大分数相差3分,后在其姐姐公公联系的关系下找到了南大一位系主任,进入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专科)学习


1995年9月底或10月初,刁爱青进入南大,住在南大鼓楼下去南园4舍,并任宿舍长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距离刁爱青失踪还有3天,这天刁参加同在南京上大学的姜堰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南周报道时给出的化名是潘秀丽,与刁爱青是94年高中同学,同年高考考入南航,案发当时是大二上学期)。按照潘的回忆,当晚,刁并未回校,而是与潘同住,次日返校


1996年1月8日,星期一,返校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距离刁爱青失踪还有1天,根据天涯网友“韦光鹏”这些年走访刁生前好友得出的消息,当日,刁当天并未上课,而是出去玩了一整天,很晚才回来,据刁称是和家里来的老乡玩


1996年1月10日,星期三,入学已3个月的刁爱青(据学校记录刁在开学后1个月才来报道,故为入学3个月)在中午回到了宿舍,下午室友去上课时刁“因身体不舒服”请假并未参加下午的课程,晚饭后刁独自出门离开学校,据目击者称,刁爱青最后出现的地点是南大边上的青岛路,当时刁身着那时女性十分常见红色外套


需要确认的描述:与刁同宿舍的女孩违规使用电磁炉被发现,老师要求均摊罚款,刁当时是宿舍长,按照刁日昌的猜想,刁爱青是为此赌气离开学校散心。


之后9天,再无刁爱青的一切信息


1月18日,星期四,南京城普降暴雪


1月19日清晨,在南大南边,靠近南京市中心新街口的一条小巷里,一位清扫大街的大妈在垃圾桶里拾到一包由黑塑料袋包裹的碎肉块,当时她认为是猪肉,遂带回家清洗,结果在袋内发现3根手指状物,当即报警,警方对该区域进行细致排查,随后在华侨路工地、小粉桥、南大天津路校门、体育场、汉口路医院等处也相继发现尸块。警方把刁爱青列为重点待定受害人,并当天通知刁父来南京


1996年1月20--31日,在水佐岗等地发现受害人头颅和衣物,重组受害人尸体后,确定内脏完整,期间通过通知学校确认死者正是刁爱青


1996年1月19日最先发现情况


地点 包装 内容 重量


1、大锏银巷13号 黑色垃圾袋 肉块+3根手指 0.7


1996年1月19日或20日陆续发现情况(非排序)


地点 包装 内容 重量


2、华侨路工地 黑色垃圾袋 肉块 0.8


3、小粉桥附近垃圾堆 黑色垃圾袋×2 肉块 1.2


桂林山水包 肉块+内脏 6.5


上海旅游包 肉块+内脏 5.0


4、南大汉口路医院 黑色垃圾袋 肉块 0.8


5、南大天津路校门口 双肩牛仔包 骨头 7.5


6、南大体育场 黑色垃圾袋 肉块+内脏 0.6


1996年1月20日---31日最后发现情况


地点 包装 内容 重量


7、水佐岗附近小区垃圾堆 床单1(有血印) 头颅+尸块 3.0


床单2 有血衣裤 1.5


8、水佐岗附近下水道 红色外套 肉块 3.0


地点分析:


地点1是距离新街口最近的地点,最有可能是第一发现点,即那位扫大街的老太发现的带有三根手指状物尸块包的地方


地点2是广为流传的华侨路,那里在96年时是块工地


地点3没有确切佐证消息,但是有当事人回忆“有尸块被抛洒在校门对面的栏杆上”


地点4可以确定,首先此处发现了弃尸时最具标志性的两个手提包,其次,在网友“潜水啊潜水多年”回忆贴里,提到了宿舍区小侧门


地点5也在上贴中被回忆


地点6没有确切消息佐证


地点7就是头颅发现地


地点8是受害人刁爱青外套发现地


另外根据当时亲历者(主要是南大当时的学生)的零散回忆,可能还有极少量尸块被零散抛弃在南大附近的其他地方。


分尸描述:


头和四肢被较为锋利的刀很顺利的斩下,骨架在关节处被下刀斩断,然后骨肉分离,骨头和肉被分开包装丢弃。


内脏(包括子宫等)分别取出,头颅与部分内脏有与烫水有过接触的痕迹,呈现被煮过的状态。


从骨头上取下的肉,被细致的切割成零碎的块状(不是片状)大约2000多块左右。


肉块与骨头有规律的被放置在包里,肠体组织有规律呈直线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有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刁爱青被肢解时凶手将其骨头专门剔出,肉剁成块


需要确认的描述:尸块上有两种不同风格的切割痕迹


需要确认的描述:2008年在肉内检测到木屑和猪肉成份


需要确认的描述:在小粉桥的两个拎包里,发现了黑火药残渣,还有管型印记,同时还有猫毛和老式棕绷床上棕毛的痕迹


需要确认的描述:死者衣物被整齐的叠好


警方调查手段:


警方以南大为中心,对可能怀疑的作案地点和作案人群进行了详细的排查,并在社会上广泛收取信息,但是至始至终并未找到案发第一地点,即杀人或者碎尸地点,掌握的嫌疑人也逐一排除嫌疑。


南京警方把刁爱青的所有个人物品,包括从姜堰收集来的物品,“大概装了几麻袋”(媒体资料记载),一一检验检查,包括日记,笔记,所有私人物品


需要确认的描述:“潜水啊潜水曱多年”透露的信息,警方在确定受害人是刁爱青后,立刻在南大召开了只有女生参加的案情通报会,会上警方向女生通报了案情基本情况,主要目的是希望能提供相关线索,留下了很多电话、信箱等等,希望女生可以检举举报,同时还展出了和受害人穿着的样式相同的衣服。


需要确认的描述:在2008年--2011年间,一位名叫徐嘉(家)亮的南京人,曾向警方提供过一条线索,案发时徐是南京一名联防队员,据他个人的回忆在刁爱青失踪时间,他曾在南京古林公园(后来的一处弃尸地附近)发现两个“可疑的姜堰人士”,携带有类似“后来发现的用来盛放尸块”的拎包
















资料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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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8 15: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有个猜测
刁爱青遇害的原因可能和她的性别无关,而是她身上有别的某些特质让她成了凶手的目标。
1990-2010年之间南大附近确实有不简单的东西在活动。

如果翻开档案查查南京的失踪人员,会发现这里面真的不简单,而且单是在刁失踪的南京大学附近就发生了很多起,这在国内都是绝无仅有的。
在当时最具有影响力的还是中国天文领域泰斗陈彪院士的失踪,几乎就是一瞬间就神秘的消失了,1992年11月10早上6点半出发准备到南京大学天文系开会的路上离奇失踪。整个路程只有15分钟而且还是陈院士非常熟悉的一段路,这位70岁的老者一下就没了如果说刁爱卿是无权无势的外来者,陈院士几乎就是钟南山这个级别的人物了,在当时影响力有多大,可想而知。当时武警几乎全部出动,所有区域地毯式搜索,包括玄武湖都捞了个遍却一无所获,至今下落不明。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学女学生刁爱青突然失踪,于1月19日陆续发现她被碎尸成几千块,分别抛尸在几个地方。这就是1.19碎尸案,至今未破。刁是一名性格内向,喜爱音乐的苏北女孩。

在南大碎尸案发生后不到2年,1997年11月南京大学学生张劲神秘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值得一提的是张劲是一名男性。是刁的苏北老乡身高1.72米,也是同样是性格内向,喜爱音乐。

2004年4月,南大学生张来玉失踪,张来玉同样是一名男性,还是山东济阳的高考状元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jpg
据《扬子晚报》报道,2006年8月10南京警方在南京中山路附近发现一颗腐烂的女性头颅,这又是一起悬案,而发现地点距离南大只有15分钟步行路程。
2008/2009年附近先后两位女高才生方淑琳,胡文娟毫无征兆的失踪。同样至今下落不明,其中方的失踪地点被排查到了新街口附近,也就是刁的抛尸地点之一。而胡文娟毕业前已经在家国际金融机构找到年薪20万的工作正准备去就职。

这些失踪人员中有没有人和南大碎尸案遇害者一样的遭遇非常可疑,很多东西值得深入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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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8 13: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站热门,感谢支持。


凶手的职业,南京警方已经非常接近了,也许就是那么一点开始的小小的偏差,或许凶手已经被抓了。


开门见山。


南京警方最早把凶手的职业归于,医生和屠夫,大量排查这两种职业,这两种职业虽然看起来,会跟尸体被切碎上千片,且摆放极为整齐相关,但可能并不相关。


医生多以手术或解剖为主,开膛破肚会出现,但将人体切块,可能极少发生,而刚开始处理尸体,需要使用大而快的刀分块,医生使用小刀可能比较专业,而大刀几乎不用,因为会影响手,这点类似于钢琴家,外科或法医通常用电锯。


而屠夫就比较像了,一,有力气,二,长期处理动物尸体。但是屠夫切大肉可以,把肉切的整整齐齐,可能也未必都有这刀功,另一方面,一般屠夫都会使用绞肉机,比起尸体切块,其实绞肉机+冲入下水道,更加方便处理尸体。


结合受害者最后出现的青岛路,1凶案现场,2分尸现场,极有可能均在市中心南京人口密度比北京还高,凶手在市中心拥有别墅的概率极低,在自家处理尸体,邻居则很难不被动静有所怀疑。
所以凶手很可能是在一个,市中心的,不被怀疑的“工作”环境里处理尸体。



即使在警方动用人海战术的情况下,侥幸逃脱。


以下是重点要素:
一,整齐切块和摆列的尸块。
二,一小袋一小袋的抛洒。
三,可以大动静分尸。
四,可以煮很多肉。
五,可以大方处理血迹。
六,肉被切块,但内脏没有,即使是很长的肠子也只是整齐叠放。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南京人非常喜欢吃烤鸭和盐水鸭,通常肉会被切的整整齐齐排列,放在小袋子里。南京卤菜店里的鸭子,是没有任何内脏的,所以卤菜店的老板从来不处理内脏。通常每个卤菜店,都有一个大钢桶,专门用来加工熟食。到了下班的时间,卤菜店直接用水管把店里的污迹冲刷。


因而猜测,凶手是一个卤菜店的老板,凶案现场在他的卤菜店。



一,卤菜店里分尸,卷帘门一拉上,只要不被人看见,发出砍东西的声音不会被怀疑。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二,通常家用的锅很小,要煮很多很多次,才可以将尸体煮完,尤其是煮一个完整的头,必须是超出普通家用锅的范围。且就算能煮了,不光费力气,还会搞得长时间到处都是味道,邻里难免不生疑,而卤菜店的桶一般直径四十公分左右,半米高,几次就能完事,就算有肉的味道,也根本不会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jpg 三,几次发现的尸体都是摆放整齐的肉块,而肉块在在袋中摆放整齐,且分类,这简直是所有片鸭子的人必会的活,凶手这么做可能就是这种职业习惯。
四,店内有水管冲洗地面,甚至有专门处理血迹的清洁剂破坏现场,难以立刻发现证据。
五,可能这时候有人会说,厨师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一般饭店,人多且分工,切菜和掌勺的通常不是一个人,如果自己不是老板,很难让店说关就关,给他几天时间专门处理尸体,而卤菜店一般都是两人店,或者就干脆只有一个人的店,如果是老板完全可以控制的了局面。最重要的是,厨师,更有可能将内脏和肠子切碎一起煮了,而凶手并未处理内脏,石井的肠子都是折叠整齐,也不切碎。
但这里,并不排除凶手是厨师的可能性。


关注各类大案多年,所有案件中,最难破获的,通常是凶手和受害者,相互没有关系的人,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年代跨度很长的连环凶杀案,因为连环杀人案一般都是对不认识的人进行攻击,所以很多都没有抓到凶手。该案也很有可能就是一场随机性较强的性侵或暴力导致的凶杀案件,凶手和被害者双方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才迟迟捉不到凶手。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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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8 11: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件的残忍程度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可惜时至今日,我们只有 DNA 和一枚指纹,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网上对此案的分析有黑弥撒、女同性恋情杀、小肠移植的阴谋论等多种罔顾事实的揣测。我连续翻阅了三个月关于此案的各种资料,最终分析出了这名犯罪分子的画像:一个自律又沉默的寡居中年男人,经历了文革,依然保有与工薪阶层不符的涵养与风度……
距离 1996 年南大碎尸案过去了 20 年多。这期间也积累了大量的讨论。虽然信息很多,但其实对于刁爱青的心理活动以及她当天的活动轨迹,我们知道的并不多。
这导致她在 1 月 10 日出门后可能发生什么,几乎可以填进任何一种猜测。
光是我看到的关于职业的猜测就有如下那么多:邮递员、屠夫、餐馆老板、给学校食堂供货的、造纸厂、做铝合金门窗的、开旅馆的、开浴室的、餐馆的、开小诊所看病的、开超市的、修鞋的……
案发后,南京警方投入大量警力侦查,专案组进驻南大就长达三个月。经历过那个时期的许多人曾描述过当年调查的场面:男性教师都被明着暗着调查;警方让女同事、女学生配合,秘密提取男性指纹,鼓励揭发告密。虽然本案没查出线索,但阴差阳错地揭发出一些藏在校园里的变态,以及偷鸡摸狗的事。同时警方对抛尸点(南大、小粉桥、水佐岗)附近小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据说三公里以内有浴缸的家庭都没放过。
而最终结果是什么?据可信度较高的网友所言,警方「连作案动机都确定不了,内部意见都统一不了,谈什么现场。」
一、尸体处理方式

凶手对尸体的处置方式是极端而又矛盾的:
1、剔肉后切成 2-3 厘米见方的 2000 多块;
2、躯干骨架完整;
3、四肢和头部为较锋利刀刃切割,骨架均在关节处下刀。
4、双臂有折断迹象,双手各有几根手指被剁断;
5、头部完整,应当还是可以辨认的;
6、子宫、肾脏和其他内脏并没有丢失,只是分开在不同包裹中,后来找齐了;
7、尸块和骨架叠放较有规律,肠子摆放整齐。
一般来说,凶手处理尸体,无非是想达到以下三个目的。
A:便于运输、抛弃,指望让尸体消失。
B:掩盖死者身份。
C:消除留在尸体上的线索。
本案凶手是什么目的?
A 目的:让尸体消失也是毁尸灭迹的最高目标。如果找不到尸体,只能算作失踪,很多案子都不会立案,更没有调查的头绪。以本案来说,如果凶手与刁爱青是陌生人(或两者关系无第三人知晓),那么尸体消失基本可以保证脱罪。
凶手把肉切成 2000 多块,小部分沿途抛洒,大部分送进垃圾堆,看起来确实是冲着「消失」的目的。可没有毁容的头颅、完整的四肢和躯干,竟然保持原貌,又和「消失」矛盾了。
人类头颅特征明显,又不易粉碎,分尸案案发大多是因为被凶手丢弃的头颅被民众发现而引发报警。
设想一下,如果不是环卫工人想白捡猪肉吃,发现三根手指而报警,大概率也是这个情节:某天有人在翻垃圾堆时看见头颅而报警。
凶手在动手分尸前,难道都没先考虑好怎么处理头颅和衣服,就立刻拿刀切肉了?
此条暂且搁置一下,看下一条。
B 目的:消失或许太难,那么退而求其次,哪怕警方发现(部分)尸体,只要查不出尸体是谁就行。
在 DNA 较多应用于破案(2000 年)之前,主要通过认尸和验 ABO 血型、牙齿、年龄、身高、体重等等来查找/确认尸体身份。一些凶手会对尸体进行毁容、去除纹身、胎记等标志、并另行处置衣物,留下裸尸……再加上死者是抛尸地之外的人,很难查死者身份。如果不知道死的人是谁,自然也破不了案。
但本案中,尸体容貌未毁,衣物完全保存,丝毫看不出凶手想隐藏死者身份的意图。因此,我认为凶手不在乎 B 目的暴露死者身份。
哪一类凶手最需要隐藏死者身份?是和死者有密切且公开社会关系、利益纠葛的人,譬如情人、仇人、债主……一旦发现死的是此人,很容易通过其社会关系追查到凶手。如果只是针对陌生人的流蹿作案,显然没必要掩盖尸体身份。
而本案中凶手没有隐藏死者身份,一方面可能暗示了 TA 和刁爱青的关系并不密切,甚至可能是当晚偶遇的陌生人,从而不担心从社会关系追查到 TA;另一方面 TA 可能知道,最终隐藏不了死者的身份。
毕竟,抛尸地和死者活动区域一致这一点凶手无能为力。要有能力,TA 就抛到荒山野湖去了。基于此,只要法医能确定是年轻女性,同一时期南大附近能有几个该年龄段女子失踪?警方哪怕不能 100% 肯定这是刁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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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8 10: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0229更新:之前有网友说南大案被侦破,我去查了一下,其实南医大案被侦破。我写了两个案件的对比。欢迎观阅!
薛定谔的哈士奇:南医大案与南大案的对比——迟到的正义,是正义么?--------------------------------------------------
这个案件根本没有网文传的那么神乎其神。那个黑尼撒推理的凶手特征太脱离实际,跟侦探小说似的。实际的凶手,说出来就太普通不过,完全会让你们失去关注这个案件的兴趣。————凶手不过是个独居的屠户,兼营熟食。
我为什么这么确定?因为我父母干了十几年屠户,案中的很多特征都跟屠户杀猪做熟食的手法一模一样,而网友推理说是有解剖知识的人,完全是扯淡,就算你是解剖专业的教授,你可能天天都有尸体让你把技术练的这么熟练?但是这些手法和技术在屠户当中则太普通不过,我父母的那些同行,随便干个3年以上的都能达到。
不说了,去上班了,有人看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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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
趁着放假更一波。
说实话,南大碎尸案真的是一起相当普通的案件,之所以能够引起人们的关注,不过是被人艺术加工,又依托于网络传播的迅速,才被人反复提及。
我的分析基于2014年由茅小喵首发在人人网上的文章。看了很多分析文章,只有茅小喵的分析还算靠谱,至于黑弥撒的分析,真的荒谬到不值得浪费笔墨。
茅小喵的分析链接
我比较懒,直接上结论。凶手是个兼营熟食的屠夫。作案动机,被欲望撞晕了头脑,猜测是受《八仙饭店》或当时其它同类影片的启发。96年前后,正是大陆热衷看港台录像的时期,很多家里都有购买录像机,出租录像带的店铺四处可见,而八仙饭店这种片子,很受欢迎,原因你懂的!凶手跟刁爱青不认识,是随机下手作案,但是很可能心里早有这种想法。我不是在根据电影情节脑补凶手,而是根据案件中实锤的几个作案特征,结合我家十几年的屠户经历推测的。
以下为推理正文
引用茅小喵:
根据上面的说法,本喵汇总后得出刁爱青被碎尸的尸体呈现以下情况:
      1、头和四肢被较为锋利的刀很顺利的斩下,骨架在关节处被下刀斩断,然后骨肉分离,骨头和肉被分开包装丢弃。
      2、内脏(包括子宫等)完整没有遗失,头颅与部分内脏有与烫水有过接触的痕迹,呈现被煮过的状态。
      3、从骨头上取下的肉,被细致的切割成零碎的块状(不是片状)大约2000多块左右。
      4、肉块与骨头有规律的被放置在包里,肠体组织有规律呈直线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有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5、(无法确定)2008年在肉内检测到木屑和猪肉成份
      以上5点是本喵根据多人的论述,取较为可信的共性特征汇总,其中的1、3、4条基本不会有疑问,第5条,现在只是一家之言,但是从时间线上看,第一符合多家媒体报道的,南京警方在08年再次深入调查“1.19”案的事实,第二符合十几年来技侦手段不断提升的客观现实。本喵姑且将此条算上。
小喵全文啰里啰嗦了一堆,其实对案件本身有价值的信息极少,这个是其中之一。
1、3、4条是实锤,那就从这3条逐字逐句的分析。
“头和四肢被较为锋利的刀很顺利的斩下”
短短的几个字,对于那些从来不自己切肉做菜的网友,估计根本看不出这几个字隐含了多少内容。--------- 通常家里切肉,都是用那种方形的不算太重的菜刀,这种菜刀适合切菜和切小块肉,但其实并不适合切带硬骨的大块肉。因为普通菜刀太轻,而且不够锋利,切带骨肉是相当费力的事情,不信的朋友可以买一条猪脊椎骨用自己家的菜刀试试。像头和四肢这种大块肉,用菜刀更不是件容易的事。其实这里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信息里强调是刀,而没可能是斧子?有一种可能是,切口非常平整,是一刀整体切断,斧子的刃口较窄,需要砍很多次才能切断,造成的切口肯定不会是平整的,家里的菜刀同样也有这个问题,几乎没有可能一刀就将头和四肢平整的砍下来。但是对于屠户,真的轻而易举。屠户用的是一种宽刃的砍刀,类似下图,但是其实我家当初用的砍刀比图片中的还要宽大。这种刀,一个技术熟练的屠户,抡起膀子可以一刀将猪棒骨切断(猪棒骨是很难切的)。(题外话:有一些地方切骨用的是一种小型铡刀,更是锋利,但是我老家没有人用。)有些人推测说是一个有解剖学知识的其它职业人士,我不太了解人体解剖的过程,难道解剖人体的时候还需要拿这种砍刀把人体剁碎?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1.jpg 这种砍刀,只有屠户才能用到。
“骨架在关节处被下刀斩断”
能够在关节处下刀斩断,更是一项技术活,就像《庖丁解牛》,早期杀猪卖肉,最考验技术的就是是否能够从关节处分解。如果甩开膀子硬是拿砍刀砍,是简单,但是费刀,容易崩刃口,而且肉块会四处飞溅,屠户们都不屑于这么做,生手这么拆肉通常都会被老手嘲笑。这里还有一个外人无法看出的信息,还是刀的问题。切骨架的关节,首先要切断和清理关节外围的肉,再用刀尖顺着骨缝下刀,这个时候用的是另一种比较专业的刀-----剔骨尖刀(如下图)。会什么要用这种刀,普通菜刀不行么?普通菜刀很难,因为刃太宽,无法顺利的插入骨缝,即使是那种常用的匕首,刃虽然也较窄,但是刃尖不够锋利,也不太容易顺利的斩断关节。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2.jpg 标准剔骨尖刀应该是这种,注意刀尖是不同于普通匕首类刀具的。
“然后骨肉分离,骨头和肉被分开包装丢弃”
类似上面,对于非专业出身的人,拿菜刀剔骨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比较耗时。屠户剔骨,同样是用剔骨尖刀,锋利,轻巧,容易顺着骨膜将肉干净的剔掉。骨肉分包,是标准的屠户拆肉流程。接下来先把第三条拿出来说。
“3、从骨头上取下的肉,被细致的切割成零碎的块状(不是片状)大约2000多块左右。”
2000多块,我也不清楚警察同志是不是真的数过,但是总之也应该是很多了。零碎的块状,这是一件很考验耐心和心理素质的事,更重要的是,需要时间。刁爱青从死亡到被抛尸中间间隔9天,有推测说死亡时间大概在尸体被发现的前两三天,我比较倾向于这个死亡时间,原因后面说。按照如此复杂的尸体处理方式,需要大量的时间、娴熟的手法和不能引起他人注意的处理的环境。如果这个凶手不是屠户,这么做就相当复杂和不易实现。按这个处理方式,凶手如果有这样的时间和环境,用斧子将尸体连肉带骨剁碎后抛尸更简单,斧子哪都有卖,又不用费时的去剔骨。那凶手为什么这么复杂的处理尸体?-------因为对于屠户来说,这是处理尸体最熟悉简便的方式,而最熟悉的方式,就是最简单的方式。工具无需额外寻找,技术职业自带,最重要的是,不需要特殊的环境。凶手很可能是在光天白日之下大大方方的处理尸体,不至于在众目睽睽的环境下,但是很可能跟外屋只隔了一扇门或窗户,分割尸体本身就是每天必做的工作,即使外人看到,也不会做太多怀疑。凶手只需要把这具尸体当成普通的猪处理即可,无需任何特殊的工具、技术和时间。
有人看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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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
说实话,写这种真实案件的分析很费精力,不能胡编乱造信口开河,每次都要对照资料逐字逐句的看,但是有人看我还是很开心写下去。
“4、肉块与骨头有规律的被放置在包里,肠体组织有规律呈直线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有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我相信大家一定认同,普通人一定不会这么做。当然可以假想杀人犯是个强迫症,可是如果凶手的强迫症,在摆放死人肉块和骨头的情况下,在亟需迅速处理掉尸体情况下,还能有这样严重的强迫症倾向,那这个人在社会中是不是应该识别度很高呢?可对于屠户来说,大部分的屠户都会这么做,因为是职业习惯。我不太清楚句中说的规律是什么样子,但是大概率只是整齐的码放,这是因为切完后就是保持的整齐码放的状态,然后直接用刀托起摆在了包中。就跟熟手切猪肉一模一样。然后再将骨头放入。“肠体组织有规律呈直线型排列在包的底部”。我父母当初处理猪肠子时,都是先将猪肠子捋顺,几乎不会杂乱的扔在地上,这样会方便后续处理。凶手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职业习惯,另一方面,其它的猪肠子都是规规矩矩的放置,如果出现一套杂乱的肠子,会引人生疑。
“2、内脏(包括子宫等)完整没有遗失,头颅与部分内脏有与烫水有过接触的痕迹,呈现被煮过的状态。”
我几乎可以只根据这一条就能确定,凶手一定是个做熟食的。我家自己杀猪时,会自己煮猪头和煮内脏,用的是那种很大的锅,可以一锅煮出多套猪头和猪内脏。这种处理手法,如果只是为了毁尸灭迹,简直无法找到任何合理解释。头颅和内脏加在一起,虽然刁爱青比较瘦弱,但是用正常的锅还是很难一锅煮出来,整个的内脏放在锅里显然也没有切碎煮方便。再加上第3条的叙述,既然肉都切碎了,为什么不把内脏也切碎了煮?同样,为什么第3条切碎的肉不一起放在锅里一起煮成肉糜?毁尸灭迹通常都是要追求快速简便直接了当,何必要用这么多种手段?合理的解释是,凶手处理尸体时,都是在他工作时顺手处理的!切肉时,就顺手把尸体切成肉,外人是看不出凶手切的什么肉;煮猪内脏时,顺便将刁爱青的头和内脏藏在煮熟食的锅中。而且,句中强调,“与烫水有过接触的痕迹”,这句话的意思是,有煮过的痕迹,但并没有煮的很烂,既然都要煮了,为什么不煮的熟烂一点让人更无法辨认呢?我猜测是,凶手在其它熟食都煮好捞出后,将刁爱青的头颅内脏又放到锅中,用锅中的余水余火短暂的煮了一下。从这一点其实还能看出一点,其实凶手并没有大把的时间和宽松的环境去处理尸体,如果有,最稳妥便捷的方式是把尸体上所有的肉类都切碎放在锅中一直煮,煮到稀烂,这样甚至不需要特意抛尸,把肉汤倒掉即可。而对于骨头,凶手既然有能整齐砍断四肢的工具,完全可以将所有的骨头砍成小段后再处理,会更方便和不宜被发现。所以,实际上凶手处理尸体的时间并不宽裕,环境也并不宽松,需要时刻注意他人的眼光,只能工作的时候找机会偷偷处理。刁爱青的尸体被快速分解后,就被隐藏在猪肉中,随着猪肉的处理流程一起处理,这样很难被外人发现。这也解释了我上面的疑问,为什么内脏没有切碎煮?因为猪的内脏是完整的煮,刁爱青的内脏被切碎煮会被人质疑。为什么肉块不一起煮?因为猪内脏的锅里不可能出现这么多肉块。为什么不把骨头切成小块处理?因为屠户从不会把猪骨切成小块。凶手如果不是屠户,要么需要几天的时间每天都花费几个小时每次都用不同的手段来处理尸体,要么就是短时间内快速娴熟的用不同的手段处理尸体。把技术、时间、环境和逻辑综合在一起考虑,除了一个屠户,没有任何可能性实现。我所知的世界上任何一个杀人案都不会有这么复杂的处理手段,也没有任何一个杀人犯拥有如此娴熟复杂的处理尸体方法,哪怕是那个大名鼎鼎被认定具有解剖学知识的“开膛手杰克”。
睡了,后续再更,还可以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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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
我大概四五年前看到这个案子的介绍时,当时的第一想法就认为是屠户干的,但是有一些细节我也无法确定。后期不断的思索推敲,还问了我妈一些关于屠宰和做熟食方面的细节(以前我爸负责屠宰,我妈负责做熟食。)我妈看过这个案子的介绍后,也认为这些手法就跟处理一头猪几乎一样,普通人很难有这种技术和处理条件。
有个知友的回复给我提了个醒,就是头颅和内脏可能不是用做熟食的余水煮的,因为余水中通常都有调料,警察检测时不至于检查不出来。应该只是有了余火。为什么我说是余火,因为九几年的时候,煮熟食通常用的是煤,南京这种大城市,大概率用的是蜂窝煤,凶手应该是用煮熟食后未燃尽的蜂窝煤煮的头颅和内脏,同时有可能是时间或环境不允许长期煮,导致头颅和内脏只是被开水烫过。
“ 5、(无法确定)2008年在肉内检测到木屑和猪肉成份”
这一条无法确定,如果能确定,我都觉得上面4条不分析都能确定是个猪肉贩子干的。这里面其实还有一个细节,就是为什么会有木屑。略微想一下大家都会觉得挺正常的,案板上的木屑么,有什么奇怪的,其实没那么简单。新案板几乎无法砍下木屑,木质案板上的木屑并不是很容易被砍下来,我们普通人家的案板,想要达到容易砍下木屑的程度,必须得相当陈旧,然后用大力劈砍,即使这样,因为普通人家的案板通常都收拾的比较干净和干燥,用普通的菜刀还是不太容易砍下木屑。可是屠户的案板就比较容易砍下木屑,因为屠户的案板经常会用那种大砍刀砍下去,表面破损严重,同时屠户的案板会持续的使用,案板长期处于一个潮湿的状态,导致板面处于类似于腐烂的状态,木屑极易掉落。
伪四更:
这个三更中其实我写了关于抛尸的分析,而且已经写了好几天,但是一直不敢发出来。因为抛尸是需更纯粹的推理,已经脱离了我基于屠户经历的推断。我本来是有一个基于屠户工作规律的理论来解释,虽然我觉得合情合理,但是如此情况下,凶手的身份又过于明显,警察不至于查不到。我仔细看并且思考了抛尸的所有情况,并且阅读了其它高赞答主的推测,其实都不能自圆其说。比较显然的是,一会说凶手及其心细冷静,但是下文又说凶手疏忽遗漏了手指,然后看见警察后慌乱中将尸体抛弃在南大附近。推测最重要的就是要能自圆其说,在非重要的情节上可以有瑕疵,但是分尸抛尸都是是主要情节,怎么可以一会推理说根据这个主要情节推断凶手心细冷静,一会又根据另一个主要情节说凶手疏忽大意见警慌乱呢?
这个抛尸的分析,真的可以写好多,实际上我也真的已经写了好多,但是没有完善,不敢发出来。还是先说个结论,其实我真的不认为凶手是个所谓的高智商心细冷静的凶手,他并没有仔细斟酌过分尸的手段和抛尸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只是大致想过,然后相对随意的抛弃。因为仔细分析,分尸手段过于复杂耗时,抛尸又过于草率。本身实锤的情况就很多自相矛盾,这也导致了很多答主的推测也自相矛盾。
也看了一些知友的回复,不管是赞同的还是提出质疑的,都感谢关注。这种没有侦破的案子,其实不可能有哪个推断能解释所有的疑点,否则这个案子就能侦破了。所有的推断,其实也的确是一厢情愿,最后我们需要做的,是在众多的一厢情愿中,去辨别哪一个一厢情愿最接近现实,更贴近生活。之前我的推断也是在不断的自我质疑中完善,现在我也需要在网友的质疑中去完善。 但是我需要先把自己对案情的分析写好,再根据网友的质疑去补漏。
抛尸的分析虽然我写了,但先不发。因为看了几个高赞答主的推测,我觉得在抛尸问题上有很多地方需要详细推敲和辩驳,估计需要找个周六日花费一整天的时间去完善。
五更
抛尸的问题我已经写了几周,反反复复的写了几个版本,但是都不能合理解释里面太多自相矛盾的线索。我想我们大部分人都可能会进入一个牛角尖,就是我们可能会执着于某几个很细节的线索,而这个线索又跟其它线索冲突,然后我们苦苦思索,想要找到一个说法去把自相矛盾情节都能合理的解释清楚,但却很难找到那么完美的解决方案,虽然能完美解释这个情节,对于另一个情节却又太牵强。作为无法接触到第一手真实材料的我们,想要分析案情,是很困难的。即使能确定所有的线索都是真实的,其中也不敢保证每个线索都是有意义的。例如知友提到白银案中,凶手有一次在现场的两个茶杯中都到了水,这样大家就死死盯着这个线索而分析是两个人作案,而实际上,凶手只是看到了两个杯子,有意无意的就都倒满了。这种线索极易混淆视听,让我们执着于某中而被带偏思路。我甚至认为警察当初就是因为这一点,无法第一时间确定凶手的情况。
那如何规避这种情况呢?我刚想到的方法是,无法实锤的旁枝末节,最后去考虑,只考虑主要情节,尽量先梳理出主干,再去详细推敲细节。
抛尸上的很多情节,充满了自相矛盾,而且不是细节的自相矛盾,而是主干情节的矛盾。根据屠户的工作规律,我是能够解释抛尸的很多疑点的,但却又让凶手特征太过明显,警察不至于找不到凶手。这点也是我被很多知友质疑的一个方面,其实我也对这个矛盾耿耿于怀。但是如果陷入这个矛盾,案情就没办法分析下去了,所以我只能先忽略掉这个要素,原因后面会讲。
在分析抛尸上,我不懂什么犯罪心理学,我只能设身处地的去想,在现有已经实锤的种种案件主要情节上,如果我是凶手,我要怎么做,我为什么要那么做,我又是如何去做?然后根据我想到的贴合实际的情况,去猜测凶手的一些情况。
我们先来做个整体分析。
很多人分析说凶手的特征是高智商、心理素质好、独居,有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那我们来分析下这个凶手是否真的满足这个特征。
我自认为我的智商水平,顶多算是中等偏上,绝对算不上高智商。那么以我的智商水平,我会如何处理尸体呢?----------毫无疑问,我会努力把这起案件做成失踪案。因为失踪案明显要比抛尸案更难侦查。抛尸案被发现后,即使不被侦破,至少还能上个报纸。而失踪案,根本无人关注。
刁爱青失踪了9天,这9天中,警察没有接到学校的报案,甚至学校根本不知道刁爱青失踪(刁爱青的室友也是心大),如果不是因为发现尸块,我无法想象,要多久后警察才会接到失踪报案,而警察即使接到报案,在没发现尸体前,也不可能当成凶杀案处理,不可能去大规模排查凶杀,警察第一次时间应该去排查刁爱青的亲朋好友,这样排查下来,估计即使确定刁爱青已经真的失踪,也要很长时间以后,而被确定为失踪案以后----------就没有以后了,失踪就失踪了,这件案子都不会引起任何人关注,也就不会有我们在这胡扯案情了。全国每年那么多失踪人口,谁查的过来?
而这件案子,凶手是否想过或者就是要把它做成失踪案呢?------我相信凶手不需要多高的智商,他只要是个智商正常的人,他就一定会尽力去做成失踪案。
那么凶手在把这起案件做成失踪案的目的上,成功了吗?废话一样,显然没成功。那么凶手处理尸体和抛尸的手段,有多大几率会成功呢?不知道大家想到没有,扔在垃圾桶和大街上的尸块,是必然会被发现的,只是有一定几率不会被报警。为什么必然会被发现?有点城市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城里的垃圾桶是经常会有人去翻的,拾荒者会把封闭的垃圾袋挑开检查里面是否有瓶瓶罐罐。至于那些什么山水包旅游包,即使不是拾荒者,就算是那些普通的大爷大妈,看到后那眼睛都是会冒光的,必然会打开检查,保不准里面有什么值钱的宝贝,然后肯定会发现里面有骨头或者肉类,那只是早晚个把小时的事。黑色塑料袋中的碎肉有一点可能性不会引人怀疑,那么包中的骨骼是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是人的骨骼而被报警?尸块被发现的过程,也正是因为环卫工打开了黑色塑料袋,以为是猪肉,带回家清洗发现手指后报案的。(如果凶手够心细,里面没有放手指,这包“猪肉”会被环卫工怎么处理?细思极恐!)这里也说明一个问题,这包肉看起来应该是很新鲜的(新鲜的就要捡回家啊?环卫师傅你到底有多贪吃?如果你吃了一部分才发现手指,你后半辈子会不会有心理阴影?)。
那么凶手是否知道,他如此抛尸,尸块肯定会被发现,然后有很大几率被报警案发?
无法确定凶手是否知道,但我相信,如果凶手智商很高,又有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他至少不会选择这么冒险的方式来抛尸!他有很多种更好的处理尸体的方法,都比这种方法更容易做成失踪案。最简单和常见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切碎后,直接冷藏、煮熟冷藏然后慢慢处理,煮熟后喂动物、盐卤、风干、油炸、扔下水道、当花肥-------这种类似的藏尸案网上搜一下有很多。即使抛尸,难道就没有比垃圾桶和大街上更好的抛尸地点吗?我觉得有很多,后面分析细节时再说。当然知友们会说,所有的藏尸案不是都被侦破了么?  这个叫幸存者偏差,侦破的藏尸案才叫藏尸案,没侦破的那叫失踪案。而中国每年有多少失踪人口呢?没有官方数据,但我相信有很多。那么这些失踪案中有多少是被杀后找不到尸体呢?也没有官方数据,不敢瞎说。但是同样相信,被杀后无法找到尸体而被定性为失踪案的情况,数量很大。
如果我有独居和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外加能够这么冷静处理尸体的心理素质,把这起案件做成失踪案真是易如反掌。(所以这件案子真的不是我做的!)
结合实锤的处理尸体的情况,而且我有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我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处理尸体方法是:我既然已经把大部分肉剔掉切块了,那就索性把所有的肉都如此处理。我既然想到用开水烫一下部分尸体,那我干脆就把所有的肉类(包括内脏)切碎了放锅里煮,煮成肉糜,然后分批扔到下水道或者厕所里。至于骨头,我都能四肢齐刷刷的砍断,把骨头处理成小段会很难么?实在不行我就买把斧头或者锤子,把所有的骨架砍成或砸成小块,然后煮,煮到发白一点油水都没有,然后汤和小块骨头倒到下水道里,大块骨头扔垃圾堆,我就不信谁会怀疑一堆被煮的发白的骨头渣子。头颅吗,直接煮好像有点恶心,那就用斧子敲碎了后再煮。如果实在下不了手,那就多买点盐,找个盒子或者袋子腌起来。等时间久了后找机会远远的埋掉或者扔掉。对于衣物,反正是常见的衣物,洗干净扔垃圾堆里,即使被发现也不会引人怀疑。大不了我烧掉,不方便烧的话就用剪刀剪碎后再扔掉。-------------你们会觉得这么处理太异想天开么?实际上有很多凶杀案的尸体有类似的处理方法,都是隔了很久后才会被发现,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我也相信还有好多至今都没有被人发现!
总之,如果凶手具备高智商、心理素质好、独居,有单独处理尸体的环境和时间的特征,真的太容易把这起案件做成失踪案,而不是把案件做成轰动一时的分尸抛尸案。
六更

接着分析抛尸。
我还是先抓住主干情节,按情节发生的时间顺序来分析,把自己想象成凶手设身处地去考虑以下问题:
1、抛尸地点是我仔细考虑后有意选择的吗?
2、如果是经过仔细思考才选择的抛尸点,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些地点?
3、我又是在何时,如何到达这些地点进行抛尸的?
4、我是分次抛尸还是一次性抛尸?
刁爱青失踪9天中,凶手从禁锢刁爱青到杀害抛尸的整个过程中,没有被人发现任何踪迹,甚至没有引起过任何人的怀疑。大家有想过这有多难吗?刁爱青很可能是被禁锢一段时间后才被杀死的,将一个活人绑架,隐藏起来,再到杀死,用劈砍的方式处理尸体,整个9天中都能做到不让任何发现甚至怀疑,那隐藏一具切碎的尸体又有何难呢?如果凶手住的是常规的楼房和宿舍,即使刁爱青是主动跟随凶手进入房间,不被发现的几率也是相当低。如果凶手真的做到9天中不让人产生任何怀疑,有网友说是半熟人作案,即刁爱青与凶手认识,并且有过来往。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刁爱青跟凶手绝对不止见过一两次,那么多次见面中难道就没有任何目击者?刁爱青每次与凶手见面都是躲起不让任何人看到?在跟说明凶手的确有一个很独立的私人空间。而自相矛盾的情节是,他为什么不能够在这种环境下藏尸和更细致的处理尸体呢?
如果凶手第一次抛尸的时候还认为大家不会发现尸块,情有可原,但是,19日发现尸体后,在警方已经开始在南大附近查找后,第二次抛尸时的情况就有点太明目张胆了。这显然是违反常理的。很多人推测说是凶手在准备去远的地方抛尸时,在南大附近路遇警察,慌乱中急急忙忙的将尸体抛弃掉。实际上,凶手能够带着数量相当大的尸体出现在南大附近,就已经是一件相当诡异的事情。我们设身处地的去设想一下凶手当时的情况。首先,他是何时出现在南大附近的?如果是凌晨或者是很早的时间,街上人烟稀少,少到了什么程度?凶手带着特征鲜明的双肩包,几乎在南大转了一圈,在大街上扔下两个黑色塑料袋,一个双肩包,尽然没有目击者?早到了这种程度,警察也会这么早去办公吗?如果大街上人少到这种程度,警察看不到拿着包的凶手吗?如果凶手是相对较晚去的,这几个地点的人流量都相对较大,为什么没有目击者?我给出的解释是,凶手就是在半夜人烟稀少的时候去抛尸的,根本没有遇到警察,之所以没有目击者,是因为凶手抛尸时的第一目的根本不是抛在哪,而是哪里没有人就抛在哪。凶手选择的其它抛尸地点也是遵循的这个原则,而这个原则也直接导致了此案无法被侦破的其中一个最主要原因,但是,这并不是因为凶手智商高才如此做,是个智商正常的人都会这么做。
刁爱青那么晚出门,会去哪里?我相信不会走的太远。那么凶手是如何控制住刁爱青的?控制住以后,又把她禁锢在哪里?
这件案子无法找到凶手的主要因素是什么?有几个可能是,无法锁定凶手,或者是凶手锁定人群错误,或者是,锁定了凶手所在人群,但是凶手有不在场的证据。
当我们分析一个案件的时候,合理的分析顺序是,优先梳理出那些凶手必须具备的每一个条件,然后根据这些条件去找出符合的嫌疑人。主要必备条件包括,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现场、作案工具(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列的全不全)。通常只要找出任意两个,甚至一个,就能通过不断的顺藤摸瓜或者刑讯手段找到另外几个。但是,如果凶手不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完全排除作案可能性么?显然不是,尤其是对于那些无法侦破的悬案,很多案件无法侦破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无法找到符合必备条件的凶手。而这起案件无法侦破的原因,估计是四个必备条件都毫无线索。作案动机上,如果是熟人作案或者半熟人作案,锁定的群体其实很小。
引用小喵:
于是本喵按照上面的信息按照被发现的时间顺序总结下各处抛尸地的尸块情况:
      1996年1月19日发现情况            
地点                               包装                        内容                  重量
1、大锏银巷13号                   黑色垃圾袋            肉块+3根手指            0.7
2、华侨路工地                      黑色垃圾袋                   肉块                   0.8
3、小粉桥附近垃圾堆            黑色垃圾袋×2                肉块                  1.2                                                                -------------------------------桂 林山水包               肉块+内脏              6.5                                            
--------------------------------上海旅游包               肉块+内脏                5.0
     1996年1月19日或20日发现情况           
地点                               包装                        内容                  重量
4、南大汉口路医院              黑色垃圾袋                    肉块                  0.8
5、南大天津路校门口           双肩牛仔包                    骨头                  7.5
6、南大体育场                     黑色垃圾袋               肉块+内脏              0.6
     1996年1月21日---31日发现情况   
          地点                               包装                       内容                   重量
7、水佐岗附近小区垃圾堆         床单1(有血印)   头颅+尸块              3.0
                                               床单2                   有血衣裤                1.5
8、水佐岗附近下水道             红色外套                     肉块                   3.0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3.jpg 以上是抛尸情况的介绍。
我的关注点是,如果我是凶手:
1、我是有意选择的这些地点进行抛尸吗?
2、如果是有意选择,经过仔细思考才选择的抛尸点,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些地点?
3、我又是在何时,如何到达这些地点进行抛尸的?
4、我是分次抛尸还是一次性抛尸?


第1点,凶手肯定是有意抛尸,总不能是不小心丢掉的。但是这些地点是有意选择的吗?
我们先假设是有意的。
第2点,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些地点?
我将小喵整理的抛尸地点,在百度地图上又自己标记了一遍,仔细看了地理位置,以及被发现时尸体的包裹情况,得出了一个可怕的结论:如果这些地点是有意选择的,凶手不但不会是一个高智商的知识分子,还很可能--------------是个傻子!!!   
先卖个关子,一会再说为什么这种情况下凶手是个傻子。
第3点,分次抛尸还是一次性抛尸?   这个似乎不用分析,肯定是多次抛尸!那么,一共抛了几次?相同地点的多个包裹是一次性抛弃的,还是多次抛弃的?不同地点的尸块有没有可能是在凶手同一次外出时在不同地点分别抛弃的?一共8处不同的抛尸地点,分别集中在ABC三个区域,其实AB区距离也不远。3处和7处,同一抛尸地点又有多个包裹,很是凶手只外出一趟,然后在不同地点抛尸,还是出去了若干次,再不同或与上次相同的地点抛尸?每次但是一共抛了几次?这个抛几次还有一种情况
先分析第4点,凶手是何时如何到达上述地点抛尸。 至于何时,如此多的抛尸地点,其中有些包裹方式又比较特别,如果我直接下结论,凶手是在深夜或者凌晨这种人烟寂静的时候抛尸的,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反驳?   有的话再去说,现在跳过。
那么凶手又是如何将尸体运到这些地点的呢?  
步行吗?           
也许ABC三处地点中,某个地点离凶手分尸地点很近,近到可以走着去,可是显然至少有两处是不可能步行去抛尸的。三处抛尸地点,都不是僻静的地方,大部分时段人流都不会太少,即使在深夜或者凌晨,凶手也不太可能心理素质好(傻)到这种地步,拎着黑色塑料袋甚至血衣血床单大摇大摆的去抛尸。凶手是否可以用拉杆箱或者其它遮蔽物?不管用什么遮蔽物,步行用手去操作,终归不太容易实现。况且如果有遮蔽物,是用什么遮蔽的?遮蔽物是扔掉还是带回家?我觉得基本可以否定是步行到达的抛尸地点。
坐公交?
这个----------我也直接下结论不可能,如果有杠精来杠这个问题,对不起,不奉陪。
机动车类,开车,或者摩托?
有可能,虽然那个年代有辆车或者摩托还是比较新鲜的,但是我这里依然这个可能性。
自行车?
比上面几个的可能性都大。因为那个年代自行车是最常见的代步工具。但是,自行车上带着个黑色垃圾袋甚至血衣血床单四处逛,不扎眼吗?同上,如果有遮蔽物,是用什么遮蔽的?遮蔽物是扔掉了还是带回家?这个也跳过吧,我否定自行车,有杠的可以奉陪。
这是正常人所能利用的几种交通方式,可能性最大的,是机动车类。
抛尸地点,相距最远的距离,是3公里,估计开车的话很快,而且抛尸时间基本锁定人烟寂静的时候,估计开车几分钟就到。但是问题来了,再看下面比例更小的南京周边地图。
如何看待至今未破的南大碎尸案?-4.jpg 所有的抛尸地点,几乎都位于长江和钟山风景区的中轴线上。所以从所有的抛尸地点,到长江和钟山风景区的距离都差不多,你们猜是多少?  -----------只有6公里左右。不堵车的时候,开车10分钟都是慢的。那么,如果开车的话,难道不是去长江或者钟山风景区去抛尸更好吗?(其实玄武湖也是个好去处,但是我不确定玄武湖周边是否被围住导致无法进入。)为什么偏偏要选择闹市这种地方抛尸?而且上面说过,有点城市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城里的垃圾桶是经常会有人去翻的,拾荒者会把封闭的垃圾袋挑开检查里面是否会有瓶瓶罐罐。至于那些什么山水包旅游包,对于拾荒者来说,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那眼睛都是会冒光的,保不准里面有什么值钱的宝贝,那是必然会被打开检查的!这种地方垃圾桶里的黑色塑料袋或者包,被人发现里面是可疑的骨头或者肉类,是必然的,只是早晚几个小时的事。如果凶手是个所谓的高智商的高级知识分子,连这点问题都想不到?那我的智商肯定爆表了!
这么分析的话,如果抛尸地点是认真考虑后选择的,你们觉得凶手是不是个傻子?
如果凶手是个傻子,而警察和广大网友又肯定不是傻子,那么这案子应该很容易侦破,那既然这案子这么久都没侦破,那只能说明凶手不是傻子。所以,这些抛尸地点,不是凶手认真考虑仔细斟酌后选择的,而是随机的。
而凶手,肯定不是什么高智商知识分子,只是一个有着固定行为规律的普通人,虽然也不是傻子,但真的也没聪明到哪去,是一个木讷的普通聪明人。
结尾,这个六更其实5个月前就写好了,但是不知道我自己是啥毛病,看到这么多人关注点赞,我就吓的半年没敢再打开这篇回答。当时不敢再继续写,还有个原因是,网友说如果是屠户,特征这么明显,警察也大范围排查了屠户,怎么可能抓不到?当时我也的确很迷惑,但是前一阵子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可能会为案犯的身份提供一种可能性,七更的时候我会写出来,希望我能克服拖延症,尽量争取把这篇文章写完整!
七更:
基于六更的内容,我真的不同意凶手拥有高智商。
我们反向梳理一下此案之所以难以侦破的几个原因:
    没有指纹或者DNA等证据; 没有目击者; 没有排查到嫌犯。
    先说第一条,我更愿意相信,并不是凶手没有留下指纹和DNA,而是当时的办案条件和流程没有现在这么完善和先进。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有可能带着手套,但是这个手套我自己认为绝对不是凶手是为了不留指纹而刻意穿戴的,而是有些屠户是会带胶皮手套工作,跟智商关系不大,只是个习惯。

    第二条,其实这一条才是关键。因为当年的办案条件,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刑侦手段,就是寻找目击者。我也相信警察一定也是把最大的精力放在了寻找目击者上。如果我是警察,我冷静分析过案情后,也一定会这么做,为啥?因为这个案件好多案情做的其实相当明目张胆和难以掩饰。例如,刁艾青失踪时,虽然不是光天化日之下,但也不是夜深人静的时间,大学校园附近,那个时间绝不至于太过冷清。要把刁艾青从大街上带走,然后隐匿在某处,怎么可能没有任何人看到?刁艾青失踪的9天,很大概率,在前两三天,刁艾青是活着,并且很可能受到了虐待和侮辱。而在刁艾青被杀后,如此复杂繁琐的尸体处理方式,没有被任何人发现过可疑?抛尸的过程就更加明目张胆,所有的抛尸地点,除了头颅相对偏远一些,其它尸块就太明目张胆了,小区旁边的垃圾袋很隐蔽么?大街上,校门口,你敢想象这些地方扔个双肩包会没人发现?--------------------事实是,真的没人发现!    这个其实是案件无法被侦破的最主要原因,也是凶手唯一有意采取的手段。这体现了什么高智商么?没有,只要不是个傻子都会知道干坏事不能让人看见。但是有意采取的手段就能做到如此隐蔽么?当然不是,实际上,很多高智商的凶手,努力去做到隐蔽,依然会露出马脚。就比如,如果这个案件真如某些网友推测是某位精通解剖的南大教职工,那么他大概率单身且住在学校公寓,或附近小区,你觉得他有多大的本事能把整个案件做到如此神不知鬼不觉? 你要知道这难度要比开膛手杰克的一系列案件高出几个数量级,因为开膛手杰克一系列案件的作案手法都相当迅速。那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一个智商平庸的凶手,只是按着傻子都知道的方式,却做到了大部分高智商凶犯都无法达成的目的?因为凶手虽然只做对了这一件事,但是凶手自身特殊的身份和工作背景却给他提供了一个强大的隐身BUFF-------------我想到两种身份的人,几乎可以解释大部分自相矛盾的疑点,讲完第三条后会说。  

    第三条,据说一开始警察排查的是南大的教师,这个排查方向很快就会出结果,因为南大的教师数量虽然不会太少,但是拥有处理尸体的时间和地点的,真的很容易就能在短时间内排查完。然后据说经常又排查了屠户,也是一无所获。我既然坚持认为凶手是个屠户,而 经常又排查了屠户,那警察岂不是无能?我当然不敢说警察无能,那么就只能是一种可能,这个人拥有着屠户的工作内容,但是明面上却不是一个屠户,甚至,根本就是个有前科的外来黑户!

    我只是给出一些推测,并不一定就是这样,猜测的基础也是来源于生活中曾经发生过的事。大方向上,凶手有屠户的经历,做着屠户的工作,但明面上并不是屠户。现实中有这种人么?-------有,这种职业你可以叫他“黑屠户”,我随便起得名字。这个职业的产生有个时代背景,但是是基于我家乡的时代背景,不知道南京当年是不是这样。-------------最开始的时候,杀猪都是私人屠宰,就是自己出去买猪,然后在自己家里杀掉,然后分解出售。之后,大概就是九几年的时候,政府规定必须集中屠宰,啥意思呢,就是私人禁止私自宰杀活猪,只有政府授权的屠宰场才可以宰杀生猪,然后肉贩到屠宰场去购买已经被分割过的猪肉。这之后我家就转行不干肉贩了,为啥?因为利润大幅降低,大部分利润都被屠宰场拿走了,而且屠宰场就一家,形成了垄断,肉贩不但利润被降低,想要拿到好肉,或者在肉类紧缺的时候想要拿肉,都需要跟屠宰场搞好关系,我爸不擅长搞关系,也就不干了。-------在之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屠户还是会私下偷偷宰杀生猪,然后混在屠宰场的猪肉中卖,这样可以多赚一点,但是风险依然很大,因为屠宰场会到屠户家里去查。在之后,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有的屠户就找一些特别偏僻的地方,专门给其它屠户杀猪,价格比屠宰场要便宜很多,因为地点偏僻,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政府很难查到,这个职业就存在了好一段时间,但是现在不知道是否还有。如果是这种职业,符合很多此案需要具备的难以实现的条件,例如作案工具和技术,处理尸体所需要的隐蔽的地点,还有警察排查屠户时没有被排查到等问题。抛尸的话都只是在送货路上顺便抛的。  此推测的最大漏洞是,这种职业其实真的挺少见的,我只知道在北方我家乡那里有。

    另外一种可能,凶手可能是工地上的厨师,需要早出晚归采购食料,有一辆脚蹬三轮车。大约四十岁上下。做过屠户,很可能因伤人后逃逸,之后过着黑户的生活。案发当晚,刁艾青因与室友关系不和,心情烦闷,买完东西后未直接返回宿舍,随意闲逛,结果阴差阳错走到工地附近僻静无人处,正巧被凶手看到,刁艾青身形瘦小,一个成年男人可以很轻松从背后抱住她并捂住她的嘴就行恐吓,而刁艾青因恐惧而不敢声张,之后被带到工地某处禁锢(很可能是堆放食料的仓库),并持续几天被侵犯和虐待,但是因为禁锢的地方也会偶尔会有工人来往,凶手担心被人发现,最后迫于无奈将刁艾青杀害,并于仓库中在处理肉类的时候顺便将刁艾青尸体一并处理。之后在外出购买食材的路途中分次将尸体抛弃。
    这种可能性的漏洞,我能想到的有以下几点:1.目标太明显,基本就锁定了。但是并没有看到有文章说经常曾经排查过工地;2.工地伙食这么好,天天吃肉?3.工地真的有那么隐蔽的地方么?

    写在最后:
    我的每个推测都有漏洞,我先自己坦诚。之前我也说过,我相信市面上所有的推测都有漏洞,因为要是没漏洞的推测,这案子就破了。 没有哪个推测能完美的解释所有自相矛盾的案情,而实际上,那些所谓的悬案,当被侦破的时候,那些曾经让我们较劲脑筋百思不得其解的案情被公布的时候,我们经常会恍然大悟,或者不敢相信---------怎么会是这样?我的想法是,越贴近现实的推测,就越接近真实,而那些无法让人琢磨不透的细节,也许都只是凶手无意为之。

    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章,而且我都疑惑我为什么一定写这种需要推理的文章,太费脑子了!好像有些地方有重复,有几处其实还想填内容的,但是我有点坚持不下去了,先结尾吧,有精力的话再整理一下!
    不论赞同的还是反对的,都万分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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